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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武器?”百里慕闻言,皱眉。

    她手上的东西,正是不久前,她从他的杂物里要来的那手镯。

    可是现在,她却说手镯是武器……

    似看透他的想法,初七微微勾起嘴角,不急着解释,而是推开房门走了出去。百里慕疑惑,也跟着出了屋子。

    她早就想做个武器,做个现代化地武器。

    沉淀了几百几千年的文化知识,拥有几百几千年的文化底蕴,而这些东西,便让她比这个世界的人更轻易做出一些,趁手、简捷、又杀伤力极大的东西。

    这个世界没有钢,她很早就知道了。

    所以当初在杂物房碰到那暗金手镯时,她实在是高兴地。

    她虽不如初一般对武器有专业的研究,也不如初一般做得出大炮、手榴。可是辨别武器、材料之类的,还是做得到。以至于看到它的第一眼便确定了。

    毋庸置疑,手镯是钢做成的,钢不值钱,却很坚硬,是某些武器地必备之物。

    而不知是哪位大师,把钢造成手镯样式,有些浪费了,因为物体很小。

    初七正可惜的时候,却忽然灵光一闪。手镯的款式和造型很普通,但是,若配上金蚕丝,再好好改造一番……

    脑海浮现出的,是手镯与金蚕丝改造搭配后的模样。

    很完美……

    是的,的确很完美。

    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改造,手镯的大体模样没有变化,可某些细节,却翻天覆地了。

    依然是套在手上,可只要使用得当……

    就如现在。

    初七一个转身,手腕运起巧劲一挥,手镯内部射出一条极细的丝线,唰地直打向不远处的大树。一瞬间,细丝又被收了回来。初七嘴角带笑转身走向百里慕。

    百里慕挑眉,眼眸掩饰不住得惊讶和奇怪。

    她手上带的,已经不是单纯的手镯了。

    仔细一想,又有些明悟。

    难怪她得到手镯后又那么想要金蚕丝。她不知道,当初她那期盼的眼神他看的一清二楚。所以最后才把金蚕丝都送给她。结果她很高兴也很惊讶。

    他有一刻很疑惑,为何她如此需要这两样东西。

    如今,总算是明白了。

    两件毫不相关的东西居然被她合在一起当做武器,而大树当做敌人,武器攻击敌人…可是,他只知道她手腕劲道用的很好,却看不出什么猫腻。武器作用不大,毕竟只是一根细丝,树干却如此厚实坚硬。

    然尔,他又知道,她不会做没意义地事,所以,再次集中精神,往那被她细丝打中的树干上看去。

    不看还好,一看却大惊。

    那本完好的树干中间却出现一个极小的洞,直穿树身,地上还能看到那边射过来的阳光。

    “手镯依然是手镯,依然套在手上,可只要使用得当,腕劲练的好,手镯内部便能猛的射出极细却极为锋利坚硬的金蚕丝,看到了么?树干都能被射穿,那么,人呢?”

    初七在正经说话时,语气总是平淡不宣扬,在加上柔柔的声音,听在人耳里,只觉舒服。

    可说这话时,却引得百里慕侧目。

    语气虽平淡,没有狂傲的此举,却带着发自内心的不屑与高傲。

    人呢?

    是啊,树干都能穿出一个洞,人?人当然是只能被削掉脖子刺穿胸口。

    比剑要锋利,比刀要坚硬,比任何东西都简单。

    只要使用者运用的好。

    他忽然再一次感叹,眼前的女子当真是不能小觑!做得出如此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更能捡自己的长处做自己能用的东西。胜过任何一个女子的聪明才智。就算她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杀过人,也没有真正面对什么生死,可这样,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不是?

    感叹良久,又觉得。他,真是找到宝了!

    “给你吧,我拿着没用。”初七忽然说,百里慕听言一怔。又听她说:“我天天在这大屋子里,谁敢进杀神王府抓人杀人?我没危险呢,给你吧,你是战神哦……给你个好的武器让你见一个杀一个。恩?”说着,一脸明媚地望着他。

    “七儿……”喊出一个名字来,又再说不出什么。

    当初,他把金蚕丝给她时也是这么跟她说的——拿着没用。

    “还有唷,拿着它就跟看到我般,正所谓,见物如见人……咯咯……”说着说着,初七又觉好笑地自顾自捂嘴笑起来。

    百里慕本不想拿,可是,就如她说,见物如见人。

    这手镯,不就是她第一次送给他东西么?

    为他做东西……

    这感觉,真好!

    然后,也便接受了。

    两人一起开始很有兴致地给这武器取名字,商量了几乎两个时辰,才决定,它叫“暗初”。

    名字的来由很简单,暗金色,初七。

    两者合二为一,便成了“暗初”,有意义却也好听。

    实际上,初七本做那武器,是想自己用,可是越到后来,却越莫名地觉得,东西该给他。想多了,便认为给就给吧,给他也理所当然。因为材料是钢的原因,所以手镯颜色并不鲜艳,可这在初七眼里却愈加满意。

    男人用么,就算百里慕长相阴柔魅惑,如女人,但是他是男人的事实改不了不是?戴手镯本就有点怪异了,若带个红色粉色的,恐怕被人认为变态了……(⊙﹏⊙b汗)

    总而言之,最后手镯戴到他手上,感觉出奇地好。

    不觉得矛盾,不觉得奇怪,袖子本来就是又大又宽,并不会随时都暴露在外人眼中,偶尔露出,也只是让人觉的,人与物搭配上,又多了另一种风情。

    好看懊看。

    初七感叹不已。

    百里慕在某一瞬间,心情也格外地好。

    早朝时,那皇帝堂兄怕是又被某人蛊惑了,一道圣旨,不仅要他择日娶玄武公主为正妃,还让他翌日大早带着禁卫军送玄武国使者出城十里,只因为,玄武贡品丰富另他龙颜大悦,所以赏赐这等荣誉。、

    荣誉便是,堂堂杀神王屈尊降驾送他们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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