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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

    孟端洗完澡,随手泡了一杯决明子茶,向已经窝在房里开始酝酿睡意的母亲道了声“晚安”,然后慢条斯理地回自个儿房里,准备听一会音乐就上床睡觉。邮差的工作很忙,需要很早起床做准备,所以他有着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脱掉眼镜,揉了揉鼻梁,再伸展一下有些疲惫的四肢,然后躺在床上,打开电器城打折时买的MP3,大手一不小心按错了键,变成了“FM自动搜索”,他正打算调回音乐模式。只听见一首旋律很舒缓的外文歌,于是,就停了下来,不再调换。

    “这里是合德经济电台,大家好,我是秦淮,每天晚上十点钟,‘情音五弦'陪伴你走过一个小时的光阴故事。”

    合德经济电台?应该是下午送过信的那家电台吧。秦淮?不会也恰巧是下午碰到的那个秦小姐吧?他对自己的猜测有些好笑,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凑巧都发生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不过反正都是为了催眠,听电台节目和听音乐,应该是一样的吧。

    他拧灭了床头灯,闭上眼睛。那个秦淮的声音在夜深人静时听起来有些慵懒,又不像是那种刻意的压低让人觉得扭捏。

    她在讲述她今天的遭遇,剪了留了一年的长发,没有失恋,只是习惯。

    他想起白天时遇见的那位秦小姐,头发也似乎不是很长。站在一米七八的他面前,显得很娇小,不是令人惊艳的美,却让人想起了一捧清流,很平和,很水灵。

    她说她晚上去一家叫做“流水浮灯”的咖啡屋里吃饭,那里的古典与西方文化结合得很好,要好好谢谢很用心的店主的招待。

    她说晚归的编辑宁小夏路上要小心哦。

    他在暗夜里咧开嘴,笑着。这样的她应该是一个喜欢关心别人的人吧。

    她讲述了一个喜欢在深夜里啜着冷咖啡等着不回家的男人的女人,是如何任思绪流离,任神魂飘荡。她讲述一个通宵驾驶着出租车的司机有点想家的情怀,说他还戴着故乡的情人送的花头巾。她还说了一个准备参加考试的小男生,其实偷偷喜欢着前桌那个总是张牙舞爪的小女生。

    中间她插播了一部叫做《青蛇》的电影的音乐专辑,把《流光飞舞》、《此恨绵绵》送给女人,希望她睡觉前喝一杯牛奶,这样比较容易入睡,或许会个好梦,只道是“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把《人生如此》、《识情》送给花头巾司机“人生如此,浮生如斯,缘生缘死,谁知,谁知?情终情始,情真情痴,何许?何处?情之至!有机会常回去看看吧,别累着自己,苦了送头巾的人,人生是自己选的,只盼望着不要有太多遗憾才好。”把《初遇》、《流水浮灯》送给小男生,“能够遇见是一种美丽,年轻时的爱恋是一汪纯净的清泉,一盏飘渺的纸灯,若隐若现,若有若无,只有回首望去,才知道究竟有多少风情。但愿多了一些珍惜,少一点怨愤。”

    她不像是一个可以当情感顾问的人,说起别人的故事,也总是很淡很淡的,没有太多的激越,只是很平常地对待。她大概也知道,故事里的问题也只有故事里的人自己才能解决,而她所能做的,就只能是倾听和分享,或许还有一些抚慰的意思吧。

    而她这种平淡的风格,却为她吸引了很多很多听众,从他下午交给她的那包信就可以窥见一斑了。通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她的魅力却可以使那么多不同年龄段的人还愿意执笔用鸿雁传书的古老方式与她交流,应该说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吧。

    “秦淮,这个名字或许本身就是一种魅力吧?千年流传的魅力吧?”他在柔和的音乐中有了些许睡意,也或者是平日里养成的生物钟开始运作了吧。

    突然他张大了眼睛,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耳塞滑落了一边,有一个声音在夜里回荡:“今天遇见了一个给我送来大家故事的邮差先生,节目的最后,我想说说他给我留下的很奇怪的印象。我喜欢看小说,小说里,有钱人家的男士身上抹着高贵的古龙水,年轻的男孩身上散发着青草或者阳光的芬芳,而这位辛勤工作的邮差先生身上,没有汗水的腥臭或者是书信的墨香,让我很好奇的是,我居然从他的身上闻到了每天都可以吃到的大米饭刚出锅时的那种饭香。确实是饭香哦。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自己肚子很饿或者是他刚刚煮了饭又盛好饭,不过还是觉得这样的理由很牵强,或许下一次再遇见他,我会问个明白。希望邮差先生不要以为我是脑袋不灵光了。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希望电波送去我的问候,彼端的你们能够有一个好梦,也希望我能梦见一碗大米饭。晚安,明天同一时间,秦淮与你相约‘情音五弦'!”

    孟端闻了闻自个身上,只有香皂的清香,没有其他的异味。有一些迟疑,不过还是蹑手蹑脚地走到浴室,找到放进洗衣篮里的制服,闻了一下,大概只有一整天走家串户的风尘仆仆吧。至于饭香,他想那位秦小姐,大概真的是饿慌了吧。

    他放回制服,笑了笑。

    每天早上八点,孟端总是会准时出现在城东邮局,开始为一天的工作做准备。从仓库里拖出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以及一些拽订阅的报纸杂志之类的东西。然后按照地址归类,将属于自己的区域里的邮件整理好,这样投递时比较方便。他是昨天才开始负责合德区的投递工作的,原来负责这一区的老邮差退休了,所以重新划分工作区域的时候,他被分配到了这一区。这一区的信件向来是最多的,因为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合德经济电台。

    以前或许他还不相信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与陌生的DJ通信,不过经过昨天下午的投递与昨天晚上的聆听,他相信了。

    今天合德依旧有好多信,而这些信的大多数收信人都写着“秦淮”,有些字潦草有些字秀气,有些字幼稚有些字稳重,看来她的听众遍布男女老少吧。手里握着一大叠给她的信,对于她,他开始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好奇了。

    “阿端,还是这么早来呀。你这家伙都不困吗?”同事何聊打着呵欠,眼眶里还挣扎着起床时痛苦的泪水。”这朝八晚五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早晚要改行,不然准疯掉,连工资都没说服力。”

    “要来杯茶醒醒脑吗?”孟端放下信,拿起桌上的茶杯。

    “好呀,麻烦你了。”何聊窝在椅子上,顺手把自己的茶杯递给孟端。

    孟端从抽屉里找出开了封的绿茶,取出一小袋,放在自家带来的小茶壶里,然后到饮水机前灌了点热水,又倒掉再装满一壶热水。

    形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的举动,“阿端呀,不是我说,你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七吧,又不是七十二,我为什么总觉得你好像我家楼下那每天穿着功夫装练太极的老头呢。每天早上准时六点起床,晚上准时十点睡觉,比女人还重视八个小时的标准睡眠时间呀你。”

    “没办法,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长大后就改不掉了。”孟端笑了笑,往两个人的茶杯里灌了绿茶,然后递给何聊。

    “不吸烟不喝酒,不上网泡妹妹,不去PUB堕落。你确定你是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何聊一边灌着绿茶一边红着眼睛盯着孟端整理信件。

    孟端懒得理他那毫无新意的调侃,“我确定我不是从某个古墓爬出来的。”

    何聊见没有引起什么效应,就顺手捏了一封孟端刚整理好的的信。“合德经济电台?‘情音五弦'节目?秦淮?这个我知道,我家小妹每天晚上必听的电台节目,有时还会挂着两泡眼泪蹲在我房间装悲情呢。恐怖。”然后像是怕传染什么病毒似的丢回给孟端。

    孟端收好信,装进自己的邮袋,决定不再听何聊的一大堆废话了,“我先去送信了,回头见。”

    出门的时候看见何家小妹一摇一摆地来上班,估计昨晚一起疯癫的应该不只有何聊。何苗和她哥哥一样在城东邮局上班,不过她比较好命,是负责汇款和寄领包裹的,可以在这大热天窝在邮局里吹冷气兼和同事打屁聊天,不像他和她哥哥需要汗流浃背地挨家挨户送信。

    他蹑手蹑脚地走向自己的自行车,希望何小妹刚起床还不至于清醒到可以看见他。哪知明恋一个人的力量是伟大的,何小妹就像有了心灵感应一样,突然睁开眼睛,直冲冲地向他跑来,“孟大哥……”外加一张血盆大口,吓得孟端迅速骑上自行车,一蹬就是老远,装作没听见,没看见。

    整理好邮件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街道上开始喧闹,他感受着这都市特有的忙碌,却觉得自己的心很平静。

    何小妹大概又要抓狂一阵子吧,希望还没有太清醒的何聊不要被妹妹逮个正着。何小妹刚毕业分配到城东邮局就对他据说是“一见钟情”,从那以后,明里暗里,胁迫着哥哥为她制造机会。他起先不明白个中理由,还强迫中奖了好几次,不过后来学乖了,还是明哲保身好了。至于何聊,谁叫他是她哥哥呢?

    他不喜欢发脾气不表示他没脾气,且不说他对何小妹没有任何心动,何小妹对他大概也是一种好奇产生的痴迷,他的成熟稳重是她同年龄男性中所缺乏的,所以便显得与众不同吧。因为是朋友的妹妹,他不想拒绝得太明显,就只好能躲就躲。

    床头的闹钟开始了各类武器的轰炸,“啪啪,轰隆……”,先是冲锋枪后是手榴弹,在狙击炮响起之前,一只手挣扎地按掉了它。“姑姑真是疯了,居然买这种闹钟……”秦淮痛苦地从空调被里伸出她的头,看看闹钟上的指针,“八点了。”然后认命地起床,叼着牙刷,口齿不清地发着牢骚:“再用这个闹钟,我迟早会心力衰竭,要不然也会得被害妄想症……”

    她主持的是夜间节目,所以工作时间也比较特殊,通常早上不用上班,只要下午去台里整理好资料,晚上可以准时直播就可以了。不过通常早上她也会到办公室里翻翻邮箱和个人主页,有些听众是用这种方式与她交流的,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好音乐可以播给听众听。

    整理好仪容,一口气喝完一杯鲜奶,然后拎上自己的包,上班去也。

    她所住的宿舍楼就在电台办公大楼十米处,因为她主持完节目回家都很晚了,不太安全,索性就申请了台里的单身宿舍,周末的时候才能回家尝爹娘的好手艺。宁小夏就住她隔壁,也因此虽然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交情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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