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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从小就知道,跟别不一样。

    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看来,如此美好。

    的父母是聋哑,对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养得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们一起默哀。”

    当时都想笑了,别死了,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为什么……笑?”

    所有孝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把脸埋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实找不出来,但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的赞赏,热爱同学对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伤。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就被打趴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一起,她是女朋友。”

    哦,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经过。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了?”拿来药酒给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也不明白。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们自己看,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的。冯烨爸妈是聋哑,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打的?当时儿子看到下手的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的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是高二。

    那个时候,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拉上帘子,一个坐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全身仿佛都沉浸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无法阻挡。根本就不想阻挡。

    生苦短,皆凡。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是项技术活儿,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很少。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朝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身边坐下:“一个?”

    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家就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想了想答:“不喜欢外面。去那里吧。地方大。”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去。”

    “那……公交站等。”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的背,点点头。

    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是高中生?”

    “嗯。”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不敢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床上。

    唔……好蠢的男。活该他中招。

    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也。

    这个的骨头,最后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的,也挺喜欢她。也是个正常男,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也会不高兴。而她看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每次杀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坐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朝她微微一笑,“找?”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才没找!”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肉。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一眼:“有什么不敢的?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才笨蛋。”她横一眼,起身要走。

    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要干什么?”

    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胸膛,不动了。

    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一起……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都没有杀。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杀的欲望也就不强烈了。每当抱她摸她亲她,把她脱得精光放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的命根子,让射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这感觉一点不比杀差。

    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不让进去。哪怕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她也不肯。

    “冯烨,这是的底线。”她一本正经的说,“想都不要想,也不许哄。要是敢强迫,转头就去告强奸。所以死了这份心!”

    靠,狠,真狠。还要考大学呢,而且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还是填补了。是的终究是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的脸。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怎么才回来,等好久。”

    这一幕实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灯下发光。

    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会给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胸口:“叫他们来给庆祝生日……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被姚檬拉着,坐到一群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

    从来没给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倒也算上心。

    搂住她的腰:“希望永远跟姚檬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不杀,们可以永远一起。

    ——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情理之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家进进出出,看到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安抚她。

    走过去,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都看着们。

    “别哭了。”揉揉她的头发,“小檬,对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觉得很正常,这就是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的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坦言并非亲生,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给丢掉了。

    而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明明丢很远的公海的。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也不相信是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只好继续逃。后来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是他的同类。

    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恨林清岩吗?不,当然不恨,换成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打扮得像情,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坐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这里干什么?”

    “烤肉。”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们成了兄弟。他一个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床上死命的干。

    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j□j射地上,才看到女大腿上的尸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再仔细一看,这女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要不要来?”

    笑骂:“去的,不干死。”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呆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

    礼尚往来,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是荒野猎,并不知道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魔来了。”对谭良说,“他可是个物。为了研究他,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他头上。有机会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的预料。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来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要药。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是啊,欲望之门一旦打开,谁能忍得住。只是谭良太笨了,他就山里抓了个,不是把矛头引到自己身上?真怕猪一样的队友。警察必然会搜山,立刻开始收拾行囊,往更隐秘的山里躲起来。

    没几天,果然风声鹤唳。躲山洞里,远远俯瞰群山,都能看到警车不断山路间穿梭。谭良走投无路,必然到原本栖息的山洞找。现藏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上山通道,方便观察到警方撤离后,再从深山跑出来。

    谁知这天晚上,却看到谭良驾着辆宝马,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副驾还靠着个。他山脚停好车,就把那抱下来。

    月色明朗,看清了那个女的脸。

    姚檬?

    怎么会是姚檬?

    跟着他们上山。

    谭良抱着个,自然比他快,先一步回到山洞,假装睡觉。

    “哥,赶紧走吧。”他把姚檬丢到的床上,“警察追。”

    皱眉:“怎么会这样?”

    他居然还有些得意,跟讲了他和林清岩的计划。原来他动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林清岩就盯上了他。等他丢弃第三具尸体时,林清岩现身了,跟他谈判。谭良这么笨,怎么会是林清岩的对手。林清岩对他说,他杀的第三个,线索太明显,警方已经开始搜山,他必死无疑。反正是死,不如替他顶罪。而林清岩帮他搞垮原来的领导,同时给他父母一大笔钱。

    两就这么谈妥了。

    谭良一说完,就看着:“哥,怎么笑了?也觉得这笔交易做得值?”

    大笑:“值,当然值。”

    只是没想到,林清岩会以其之道还治其之身。这个回合,居然又是他赢了。真叫心痒啊。

    又看向床上的姚檬:“这个女又是什么?”

    谭良答:“路上撞见的。”他清秀的眼睛里有兴奋的光,“反正要死,临死前再爽一次,好爽。”

    “抓紧,走了。”拍拍他的肩膀,出了山洞。走了一段,又悄无声息的折返回去,远远便望见他已经把自己脱了个干净,正脱姚檬的裤子。

    拿出麻醉枪,点射。

    把昏迷的谭良拖到边上,床边坐下,望着姚檬,心头还是有些感叹的。

    她比以前更漂亮,更性感。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还是记忆中的触觉。而谭良已经给她喂了性素,她微蹙眉头,脸颊越来越红,身体也手下扭动着。

    姚檬,比起谭良,想当然更愿意跟做。

    脱掉她的上衣,看到她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一看,都笑了。

    是她和林清岩的合影。林清岩看起来那么温柔,而她的笑靥比当年跟时还要灿烂。

    林清岩这个疯子,连的女都要占了?

    把钱包放回她的口袋,关上洞内照明灯,低头看着她。

    林清岩,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局,谁赢谁输还不知道呢?

    她的喘息声越来越重,黑暗之中,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为之沸腾了。

    一插到底,好爽。

    姚檬,和林清岩,谁让更舒服?

    当然是。那个老变态怎么跟比?

    亲爱的小檬,既然上天把再次送到面前,这辈子,不会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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