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本以为丁骁只是说说,云槿没想到他真的会找上门,他告诉她,他的车就停在他们单位对面的马路上,她不由自主的走到窗户边张望,明知道有行道树挡着看不见,她却存着侥幸心理。
以前每次丁骁开车来京剧团接云槿都是不下车的,只有这次,他破例走下车,云槿从剧团出来,他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阳光透过树叶照耀在马路上,这是个美好的下午,隔着条马路,云槿看到丁骁站在路对面向自己招手,她的眼眶一下子就湿润了。
从少女时代开始,她就企盼着有这么一天,他来接她放学,从小学等到大学,从大学等到工作,等等等等,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些年,她逃课去他的学校看他参加知识竞赛,却在他夺冠后悄悄离去,他被那些漂亮女孩团团围住,他根本不会注意到角落里的丑小鸭。
那些年,每年他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买一个礼物,却从来没有勇气送出去,他得到的爱和关注太多了,她不想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却被他嘲笑廉价。
那些年,他去国外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得了金牌,回来时给身边的朋友带了礼物,也给她带了一盒松露巧克力,一直舍不得吃,直到全长了白毛,被她弟弟好一通嘲笑。
怀着一颗躁动的心,却只能远远地看他一眼,他的欢笑和忧伤里从来没有她,她却在企盼中度过一个个春秋和冬夏。
也许,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这么一个人,承载着年少时的幻想和憧憬,暗恋的刻骨铭心,却永远也不会说,时光匆匆,相聚短暂,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也听不到他任何消息,然而在心里,却永远记着最初的他。
走着忍着
醒着想着
看爱情悄悄近了
冷的暖的
甜的苦的
在心里缠绕成河
曲折的心情有人懂,怎么能不感动
几乎忘了昨日的种种,开始又敢做梦
天地辽阔相遇有多难得
我决定不躲了
你决定不怕了
就算下一秒坎坷这一秒是快乐的
曾经交心就非常值得
我要专注爱你不想别的没有忐忑
呆立十几秒,云槿等情绪克制住以后才穿过马路。
“你早来了啊?”云槿跟丁骁微笑。
“还好,到了十分钟。”丁骁变魔术一样从身后拿出一支淡雅的香雪兰给云槿。云槿接过去,诧异的看着他。这是她最喜欢的花,他怎么会知道?
丁骁却只笑笑,没有解释,云槿低下头,强忍夺眶而出的泪水,装作在闻手里白色的花朵儿。
他这样笑,真是好看,云槿不知道自己被花迷住了,还是被他迷住了,那天傍晚的香气,让她很多年都不能忘怀。
丁骁有心想讨好别人的时候,跟他相处还是挺愉快的,以至于云槿很快就把他曾带给自己的伤心抛至脑后,心思又开始蠢蠢欲动。
心照不宣的相处了近两个月,彼此发现对方并没有什么令自己不满意的缺点,也就认可了这种关系。
只要有时间,云槿就亲自下厨,琢磨各种吃的,她知道丁骁爱吃,有心投其所好,而丁骁也欣然接受了她提供的各种恋爱福利,有时候临时想起要吃什么,会打电话跟云槿说,他又想吃那什么什么了,云槿的手艺比厨师还好,亲自做好了带给他,丁骁在各种美食的攻势下,简直离不开她了。
“唉,你的手怎么了?”丁骁在某次约会的时候,吃饱喝足了才注意到云槿右手上红了一片,好像还起了水疱。
“炸牛肉卷的时候不小心被油烫了,不要紧,过两天就好了。”云槿无所谓的把手拿开,并不想在丁骁面前表现的弱不禁风,而且她也不能确定,丁骁对自己有没有那份怜香惜玉之心。
“不会留下疤痕吧,要是留疤就得不偿失了,去医院看过了吗?”丁骁总算有点良心,不忘记这一饭盒的美食是谁带给他的。
云槿摇了摇头,“没去医院,我自己抹了烫伤膏。”
炒菜做饭时被油烫一下,或者是切菜切到手,小伤小痛的,哪里值当去医院,丁骁一看也是没进过厨房的人。
“嗯,你不去也行,先观察两天,要是总不见好,就去找医生看看。”丁骁把吃空了饭盒盖起来,装进云槿带来的手提袋里。
他们几乎每天中午都要这样见一次面,在丁骁单位附近的茶座,点一壶茶,两人一起吃分享云槿带来的午餐,一边吃也会一边交谈,丝毫不觉得这样的中西合璧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饭后一壶茶可以消食去脂,颇合养生之道。
丁骁是那种出众的男人,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他们的这种约会进行了一个多星期,茶座的女服务员们就都认识他了,偶尔会趁着云槿不在找他搭讪,有时云槿从厕所出来,看到丁骁跟那些女孩儿说笑,只当没看见。
不管怎么样,丁骁把她和别人分得还是挺清的。
有一次他俩吃完饭,看时间还早,便在研究所附近逛马路,遇到丁骁一个同样在午休时间出来逛马路的同事,丁骁给他俩作介绍。
“这是我同事XX,在我们楼下的办公室……这是我女朋友孟云槿。”
丁骁大大方方的介绍,云槿也坦然跟那人握手寒暄,心里乐开了花,她很喜欢这种感觉,丁骁把她介绍给他的熟人和朋友,没有任何犹豫和隐瞒。
牵着丁骁的手,云槿心头溢满了幸福,路过一家玩具店的,她有意停下来。
“怎么不走了?”丁骁扭头看她。云槿指了指玩具店里的毛绒玩具,“我想进去看看,买一个放车上。”
“你有车吗?你每天不都是挤地铁吗?”丁骁脑袋很不开窍的问。
“放你车上。”云槿解释给他听。
丁骁看看那些大小、颜色各异的毛绒玩具,勉为其难道:“放我车上?我的车可是军车牌儿,给别人看到多不好。”
“没关系,你可以买个小一点的。”云槿执意要买一个毛绒玩具给丁骁放车上,并不是因为玩具本身,而是她也想撒回娇,看看丁骁作何反应。
“真无聊。”丁骁虽然这么说了,还是跟她一起走进店里。
云槿挑来挑去,挑了一个小小的泰迪熊,付了钱之后,硬塞给丁骁,非让他拿回去,丁骁拗不过她。
于是那个下午,丁骁鬼鬼祟祟的抱着个泰迪熊往单位的停车场走,生怕给同事看到,跑到自己的车旁,飞快的拉开车门把小熊给扔了进去,长吐了一口气。
家里人知道他俩又在一起之后,认定了他俩有缘分,开始了新一轮的人海战术,催他俩赶快结婚,好像生怕他俩不结婚就会生变似的,所有人结成了统一战线。
丁骁可没想过这么快就结婚,他那时候只是觉得云槿性格不错,是个过日子的人,又一直苦恋自己,给她个机会跟她处处而已,哪那么快修成正果。
还有一件事,丁骁也觉得不大称意。在跟云槿处了四个月零十八天之后,丁骁赫然发现,大半年都耗过去了,他俩居然还没把好事办成,说起来,他还是满期待她略显丰腴的身材的。
对女人来说,确定恋爱关系是两人一起逛马路看电影,是拥抱接吻;但是对于男人来说,一段关系要落到实处才算。
有了这样的心思,丁骁开始主动找机会。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很重视这个问题,觉得还是先试试的好,万一两人不和谐呢,婚后才发现岂不是太晚了,那可是会影响一辈子性福的。
丁骁很聪明,他并没有表现的很露骨,只是每次约会时小动作多了起来,云槿虽然觉得纳闷,可也不是没有常识,正常男人恋爱的时候不可能不毛手毛脚,只要他不太过分,自己也没必要那么保守。
时间长了,他就过分起来了,尤其是开车等红灯的时候,总爱把手放在她身上摸来摸去,还专拣她敏感的地方摸。
“丁骁,你能不能控制一下你的爪子,路上都有摄像头,万一被拍下来多丢人。”云槿忍无可忍,把丁骁的手从她衣服里扔出去。这家伙在她身上又抓又捏,手上力道还那么大,隔着衣服都让她疼。
“肉肉,现在是红灯时间,咱俩又没违法,你怕什么。”丁骁才不在乎呢,云槿把他的手扔出来,他又放了回去。云槿再次把他的手扔了出去。
“你这样矫情我要生气了啊,都什么年代了,摸摸也不可以?等将来你老了,皮肤松弛、肌肉下垂,想让我摸我都不爱摸。”丁骁假装皱着眉,其实他没怎么生气。
云槿狠狠的瞪他,挖苦:“你可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薄情无耻的男人!”
“你可以在皮塌肉松之前先把我甩了啊,这样不就可以有别的老头儿继续摸你了。”丁骁讪笑着说。
云槿气极,也顾不上风度了,伸着修剪的尖尖的爪子对着丁骁张牙舞爪,两人打闹间,无意中挠到丁骁的下巴。
只听他疼地叫了一声,云槿望过去,见他下巴上一道血印,心里懊悔,自己怎么下手这么重,只得赶紧安慰他,“阿姨疼你,不哭不哭啊,给胖阿姨看看,要紧不要紧。”
“疼……”丁骁撒娇有一手。
云槿轻抚着血印,柔声道:“还好没出血,你回去注意一下,这几天不要刮胡子,等印子下去以后再刮。”
眼见心上人因为自己受了伤,云槿母性大方,主动抱着丁骁,让他可着劲儿在自己身上乱摸乱蹭。
跟丁骁在一起之后,云槿才发现,原来男人也喜欢撒娇,撒起娇来就像孝儿,她弟弟也这样,二十多年了,一逮会就跟自己撒娇,姐姐长姐姐短,比叫妈还顺溜。
丁骁抱着这一堆柔软,手感好的令他心里直打颤。果然胖的比瘦的摸起来舒服,以前……以前可没这样质地的。
“肉肉,咱俩不去看电影了,去酒店吧。”丁骁心猿意马,开始盘算心思。
云槿摇头,“这么早去酒店干嘛呀,我不去,还是去看电影吧,你不是说你特喜欢看詹姆斯卡梅隆的电影吗?”
“电影什么时候不能看呀,去酒店。”丁骁把车发动起来,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在今晚把她给办了,不然也太对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