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那天过后,卓临城变得很恋家,除非有必要的应酬,晚上七时前一定回家。孙菀不习惯每天回家后都有他的日子,那意味着她必须要打起精神做饭伺候他,而他的嘴又是那样刁。好在他偶尔也会帮着刷碗、清理厨房,若哪天孙菀实在累,他也不吝亲自下厨,或是带她满京城寻觅好吃的。
慢慢的,不习惯反倒变成了喜欢。
晚饭后的时光,他们往往一起去阳光房里侍弄花草,偶尔在花花草草中随蔡琴的歌跳一支贴面舞。末了,两人便拥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或者一起读本小说。当然,这些老迈的相处节奏,必须是以卓临城愿意迁就孙菀为前提的。倘若卓大少爷哪天心情不好,又或是心情太好,他就会按照自己的节奏,软硬兼施地拐她去不同的地方j□j做的事情,有时候是浴室,有时候是厨房,有时候是餐桌……无论上一刻她看上去多么端庄冷静,只要他想,下一刻她就会被他变得无法自持。
偶尔也会有小争吵,比如,卓临城对隔壁岛国有与生俱来的敌意,孙菀却很喜欢岛国的音乐、动漫,对那边颇有几分爱屋及乌,这种时候两人就会开始互掐,直到战火完全消弭在枕席之间;又比如两人聊《红楼》,孙菀喜欢宝钗,卓临城偏爱黛玉,孙菀说宝姐姐“艳压群芳”,卓临城便攻讦宝姐姐“寡淡无趣”,进而发表长篇大论道——国人自古是很讲究情趣的,室可以贫,但不可以陋;美人可以素,不可以煞。趁着孙菀沉思之际,他便得寸进尺地要求她换上性感内衣取悦他,美其名曰:妻可以寡欲,不可以无趣。
情到深处,卓临城即便去见兄弟好友,也要孙菀作陪。孙菀起初不愿意,她第一次和厉娅去万乘,便因赵瀚的缘故,对塔尖上的“二代”们不抱好感。
勉为其难去了几次后,她渐渐又对卓临城身边的圈子有所改观。那些人里虽有斗鸡走狗的花花公子,但大多数还是和卓临城一样的雅痞,大家在一起的消遣多是高尔夫、赛车、网球、钓鱼、打牌,偶尔也有火树银花的派对。
彼此在一起时,孙菀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开心,因为她骨子里是悲观的,她不知道这样美好的日子会持续多久,她总觉得她不该如此好运,轻而易举地就得到这样盛大的幸福。
她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生活的无常,她很怕燃烧在指间的璀璨眨眼间到头,变成让人避之不及的烧手之患。
这晚,趁着卓临城收拾厨房的空当,孙菀将他要看的某部战争片藏起来,放入自己喜欢的文艺片——那段日子口碑极好的《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
卓临城端着红酒和芝士粒过来,见大权被篡,只好取来几本商业杂志,枕在她怀里翻看。
十几分钟后,见孙菀的注意力又被岛国产物成功夺取,他有点不甘被冷落,接连叉着芝士粒往她嘴里送。孙菀含着食物,不知好歹地抱怨:“这东西很长肉的。你难道没发现我已经长胖了吗?”
“没发现。”他慢条斯理地翻过一页杂志,手不老实地抚向她的大腿,“不如让我仔细检查?”
孙菀按住他的手,指着大荧幕顾左右而言他:“人家那么可怜,你却打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卓临城侧过头去,画面刚好播到松子的前男友——一位落魄的纯文学作家在留下“生而为人,对不起”的遗言后自杀,他喃喃道:“是怪可怜。”
遂也静下心来陪她一起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有些悲怆。良久,他闷闷地说:“怎么会人顽固到这种地步?明明退一步海阔天空,她却非要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越走越窄。我实在欣赏不来这种极端的付出。”
孙菀拥着他的肩膀,默了一会儿:“正是因为这种极端,所以她那一文不名的人生才会成为震撼人心的艺术。话又说回来——”
孙菀忽然起了点逗他的坏心:“有时候,你的逻辑和岛国人很像。”
卓临城的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静静等她把话说完。
“就凭你那种‘做坏事都是因为寂寞啊’,‘其实施暴者也是很无辜很需要人拯救’的强盗逻辑,不投胎到岛国,真是一种天大的遗憾。”孙菀笑得花枝乱颤。
卓临城翻过身,重重压住她,眯着眼睛一字一句问:“我有对你施暴过?”
孙菀太熟悉他这种眼神,抓过一只抱枕打他:“你胆敢试试!”
卓临城拿掉挡在她面前的抱枕,正要有所动作,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冷不丁响了起来。
此时已是深夜,猝然响起的铃声让他们俱是一惊,与此同时,一道闷雷声响起,他们竟才发现,外面已经下起了淋漓的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