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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往事难忘

    斜晖已成为喀布的一个传奇。客房入住率稳具百分之八十,跑马惩靶场日日爆满,在现在酒店业的低迷时期,斜晖却奇崛地突兀着。这个传奇的创造者就是艾娃,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商业思维和管理才能。

    我依然钟爱于残阳下独自品味沙棘酒的酸涩和醇香,喜欢在静默中体味往昔的伤痛与忧郁。虽然斜晖现在火爆得如火如荼,但我并不感到喜悦,我只是想用手中的钱做点事而已,火爆与冷落都不重要。每夜站在斜晖的城墙上,看着驿栈通明的灯火,我真的说不清楚自己建立这个驿栈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到底拥有了什么。子宁和新刚死了,我现在蜗居在这边陲小镇守着偌大的斜晖驿栈,这是怎么个荒谬和悲哀啊。

    我是孤寂的,陪着我的只有艾娃,玄骐和一把左轮。

    玄骐是匹黑色的蒙古马,当时艾娃为跑马场买回二十多匹马的时候,我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承认自己不懂马,也不敢保证它就是一匹良驹,当时看中它是因为它很特别。它黑得光亮如洗,天然纯粹,在马群中极夺人目。别的马总是躁动不安,不停的趵蹄子,甩头,喷响鼻,惟有它总是安安静静,似乎有些冷傲,有点忧郁。当群马奔腾的时候,它总像是忽然从沉思只惊醒一般,扬踢而起,刹时就冲到最前面,成为马群里最醒目的黑箭。

    我给它取名玄骐,它是跑马场唯一不对外的马,它只属于我。

    在夜晚跑马场宁静的时候,我就和它一起在马场的草场与沙场里纵情驰骋,有时也会去喀布的沙地与喀河的沿岸溜达一通。我确信它能和我心灵相通,它总是沉静的,在沉静中伴着我。它知道我要到哪里,想在什么地方停留,在什么地方驰骋,在什么地方漫步逍遥。我们默契得像一生相随的老朋友。

    夜夜伴我的另一个朋友就是我一直不曾离身的那把左轮手枪。当时新刚弄回来枪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选择了它。它是一把用黄铜打造的,有六只弹孔的精致左轮。我不知道新刚怎么把它弄到手,但我确信它是一把名贵的手枪。我问新刚这支枪值多少钱,他说连同另外两支自动手枪,一共五千元,还外带每支枪的十五发子弹。我觉得凭它精巧的做工和典雅的外观,单值五千也不为贵。一定是那些黑市倒卖武器的家伙只看杀伤威力而不懂品位,才使它被廉价处理。这样的枪沦入黑市真如王子落难,它一定倍受流离之苦吧。子宁和新刚都选的是十二发的自动手枪。新刚嘲笑我不懂枪,只会选中看不中用的,我没反驳,其实左轮才算枪中之王,更何况它如此的精致与典雅。

    枪对我们其实并无什么实际意义,我们根本没准备杀人,枪只是我们实施劫车计划不可缺少的道具而已。现在子宁与新刚都死去了,只有我和左轮相伴,日夜不分离。每天夜里,我都要仔细地拆开它,细细地擦拭,就如为情人洗浴一样。我把枪管,撞针,轮盘,扳机,枪柄一一擦拭,再轻轻地擦上枪油,又精准地安装好。日日擦拭使我对它的构造了然于心,我可以在六十秒内拆开又装好并做出朝某一方向瞄准的动作。也就是说如果有什么危险,哪怕我的枪还是一堆零件,我也可以在六十秒内安装完成并迅速射击。

    我大概真的是一个匪徒吧。

    在这反复地拆拆装装里,往事就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回映。

    谁实话,我在若兰婚礼上的做法真是愚蠢至极。既然事情已无可挽回,就应坦然面对。我的行为使我在公众面前暴露了自己的小器量,更为若兰的婚姻前途埋下了隐患。花心白不是一个专一的人,更不是一个豁达的人,我实在不应该为若兰制造这样一麻烦。不能相爱依然可以是朋友,这理应是现代人面对感情的基本素质,可我竟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公司的同事显然对我有了看法,以前常说说笑笑的哥们忽然间客气了许多。花心白却似乎赢得了大家的同情,况且此事之后,他也收敛了许多,对人随和了不少。我的人气下降和他的人气上升一时间反差明显。

    刘建不客气地对我说:“湛子,你小子不地道。”

    “我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我苦笑着说,“你能当面说,就是真哥们。”

    “你呀,这太小。”他用手戳着我的心口说。

    我一脸无奈,他说得没错。

    “别郁闷,过几天咱给你整个更漂亮的。别在惦记着人家的媳妇了。”

    “为自各操心吧,你自己还是光杆司令呢。”我轻松地笑了,这一笑,心头的郁闷全部消散。

    我很珍惜现在的工作,虽然只是月薪千元的行政科小秘书,但这却是我第一份被正式聘用且相对稳定的工作。或许这将是我事业的起点,我没理由不努力。

    不久就有了好消息,接着又有个坏消息接踵而至。

    我被公司老总钦点调入策划部负责文案。这缘于一个偶然:我将起草好的部分文件送他审阅,他看完后就当即说,你可以去策划部,年轻人在那里会更有空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据公司“前辈”们说,凡是在策划部干过的人,公司都会委以重任的。坏消息是花心白提升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策划部经理。据说花心白的升职是由于他当什么长的老爸在市府为公司新楼盘的审批做了不少工作,公司以此回报。

    福兮祸所依,我和花心白又将是冤家狭路相逢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我比花心白迟去策划部一天,因为我必须整理和交代好手头的文件。我踏入策划部时,敲和他碰了个正着。花心白脸上挂满热情的笑容,伸出热情的手和我握了一个热烈而深情的手。他又牵着我的手向其他人介绍:“各位,这就是我们公司最年轻的文胆李湛先生……。”

    我的心如掉进了冰窟中,这家伙的确长进了不少,这比先前的飞扬跋扈更令人觉得可怕。我觉得自己在公司的日子可能快到头了。

    看来我应早做打算,在花心白准备对我动手之前,我必须为自己找到下一个落脚之地,否则我一定不会光彩地离开策划部。他不让我颜面扫地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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