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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2

    简哲:“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

    苏卉:“下面向法庭首先出示的是,关于起诉书指控被告徐平构成交通肇事罪,定罪方面的证据。

    根据证据的特点,分成几个部分,予以出示。”

    公诉人首先出示的是证明事故发生并造成一人死亡的客观情况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接警后,民警赶至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的照片。

    苏卉:“审判长,公诉人需要向被告人出示交警现场拍摄的照片,交予被告人。”

    简哲:“庭警将有关证据,交予被告,进行辨认。”

    庭警从控方处取照片送至被告处,根据交通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肇事车主系本案被告人徐平。

    简哲:“被告,对公诉人所宣读出示的证据,是否存在异议?”

    被告:“没有意见。”

    苏卉:“ 第二证据是,江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二队,案发当日4时许的血液样本检查,经检测被告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0mg/ml。我国对于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的血液中80毫克。很明显,被告的酒精含量严重超出规定。”

    简哲:“被告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虽然我喝酒了,可我当时真的清醒。”

    被告似乎仍不愿意承认自己醉驾一事,潇潇有些愤恨,一条生命就这么没了,他却好像没有悔恨之心,仍在为自己所犯的罪辩驳。

    简哲告诫道:“被告,法庭告诉你,是否醉驾不是自己觉得,而是以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辩方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辩方:“没有异议,我想就本案问被告几个问题,被告人徐平,你是否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

    被告:“我愿意,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去补偿他们。”看来辩方律师想用求情这招。

    辩方:“你有什么个人资产,可以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被告:“我江城有套两居室89平的按揭房,还有出事那天开的车,我都可以卖了去赔偿他们一家。”

    辩方:“除了公寓车子,你是否还有其他财产?”

    被告:“还有一些存款,不过不多。”

    辩方:“你是否愿意将你的财产用于赔偿受害人家属?”

    被告:“愿意。”

    赔款问题上,被告人回答的还算爽快。

    辩方:“审判长,我问完了。”

    简哲:“现在就本案的定罪部分进行法庭辨论,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苏卉:“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简哲:“下面由被告进行自我辩护。”

    被告:“对于这件事情,我确实存在过错,受害人的死,还有受害人家属的伤痛,都是我造成的,我也愿意赔偿,也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简哲:“下面请辩护人发言。”

    辩方:“对于被告构成交通肇事罪,辩护人没有异议。”

    简哲:“下面就本案的量刑部分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表发意见。”

    苏卉:“交通肇事虽属过失犯罪,但本案仍属主观恶性极深,人生威胁性极大,被告在明知道自己大量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可视为其藐视法律,漠视社会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其次,依据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本案证人所证言是其自己认知,并不能成为被告减轻处罚的证据。”

    “综合上述情结,公诉机关认为,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其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不应对其从轻处罚,希望法庭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一个合理的量刑。”

    辩方律师对于控方的不依不饶有些担忧,“本案中受害人的死亡以及受害人家属的打击伤痛,确实因被告而起,车祸发生后,被告并未逃逸,积极打电话报警,并且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恳请法庭能综合考虑,对被告从轻处罚。”

    简哲:“法庭辩论结束,下面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先将被告暂押回羁压室。”

    羁押室内,被告惶恐不安,“律师,我会不会坐牢?我不能坐牢,一坐牢我就什么都没了。”

    律师心中也没底,但还是安慰他,“放心吧,交通属于过失犯罪,加上你认罪态度好,愿意赔偿,我会为你向法庭求情。”

    “这么说,我会没事。”被告的好像看到了希望,辩方律师并没有回答他,一笑代过。

    三十分钟后,法庭宣布结果。

    简哲:“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在行驶中未尽行驶注意义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方对被告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被告的悔罪表现,且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宣判,集体起立。

    简哲:“被告人徐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随着法官锤落下的声音,被告脸上净是不可思议,似乎这个量刑不在他的意料中。

    正准备离开时,法庭突然喧闹起来。

    被告人在被庭警押往羁押室的途中,突然歇斯底里起来,发了疯的咆哮,“你个臭律师,你骗我,你说只要我按照你的话做了,可以保我没事,现在老子家产也要变卖了,还要坐牢,放开我,我不要坐牢,我什么都没了,放开我……”

    被告的咆哮声渐渐消失,众人对他仅有的一点同情也消失殆尽。

    简哲看着被告人一眼,轻轻摇头。

    因为他的乐极生悲,不负责任的行为,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另一个家庭陷入痛苦,而他想到的只有自己的前程。

    希望为期两年的劳动改造能让他明白一些人生道理吧。

    *      *       *

    第二个庭,同样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判结果出来后,被告人当庭质问:“不公平,法官大人,为了同样是交通肇事案,之前那个判两年,而我就五年,为什么?有什么区别,不都是撞死一个人。”

    简哲看了他一眼,索性站起来回答,“法庭现在告诉你区别在于哪里,前一个案件的被告主动报警并对被害人施救,而你弃被害人不顾,属肇事后逃逸。”

    被告眼中开始有了后悔之意。

    “法庭再告诉你,如果你当初主动投案了,你的量刑将在三年以下,甚至比前一个案子的被告轻判,因为你并没有酒驾。”

    听到这里,被告人的直接抓住自己的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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