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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最后的探戈

    为什么?这三个字是块巨石,古往今来一直压在人类的头上,一切逻辑、一切哲学、一切科学以及一切幻想,都在这三个字上粉身碎骨。.

    面对墨沉,肖之清不想过多地感叹,也解答不了墨沉的疑问,墨丹的失踪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挥之不去的谜。

    他知道,她爱于晓阳,可不会非理智地去漫无目的的寻找他;她想离开医院,可不会与她的同事和领导不辞而别;这就是肖之清眼中的墨丹。

    如若不是她挑战了自己的权威,他会很看重她,呵护她。在他的内心深处笃定地认为,她是天使,有一颗圣洁的心,以至于他只能把她当成天使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尽管她很美,就在自己身边,但他也从未对她像对待白萍那样,动过非分的念头。他曾打算把她培养成妇产科不可多得的好医生,因为他相信,也许有一天,无论在哪方面她都会超越自己,对他来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成就……

    她的失踪一定有隐情,所为何事,肖之清最近也惊诧不已,可他琢磨不透。有时瞬间出现的一闪念让他感觉触到了什么,可面对的浮躁人生和环境,他无暇顾及与细想,即使今天面对墨沉,他给出了回答和提议,但也不会花时间来陪他研究这三个字。

    墨沉失望但步履坚定地走了,望着他的背影,肖之清垂头思忖片刻,悻悻然走过医院长长的走廊,迈出门外。

    他打开车门上了宝马,汽车慢慢地驶出医院停车场,向闹市外的一个僻静所在驶去。

    南方盛夏的湿热使得黄昏的时光变得更加昏黄。他打开了空调,等温度调节下来,便给钟点工胖嫂打了一个电话,让她把维莎的晚饭准备好,吃罢晚饭带它出去遛弯,然后给它洗澡,走的时候别忘了在走廊开着一个小灯……

    汽车在行驶,奔跑中万物一掠而过,都是那样虚无缥缈。这一掠而过的街道,使他的心潮起伏,涌起淡淡的烦闷。

    他想起了乌兰,那个清纯的草原姑娘,想起了那个菜农的老婆,还有今天躺在手术台上被自己刮穿了子gong的美女……近期的心情总是洒脱不起来,为什么?如果地狱向我张开了血盆大口,拿什么自卫?他想着,有些烦躁不安。

    够了!谁把往事想得太多,谁就容易陷入困境和深渊。

    让音乐和美女点缀人生吧。.打开音响,车里顿时漾起轻缓的乐声,街市上的霓虹灯开始此起彼伏地眨眼睛,向路人示好了。他望着街市两边流动的繁华,心情变得略微松快起来。

    白萍就坐在老地方,这会所的侍者真把她当女神了,山水溪流,花草鸟语,屏风把这儿隔成了一个温柔乡。

    她看见他来到,静静地看着他,莞尔一笑。

    虽然,她不是眼含春水,脸颊娇媚,可有一副风流尔雅的诱人模样。算得上美貌与风情并重,且心思玲珑剔透,他想,这样的女子也是世间少有的。

    “你来好一会儿了?”

    “为了迎接你这白衣天使,我必须早一步来到啊。”

    “天使?”他笑了,“有爆发性疾病时,我们就是天使,天下太平时,我们就是一群吸老百姓血汗钱的魔鬼。”

    他自嘲地笑笑,坐在她的对面。

    “看来,”她盯着他的面孔,低声说:“你已经神熏骨染,是个地道的混蛋了!”

    晚饭很简单,却很精致。白萍说,今晚不能喝酒,因为要清醒地告别。

    “告别?你去哪儿?”他很诧异,眼里露出失望和一丝不舍。

    “我打算去周游世界,也许会离开很长时间。”

    “你在这儿的产业不要了?”

    “有人替我打理,我只负责看账本。”

    “为何离开,不会因为仅仅是为了周游而周游吧!”

    她望着他,“你说呢。”

    “我不知道。”

    一切物是人非,和当初的想象与愿望判若云泥,好像自己的感觉找不到感觉了。爱和恨都失去了目标,人生变得索然无味。

    “你不必知道,只需要记得我和你曾经度过美景良宵,这就足够了。”

    她的话让他获得解脱,这真是他想要的。

    没有酒,作为职业习惯的他无所谓,可白萍却显现出万般无奈的样子,就餐中途忍不坠是要了一瓶法国红酒。

    “来吧,你也喝一点。”

    她给他倒了一杯,自己端起弧型杯,在鼻前慢慢晃动着杯身,让酒香随着杯壁往上爬,慢慢入鼻。

    “我就不喝了,最近手术不太顺。”

    “你不是‘肖一刀’吗?怕什么。”她凑近他笑道,“再说,我独自喝不好吧?有一条流传甚广的喝酒定律你知道吗,啤酒要和一群朋友喝,二锅头要和一个朋友喝,白兰地要一个人喝,红葡萄酒嘛,一定要一对男女喝。”

    肖之清打量着杯身,好像在注视酒的挂杯状况,其实他在犹豫,今晚……我将和她别离,尽管我们不是情投意合绝对意义上的情人,但相互的需要和情感的慰籍已成为这段日子的习惯,一旦失去,我会想念她……今晚……

    “嗯,我陪你喝好了。”他浅饮一口,仍然看着酒杯说:“从品质方面来讲,红葡萄酒富含钙、镁、钾、铁等矿物质和维生素,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一种叫做‘多酚’的神秘物质,它可以减少心脏病的发病率。”

    “生物学家说它可以促进新陈代谢,商人说它可以让皮肤美白,诗人说它是可以让爱情永恒!”

    白萍说着,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把酒干了。

    “临走前,我想问你,墨丹的失踪你真的不知道缘由?”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

    “你把她赶到那又苦又累又烦人的儿科,也够狠的。”

    他好像良心的发现,有点愧疚地说:“是啊,儿科很烦人。每个被孩子的体温和小病折磨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太难伺候了,他们都像发疯的乌眼鸡盯着你,希望你一味药下去,孩子肺部的罗音就消失,或者体温就稳定了,请问,这世上有这种良药吗,细菌和病毒也是有生命的,它们也会变异,谁能控制?这天下哪有包治百病的药啊。因为没有这种药,儿科成了医院最嘈杂最烦恼的地方。”

    “可怜的墨丹。”

    他看着她有些不解道:“当初,你不是一个劲地让我给她点颜色瞧瞧吗,今天这是怎么了?”

    “那是过去,此一时彼一时,我没想到她会在我眼前消失。想起她不太讨厌的那些往事,还有她对于晓阳所做的……”

    一提于晓阳,他的眉头一皱,那个阳光般的大男孩身患绝症而突然离去,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尽管最后的日子他们合作并不愉快,他看出于晓阳想金盆洗手,不再干医药代表的活。

    “你还爱他吗?”

    “什么是爱?”她瞪大眼睛看着他,“那只不过是一种感觉,自我蒙蔽的感觉罢了。‘爱’,这个感觉有时是自欺欺人的!”

    “那就是说……你不爱了。因为他患病。”

    “放屁!食髓知味,骨头还算什么。你以为我是这样想的?错!我爱过,感觉过,这就够了。可是,我的爱于他无益,还坚持着有什么意义,还不如让一个能使他快乐的人来接替!这就是爱,你懂吗?”

    “因此,你要去周游世界,告别你的爱了。”

    “这个你猜对了。”她的脸上带着一丝苦笑。

    “只有改变环境才能忘掉一切。长着么大,我还没有见识七星酒店,听说是建在海滨的一个人工岛上,帆船形的塔状建筑,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棒的酒店。我要在那儿体会什么叫‘金碧辉煌’,还要在哪200米高处俯瞰整个富豪之都的迪拜城。”

    灯光渐渐变暗,一首“最后的探戈”舞曲响起来,他举杯说,“好,我陪你喝个痛快!”

    “不,”她的眼睛露出魅/惑之光,按住他的手,“你要悠着点。”

    他沉吟着微闭双目,颔首点头,放下了酒杯。

    我要摆脱一切不愉快的回忆和联想。他告诫自己,今晚也许是我人生放浪形骸的最后时光,尽管这突如其来的预感让他莫名其妙,但他的确有一种预感……

    不再去想手术台,不再去想剖开的腹腔和“宫殿”,不再去想那不该闭眼的沉睡之人。

    “你去了异国他乡,别被哪个糟老头留住,哪怕他再富有,你也要回来。”

    “废话!我不缺钱。而且我很清楚,和一个皮肤松弛面露倦容,只想找个靓女陪伴的老男人做爱,比起和一个皮肤紧绷,腹肌迷人三百六十度都行的男子做爱,那感觉相差太远!尤其是……”

    “是什么?”

    “你知道,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哪儿?”

    “不知道,你的口味一向怪异。”

    “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手,就像你!”

    他感到和她在一起,空气中丝毫没有情侣的味道,而是情欲的味道。

    “来,”她放下酒杯站起来,向他伸出手,“我们来挑一曲‘最后的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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