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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好奇我怎么知晓?”男人挑着邪肆的笑,漫不经心,眼底依旧闪着深海的幽光,坐姿恢复慵懒的窝进沙发里,轻轻拍了下沙发扶手。

    “夏公子,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不是,你当真以为你带孟伊去枫城别墅,我就会当成你真的把他纳入你的世界?你我都是一样的人,对于私人地盘看得紧,若不是自己真心认可的人,决计不会让他进入自己领地一分一寸,……可是,夏公子,枫城别墅该是你给你那个好弟弟的贺礼吧?孟伊怎么去了一趟会黑着脸出来,还需要我说明么?”

    男人唇角依旧噙着笑,如同他所说,夏之朗和他朗聿铭是一种人,双方互为敌对,却又互相熟知。

    “夏某甘拜下风!”黑色瞳仁深锁,夏之朗看着漫不经心慵懒尔雅的男人,不得不佩服,不过短短几年,朗聿铭的势力就已经滴水不露了,枫城别墅的事儿他做的极其隐秘,就连夏家的人都没有露出消息,对外,裴鸣也依旧是国外未归。

    “承让!”朗聿铭也不客气,“二公子有‘难’,朗某人也不会坐视不管,不过,还要看二公子的诚意。”食指轻轻扣着皮质的扶手,另一只手支着头,看着如困兽一般的夏之朗。

    他说过,这个世界上可以跟他斗的人若不是已经死去,便就是未出生,想到这里,眼前就浮现那女人冷冷的笑脸,心情就有些转环。

    哼,等着的。

    夏之朗双手扣着,枫城别墅的事儿不能闹的太大,所以,他才避着所有人。

    “对于孟伊……”男人的语气犹豫了下,扣着的双手展开,修长好看骨节分明的手拿过桌边放着的高脚杯,慢慢品着红酒。

    “都说,兄弟似手足,女人如衣服,,二公子为了兄弟,出让一件衣服而已,与我朗聿铭何干。”对于孟伊,一开始,他也不过是看重她的工作能力,可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终究有多少价值,他们都心知肚明,尤其,一个可以游走在不同男人之间的女人,他们更是清楚。

    孟伊,不管是对于夏之朗,还是对于朗聿铭,不过是个女人而已,至于他背后的家族,若是他朗聿铭设计好的猎物,他自有别的办法设好局,只等君来。

    男人继续肆意的笑,恣狂如旧,霸气如常。

    夏之朗明显的瞳仁再次缩了下,这朗聿铭确实深不可测,孟伊的家族背景,以及孟伊在铭氏的职位,他竟全都不在乎,若是孟伊入得夏家,这朗聿铭莫非真的不在乎。

    可是,看男人脸上却没有一点异常。

    “冷心媚那边不劳二公子费心。”男人眸色发亮,慵懒的身子再次直了起来,他要的效果达到了,也该是去找那个小女人算账了,哼,敢那么应付他,看他回去怎么收拾她。“枫城别墅,还请二公子尽快安排,乱麻还是快刀斩的好。”

    说完,起身,看也没看夏之朗冷着的一张脸。

    “哦,忘记说了,你们三兄弟的脸长得可真像。”莫名其妙的,朗聿铭扔下这么一句话,整个人踏入阳光,消失不见。

    车上,闫同宇开车,朗聿铭在后座。

    “咳咳……”假意咳了几声,闫同宇看着后座男人闭目养神的双眸睁开了,才低着声,“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他问。

    让他误会就这么好玩?还是,朗聿铭根本没把自己当兄弟看,这么大的事儿都瞒着自己。

    男人迅猛出手,曲着指,狠狠弹在了闫同宇那个号称聪明的大脑袋上,“白长了一颗大脑袋,自己不会想么!我最烦的就是女人,何况,孟伊那么个心机深沉的女人_。”又在鼻腔里哼了一口气,冷冷的瞥了眼脸色尴尬的闫同宇。

    “你以为我看不懂孟伊的欲擒故纵?”故意给自己一种要儿不得的感觉,不就是想趁着机会卖个好价钱么,那点心思,若是他再看不出,就白在红粉里混了这几年。

    “那冷心媚呢?”犹是不甘心的问道。

    “行了,管好你自己家里的事儿就行了。”朗聿铭不想承认,对于冷心媚他是动了别的心思的,可是,这会正跟她别扭着,就这么在同宇面前说出来,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尴尬。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也没别的什么心眼,是个踏实的姑娘,再说,这事儿本就没她什么事儿,要是你有一点点喜欢,我看……”

    “喜欢!喜欢个麻烦动物!你看我是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么!”朗聿铭冷声嗤笑着,想起冷心媚那气人的小模样,这会儿脑仁还有些疼。

    “成成成,不说了还不行么!”朗聿铭,你就死犟吧!怕找麻烦,你不照样自己捡了么,要真怕麻烦,何必来找夏之朗,还安排枫城别墅的那位,不就是想快刀斩乱麻,让冷心媚和枫城别墅的那位都死了心么,死了心干嘛?还不是踏踏实实跟着他!

    真以为他看不懂呢。

    “不过,夫人那边……”

    “头疼!”揉了揉两边的太阳穴,朗聿铭有些不豫,脑仁针一样的疼,“郭明冥那边处理的怎么样了?”他问。

    竟然敢给他下药,若不是他之前就受过特殊训练,那天的量足够他成瘾,用这样的手段,不知道是谁这么看得起他朗聿铭。

    “放心!”一直温和如玉的男人眼底猛然爆射出一股杀气,“他自动交代了是夏之朗派人送过去的‘东西’。”闫同宇握着方向盘的手有些紧,“高精纯度,无色无味,状态稳定,已经比以前提纯了太多,没看出来,夏家也碰那东西。”

    靠在后座,忍着脑仁的痛楚和麻木过去,“确实挺纯的。”冷汗已经从脖颈落了下来,“夏家能屹立百年不倒,想挖他的根就得扩大范围,你放手做吧。”

    闫同宇生平最恨的事儿有三件——黄赌毒。

    当年,他父亲嗜赌成性,逼着他妈卖YIN,被人弄到红灯区又因为那张绝艳的脸被人惦记上,他妈硬是不从,就被人用药物控制了。那时候,他才不过十一岁。

    要不是朗聿铭……

    看着后座的男人,闫同宇微微的笑了,这个男人在他心中是神,他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怎么会闲得操这份心呢,真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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