第三十四章 米虫
“你,你是谁?来我家做什么的?”
张妈大概四十来岁,不过说话的语气就显得老成了许多,显然她能得到安培的信任,留她在他的别墅里,能力也是不可小觑的。
对于张妈的问题,姜戈也不知道从何答起。她总不能跟她说:‘哎!我是你家少爷昨晚带回来的,以后我就住这里了,你看着伺候吧。’这话要是说了,她姜戈的名声也就首战告捷了。
瞧着姜戈一脸的菜色,张妈似乎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
默默的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张妈拍拍姜戈的小肩膀,适时的叹了口气:“唉!你也别太难过了,我家少爷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什么心性我是再清楚不过了。他现在还年轻,总会有些年少轻狂的性子,等过几年那,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收些性子的。到时候你如是能得了少爷的心,说不定还真能成为这别墅里的女主人。”
“那个。。。。”
“小丫头,张妈我看着你还不错,是个实诚的孩子,所以你也别固执了,早点回家,若是你真的非常非常喜欢我家少爷,那就等吧。但是张妈我不建议你等,因为现在的女孩子没有多少青春可以等一个男人的。”
点点头,张妈说的很对。这要是换在从前的姜戈,她一定会被张妈这番话感动的稀里哗啦,但是现在的姜戈不是从前的姜戈,而且她并不爱安培。充其量就是对他有好感,还没有到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地步。而且以姜戈的个性,她就算在爱一个男人,在得知对方不爱自己后,她也一样可以笑着挥手说再见,大不了自己躲被窝里哭。总之,要让姜戈成为张妈口中那种死缠烂打的女孩儿,姜戈自认她做不到。
见面前的完美少女似乎被自己给说通了,张妈欣慰的一笑。
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见得多了,对少爷爱到骨子里,然后死缠烂打的,她也见得多了。所以初次见到这种知进退,懂礼节的女孩儿,她多少还是喜欢的。
但是她喜欢并不代表少爷也喜欢,所以张妈只能做到规劝这一步。不过还好,这孩子还能听得进去她讲的话。
对着姜戈和蔼的笑笑,张妈道:“我还有事要做,那我就不请你进去了,免得少爷回来看到不好。”
还是乖巧的点了点头,姜戈觉得自己也不好去为难一位慈祥的长辈,毕竟她的年龄那可是比她妈还要长的存在。
一直到张妈把大门关上,姜戈还站在门口没动。貌似如果她猜的不错的话,她这是被扫地出门了。
原本以为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变身之后的姜戈身上,没想到事情千变万化。气质出众,身姿卓越的美女姜戈,也有被赶出大门的时候。
无奈的笑笑,姜戈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大概是被误会成安培带回家一夜情的女孩儿了吧,看来张妈经常处理这种事啊!都有经验了。
既然大门不让进,那就只好走窗户了。反正她这段时间是必须住在这里的,坚决不能出去。一旦露面,那她姜戈也只能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从出来的地方翻进去,这样的高度,对姜戈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容易得很。
回到自己的房间,姜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心里想着昨晚宴会上的事,还有那个叫诺的男人。
“诺,狼人和吸血鬼就不能和平相处吗?”
姜戈不自觉的问出声,心思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安培的别墅很大,而且周围的绿化做的也很好,姜戈住的房间窗口处正好有一颗大树,茂密的枝叶还能遮挡住炎热的太阳。大树有些年头,树身都能比姜戈的小蛮腰还粗。此时此刻诺躲在大树之上,看着床上自言自语的姜戈,不禁露出了一抹连他都不自觉的笑容来。
越是接触她,他没发现,他陷得越深!
听着楼下噼里啪啦的声响,姜戈知道,米虫其实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安培之所以能够过得这么快活,惹了事儿还能有人擦屁股,完全就是因为他是有钱人。所以,这更加的坚定了姜戈的想法,总之,今后她一定要成为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名人。
人们常说保暖思淫欲。姜戈发现,她一吃饱了就想睡。特别是白天,不能面对炎炎烈日,只能躲在阴凉处摇摇欲坠。
才这么想着,姜戈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很快就彻底的闭上了。
看着躺在床上熟睡的少女,诺无声的笑笑。还真是一个可爱的丫头呢,貌似完全颠覆了他对她的第一映像。
诺见到姜戈的第一眼时,他觉得她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大女人,没想到接触之后,他发现她只是一个可爱善良又笨的离谱的小女人。
不过他绝对不承认,这样的姜戈更能给他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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