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背离人间的地方暗的难以想象。
可能是城市呆久了,眼睛都被接连不断的人造光源给污染了,所以在没有路灯,没有人工照明的地方,我就成了睁眼瞎。
现在就是。
这里是一片旧城破街道,伸手不见六指,房子都歪七扭八的,墙壁上被人用朱红色的喷漆写了许多大大的‘拆’字,上面还画了很多圈,活像古代秋后处决时候勾上的圆。
这里黑的刷下限了,除了30米外有一个像傻骆驼一般的半死不活的路灯,其余的啥的都没了。
我忽然觉得,我站在这里,已经是极大程度超过了我的勇气的上限数值。
好奇心杀死猫。
血腥味好浓~~~~
勋家四少左手拿着雨伞,支撑在地上,右手扣住我的喉咙,“说,谁派你来的?三叔?”
这次他的声音不像歌声了,像粗粝的沙,磨在人耳朵上又粗又疼。
“不……不是……”我艰难的回答,“我,我不看《盗墓笔迹》,我比较喜欢《鬼吹灯》……”
吱!——
扣住我喉咙的手指像镣铐一般用力紧缩,抽的我眼睛珠子向外突,差点爆出来。
然后,他的手指松了松。
我终于能喘一口气,呼吸之间,整个喉咙都是火辣辣的疼。
“你是谁?”
“艾丽丝。”
吱!!————
他的手指又死死攥住我的脖子,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就重到地府一日游了。
他松手,我喘着气一口气说,“四,四少,您手下留情。我,我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做的,我不是猫和老鼠里面的面团傻猫,伸展拉长团缩都能原地满血复活。您要真的手下一紧,我就过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我真叫艾丽丝,是e.T娱乐新签约的艺人。艾丽丝是我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挺傻X的,可没办法,爹妈就给取了这么个遭瘟名。刚才你救了我,没让我被车撞了,我本来想向您道谢的,可没想到你的雨伞上的血蹭到我衣服上了,我以为您老人家有什么需要小的效劳的,所以小的就跟来了……如果没什么事,小的就要回去了。明天5点起来,还要训练。”
他凝神看着我,我的眼睛适应一些了,竟然也看到了他。勋世奉的眼珠子颜色很淡,是琉璃灰色的,给人一种无机生命体的感觉,有一种冰冷精准,不似人类的诡异。
“你知道我?”
“我见过您两次。一次在安枫导演试镜的时候,另外一次在勋暮生的Ritz府邸。”
“你知道勋暮生和我的关系?”
“知道知道,您是七少的亲哥哥。”
他看了看我,忽然又问,“你知道英语?”
我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idea,于是连忙点头,“嗯。”
“你知道圆周率是什么?”
“3.……”
还没等我说完,勋世奉手中一个黑洞洞的手枪冲着我的额头。
他冷酷的说,“你知道的太多了。”
然后……
砰!!………………
我被吓得一闭眼,心想,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这次死了就得穿越过拿着人参当萝卜吃了……没想到我辛苦了这么久,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非法持枪得勋家哥哥打死的。
冤啊!
冤大发了……
一秒,两秒,三秒……
我还安然无事,全须全尾的活着。
我连忙睁开眼睛,低头,就看到我眼前勋四少倒在地上,像是失血休克了。
他手中还握着一把金黄色的沙漠勇士m1911手枪,他昏迷在这里,就像一个以宁静死寂的优雅姿势躺在黑木棺中的吸血鬼。
我双手合什,感谢诸天神佛,又救了我。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连忙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我刚溜出巷口,脑中不知怎么了,就浮现出往日的一幕。
……
2年前。
牛津郡的LemanoirauxQuat’saisons。
这是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仲夏夜之梦般的英式花园,外面满是郁郁葱葱的植物,围绕着怒放的薰衣草和石楠丛。
一瓶普通的红酒就要几千英镑。
我坐在餐桌前正在大快朵颐我盘子中的鹅肝和腌樱桃,顺便把勋小暮的鄙芒果汤也端过来,优雅的喝了个底朝天。
我吃成这样,全因为身边那个手中椅着香槟的勋暮生的一句话:
——“随便吃啊,我哥说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把他的卡给我,今天他埋单。”
“你哥呢?”我难得从装在手工黄金小碗中的冰激淋上抬头,问他。
“走了。”
“走了?他不是下午4点刚到学校?”
“嗯,他只能和我待30分钟,晚上要回伦敦,那里有个酒会,然后半夜就坐洛克珊娜号(他哥买的空客,勋小暮这个不学无术的给起的名字)回国了。”
“真忙!”
“是啊,这么忙,才能有钱请你吃饭,看,你吞下去的法国榨鸭里面就有我哥哥的血汗钱!”
我,“……”
我看着一桌子的美食,顿时有一种罪恶感,似乎我就黄世仁,勋家哥哥是可怜的杨白劳。
他要拼死拼活的劳作,才能让我和勋小暮美哉美哉的饕餮而食。
最后结账,加上小费是一万二千多英镑。
吃了我一年的打工费。
麻麻米呀!
……
那顿饭吃的真美味,梦幻般的英式古旧房子,水晶般璀璨的餐具,馥郁的花香,果香蜂蜜味道的香槟,怡洌的红酒,周围漂浮的都是浪漫的气氛,我快乐的就像仲夏夜之梦中的驴子!
想着,想着,我又从巷子口慢慢踱了回来。
虽然说是上辈子的事,可是这辈子我已经自报家门了,我的boss是simon张,他的顶头boss是勋小暮,勋小暮的天就是我眼前这个昏迷的勋四少。
他要是醒了自己起来,肯定会想要怎么着我的。我现在只能在这里混饭吃,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算了,上辈子吃了人家的,这辈子怎么也不能任人家暴尸街头吧。
我可是拥有普世价值观的人。
我在身边坐下,然后摸出自己的手机就想要拨勋暮生的电话,这辈子我还没有联系他呢,希望他的手机没有换号。
可我刚按完数字键,还没有拨打呢,我的手腕就被人攥住。
勋四,“不要告诉暮生。”
我,“咦?你怎么知道我给他拨电话?”
勋四,“你手机按键的时候有音乐声。”
我,“……,四少,你什么时候醒过来的?”
勋四,“你刚从巷口过来。”
我,“那你为毛还继续挺尸?”
勋四没有说话,只是我感觉自己的肚子那边有些疼,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难受的很,我一低头,看见那个黄金色的沙漠勇士手枪已经开了保险,正对着我的肚子。
我举手,“ok,我不问。四少,这么躺着也不是个事,您还能走吗?”
他看着我,“可以。”
我扶着他的手臂,让他坐了起来,他的手枪也收了回去。
我,“先到我那里好了,我一个人住地下室,没有人去我那,您可以安心休息。”
……
“好。”
勋世奉的手臂上有贯穿伤,我把裙子扯下来一大半,让它由长裙变迷你裙,又给勋四少的伤用力裹上了一层布,可是血味太浓,不能坐计程车,只能步行。
我让他靠着我,我搀扶着他,一步一步慢慢走着。
怕被人注意,我连他的头发都弄乱了,稍微有些长的头发挡住了脸,显得落魄而憔悴。
路过一个胡同,小吃店门口坐着一群为了给家里省电不想开灯而跑到外面来纳凉的大妈。
……
“诶,你看现在的孩子啊,真孝顺。她爸都喝成那样了,她还小心翼翼的搀回家……”
……
……
离开大妈们一步。
两步。
三步。
四步,五步……
第十步。
勋四少忽然问我,“你今年多大?”
我想了想,说了身份证上的年纪,“下个月十八岁。”
“哦。”
然后就沉默了。
“其实,这个点钟喝茫了的似乎只有爸爸们,大妈们没有看到您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所以乱说的……”
“alice.”
“是!”
“你可以闭嘴了。”
……
我的喉咙上有两颗草莓那么大深色印记,我的体重增加了400克。所以6am我在公司过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
simon张翘着兰花指的手抬了抬他的眼镜,指着我脖子上的痕迹说,“我不care你昨晚和那个男人鬼混,那是yourbusiness,BuT我要说的是,你现在已经有一定的新闻性了,因为七少亲自签了你,天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不过他还是做了。一些媒体特别是我们竞争对手旗下的媒体肯定会锲而不舍的挖你的新闻,如果一旦让他们弄到不雅照,公司可以随时把你打入冷宫。冷宫,你知道吧,就是没有任何工作机会,到时候别说你还公司的钱了,就连吃饭都成问题,你会被活活饿死的!你可不想这样吧。如果不想,就好好努力,别总搞一些神三鬼四的事。”
然后还拍了拍我的肩膀。
“等你成名了,有大把的好男人排着队等着你挑拣,其中甚至不乏财阀家族的公子,现在你能碰到什么,开着克莱斯勒300c冒充宾利的蠢蛋?so,眼光别这么浅。”
simon张说完,修女ada姐姐又来了。
她看着体重秤上多增加的那400克,用轻蔑的目光斜睨着我,就像看着一头愚蠢的母猪。
“如果一晚上的sex可以让你体重减轻,你可以赢得任何人的尊重;可是如果鬼混一晚上只让你变成一个黑眼圈皮肤黯淡的肥猪,e.T不是属于你的地方,因为你会把整个集团的智商拉低一个档次。再增加2个小时的慢跑,还有,今天不许进食。”
我全身缠满了保鲜膜之后被扔上了跑步机。
我的跑步机被定成了84,这哪里是慢跑,简直就是疯狂的狂奔,然后无限制增加肺活量的极限运动。我双手抓住跑步机的杆,都快要断气了,终于,在晚上10点的时候,我的体重恢复了,并且比昨天还减轻了200克,这才终于被释放回家。
我还被ada恩赐晚上可以喝一点清水。
在e.T的淋浴间洗澡换衣服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脖子上深色发紫的痕迹,明明就是被人袭击差点蹬腿的后遗症,怎么就会被认为是和男人鬼混留下的草莓呢?
难道……鬼混和死亡其实是一会事儿?
不过我不能解释。
原因很简单……
我拿了封口费。
虽然还没有到账。
昨天晚上把勋四少捡回来之后,他就处在一会儿昏迷,一会儿清醒的循环状态中。不过他清醒的时候唯一坚持的是两件事情,一,他会给我钱,让我保持沉默;二,不要联系任何人,一定要保持沉默,如果有任何疑问,参考第一件事。
谁都不能联系,连勋暮生都不可以。
如果不是我确定眼前这个人是勋四少,我都怀疑他是整容的山寨货。
发生了什么,让他这么见不得人阿?~~~~~
我按照四少写的购物条子在药店买了药品、纱布、青霉素、蒸馏水和注射器,又在街口的一家干净的快餐店里买了一个肉菜三个素菜的拼装盒饭回家。
勋四少正在撤绷带。
他手臂上的伤可是惊世骇俗的贯穿伤,在中国这个枪械严格管制的国家,能有幸挨上这么一下子,是异常不容易的,概率渺小的程度堪比中彩票。这要是到医院,肯定会惊动公安局的,按照勋四少的身份(他应该是国际友人),没准还要惊动对外办之类的,那就是大轰动了。按照他咬定的坚持,一切静悄悄为上佳,所以偷偷摸摸最好。
我把他要的东西放在桌子上,然后开始喝水。
勋四少开始自己重新绑绷带。
我打开电视,看热点新闻,其中本市热点中播放了昨天在海边的步行街撞人的信车和到底的辣鸭脖大妈。开信车的是本市着名的X衙内,被撞的大妈是外地来的游客,本来这又是一个极佳的炒作话题,不过随着大妈进了医院就原地满血复活,这个新闻就向一个很奇怪的方向神展开了。信车其实没撞到大妈,大妈当时是低血糖,自己倒地不起的。X衙内和他老子异常庆幸逃过一劫,不过还是为自己在步行街上驾车向公众道了歉。
我很冏。
不过感觉很奇怪,就好像那个大妈故意的专门闹上这么一出,制造焦点和混乱一般。
我喝完了一瓶子农夫山泉,实在看不下去勋四自己绑绷带的拙劣手法,于是过去帮他弄。
“你怎么会处理伤口?”他是好奇宝宝。
“嗯,因为我男朋友是医科生。”我回答,“外加一些强迫症,所以在他的淫/威之下,我学会了很多。估计我一个人在野外打鸟也能全须全尾的回来。”
我给他的绷带弄了一个蝴蝶结。
然后,我开始往地面上放被褥,准备睡觉。
我自己给我和勋四少分配好了地下室的使用空间,昨天晚上把他弄回来的时候,他很快陷入高烧昏睡状态,于是他睡床,我打地铺是顺理成章的事。
明天5点还是起床被继续折腾,我必须抓紧一切时间努力睡觉。
勋四少自己给自己注射了青霉素,手法娴熟的堪比瘾君子。
他扔了东西对我说,“今天你睡床。”
我连忙摆手,“不好,你现在有伤,地铺很容易着凉。”
勋四,“如果你还想拿到钱的话,就按照我的话去做。”
我的脑袋摇动的像个拨浪鼓,“不成,我和勋暮生那个家伙不一样,我可是有普世价值观的人,让重伤的人睡地铺会对我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
……
说完,我连忙闭嘴。
勋世奉微微眯起来眼睛,带着探究的意味。
也是,在人家哥哥面前贬斥人家的弟弟,不太厚道。
勋四,“你和Lance(勋暮生)很熟?”
我,“烂死?那是什么?我一点都不熟!那个,桌上是我给您买的盒饭,您凑合着吃,我先睡了,明天早上5点要起来接受训练,哈欠,好困,好困阿~~~~”
我倒在地铺上,翻了个身,背对着勋四少,没两下,就打起了呼噜。
睡着了。
半夜好像还有人给我盖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