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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

    被「疯狗」咬到。

    这就是丁若男对于齐瓦那一吻的评语。

    想到昨天那一「咬」,向来平静无波的眼神立即涌起浪纹,手忍不住又再度用力摩擦早已红肿的唇,想擦去被侵犯的感觉。

    能让她动怒的人不多,齐瓦绝对名列榜首。

    不过,她也不是好惹的,那一脚,绝对够他受的。

    活该!

    想起他弯腰佝偻着身躯的痛苦表情,她的心情就稍稍平复了些,注意力再度回到电脑萤幕上的数字,继续研究着补助款项。

    这间十坪大小的房间是她目前办公的地方,曾经,她的办公室有这里的五倍大,位于这栋大楼的最高管理楼层,不过那已经是半年多前的事了。

    从小被父亲当成接班人培植训练,回国后担任父亲的特别助理,独立完成几件成功的开发案后,总裁兼任总经理的父亲将总经理的位置交给她,直到半年多前棒子又转交给大姊夫,而她则被流放到她回国后一手创立的「丁固基金会」担任执行长。一个掌管不到五个人的闲差。

    二十几年来,成为父亲引以为傲的「儿子」一直是她努力的唯一目标,如今,她赖以为生的目标突然没了。

    这半年来,失去努力目标的她,每天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原本被工作和课业塞满到一天睡不满五小时的她,突然间变成了朝九晚五、准时上下班的闲人,顿时茫然地不知要怎么安排突然多出来的时间。

    她不怨父亲的错待,谁让她不是男生呢?对于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她只能沉默地接受,「假儿子」终究还是输给了「真半子」。

    小学时她就独自一人被送到美国读书,直到大学毕业才回国。

    她在美国没有刻意隐藏性别,奇怪的是,她在美国认识的朋友都没有怀疑过她是女的,可能是她的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跟男孩一样,同学们也自然而然地当她是男的吧。

    这二十几年来,她一直在男与女之间游移,她的生理是女人没错,但她的心理却一直强迫将自己当成男的,战战兢兢地过日子,就怕被外人看出破绽,心中的煎熬可想而知。

    当职务转交给大姊夫时,她知道自己的「儿子」身分解除了,也就是说,她不需要再扮演「儿子」了。只是,扮了二十几年的男性角色,要如何舍去?

    她又该何去何从?

    叩叩!

    「执行长,柜台有个男人送花给你耶!」年轻的柜台小姐脸上除了仰慕,还有更多的纳闷。

    执行长长得俊美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他坐镇的这半年多来,也有很多女人上门倒追过,但再怎么俊美,执行长终究是个男人哪!一个大男人被另一个大男人送花追求……很怪耶!

    「有男人送花给我?」丁若男浓眉微挑,随即回复正常。「麻烦替我退回去。」

    「可是……送花的那个男人说一定要你亲自签收,否则他就不走耶!」助理一脸为难,不敢招惹那名穿着可爱图案,但长相颇为吓人的送花员。

    「……好吧。」不想让人为难,反正闲着没事,她就出去看看吧。

    穿着剪裁合身西服的丁若男,看起来英挺俊雅,极为迷人,基金会的员工虽然看了半年多,还是经常看傻眼。

    一路上,她泰然自若地接受员工们的注目礼,脸上挂着礼貌的浅笑,直到看到柜台前的送花人,脸色马上拉下。

    竟然是他!

    「呦~~好久不见!」不同于丁若男的冷脸,齐瓦一张嘴笑到快咧开了,声音宏亮地打着招呼,三个大步一跨就到他面前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好想你哪!你呢?想不想我?」

    昨天偷香的结果,除了一个让他回味再三的甜吻之外,还附上了一记惨绝人寰的「绝命踢」,差点让他的「小兄弟」挂才。

    加害人踢完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他只好半弯着身子,缠着新娘子问话,尽可能地收集丁若男的个人资料。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可是很努力地作功课呢!

    齐瓦的大嗓门和送花之举已经传遍整个基金会,所有员工都抢着出来看热闹,让她的白皙美颜冻结成霜,声音低沉冰冷。

    「齐先生,有什么事?」她顺势退后几步,拉开距离。

    原以为昨天那一踢已经让他的妄想告一段落了,想不到他竟然不死心地找上门。

    他到底想怎样?

    「有啊!」齐瓦的双手各提一大水桶的红色玫瑰,献宝地平举给她看。「你看,我特别摘来送你的,而且还是象征爱情的红玫瑰喔!」

    「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不谈论私事。」丁若男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

    「欸~~大家都说我不懂得情调,我发觉你比我还不浪漫耶!」齐瓦不满又委屈地抱怨,双手一提,轻轻松松就将两个水桶放在柜台上。「看在我今天一大早就去摘花给你的分上,你就不能给点好脸色吗?」

    活像幼稚园小学生抓到一只毛毛虫,赶着跟心仪的小女生献宝,却害得小女生尖叫逃跑般,齐瓦心里的沮丧可想而知。

    站在一旁看戏的员工们看到齐瓦一脸苦相,纷纷掩着嘴失笑。

    就连丁若男看到装着玫瑰花的蓝色大水桶,也是又好气又觉得好笑,差点忍俊不禁,只能说她忍功高人一等,才能继续维持「面无表情」。

    有人送花会拿大水桶装吗?果然是只大笨狗!

    「谢谢你的花,别再破费了。」虽然跟齐瓦相处的时间不多,但她却很清楚这个男人吃软不吃硬的杠子头个性,来硬的只会两败俱伤。

    「放心,这些花没花我半毛钱。」他笑得很得意。「那是从我邻居家的花园里摘来的!」想起好友今天早上看到光秃秃的花园时,脸上那副「误交匪友」的凄惨表情,他不禁笑得更乐了。

    「我还有事要忙,不送了。」丁若男露出礼貌的浅笑送客,这一笑,立刻将齐瓦的魂给勾到天外天去了。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的笑容耶,真美~~」不顾正在大庭广众之下,齐瓦一个大跨步,人已经到丁若男面前,涎着笑脸要求道:「再笑一次,我想看。」

    玉颜瞬间冷下,眼神急冻成冰。「齐先生,这里是办公的地方,请你放庄重一点。」

    「我哪里不庄重了?我今天甚至没穿拖鞋耶!」齐瓦纳闷地低头打量自己身上的穿着,T恤、牛仔裤、球鞋,再看看丁若男的正式穿着。「难不成要跟你一样穿西装、打领带,才叫做庄重?那可不成,我受不了,一定会憋死的。」

    「我欣赏衣着整齐的人。」丁若男不纠正他的误解,反而顺着他的话回答。

    「你啊,就是太一板一眼了,这样生活怎么会有趣呢?」齐瓦不以为意地摇头笑着。「人生苦短,何必让自己不好过?偶尔要让自己喘口气,否则压抑久了,人是会爆掉的喔!」

    喘口气?丁若男心里暗自苦笑。这半年多来,她何止是喘口气而已?再继续无所事事下去,她整个人就快生锈了。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还有事要忙,无法久陪,你请吧。」

    「少来了!」齐瓦厚着脸皮继续赖着不走。「你妹妹跟我说过,你这个新工作一点儿都不忙,她要我有空就带你出去走走,免得闷坏了。」

    茤萸?没想到人竟然是自家妹妹招惹来的!

    多事!

    「我没空。」

    「我看今天的天气不错,我们就出去走走吧!」他当作没听到他的拒绝,在众目睽睽之下,干起了掳人的勾当。「走吧!」

    齐瓦仗着人高马大,半拖半抱地拉着丁若男往电梯的方向走,快速按下电梯钮。

    「你放手!」不想当众大呼小叫,丁若男几乎是咬着牙低嚷,双手用力地挣扎,偏偏撼动不了他分毫。

    「不放。我一放,你就逃了。」他抓得更紧。

    「你——」这时电梯刚好开门,小了好几号的丁若男被带进电梯里,绑架成功。

    「欸~~执行长!」众人眼睁睁地看着丁若男被「坏人」强行拖走,没人敢追上前去。

    拜托,那个人很有可能是黑道大哥耶!人长得凶恶不说,手臂还跟小树一样粗,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被揍扁呢!

    谁敢惹他啊?又不是头壳坏去!

    「……啊!我们可以打电话叫警卫拦人啊!」

    终于有人想到这个方法,但已经是十分钟以后的事了,于事无补……

    ★★★

    「你!」被强行拉进电梯,丁若男气急败坏,手脚齐上,努力想要挣脱,但无论她的手怎么翻转,他依然牢牢地扣住她的手腕,教她又惊又气地瞪着他低吼。「放手!」

    她从小学习武术,要想抓住她并不容易,没想到却接连两次被他「逮」到,而且无法顺利脱逃。

    是她功夫退步了,还是他身手不凡?

    「奇怪,你生气的模样,看起来更像女人耶!」齐瓦看呆了,痴笑地露出一口白牙。「你长得实在太漂亮了,甚至比你妹妹还美耶!」

    「你该配副眼镜了!」她嘲弄地瞟他一眼后,目光再度放在被握住的手腕上,冷淡有礼地说:「我不喜欢被人握住手,请你放开。」

    「不喜欢被握?没关系,那我用牵的!」齐瓦放开他的手,在他有所行动之前,再度跟他十指交扣,看着镜子里两人亲昵的模样,露出一脸满足的傻笑。「这样看起来更像情人了。」

    「放手!」顺着他的视线,看到镜中暧昧的影像,丁若男在窘怒的同时,还有一抹心慌意乱。

    镜中白皙的手被一只棕黑色的大手握住,看起来显得好娇弱,这是她第一次觉得「娇弱」这个字眼可以用在自己身上。事实上,她的手比大部分的女人还要大,但是跟他厚实的大手比起来,却硬是小了好几号,只能用秀气来形容。

    不只是手,就连她高人一等的个子,站在他身边,也是小了好几号,两人在镜子里相依偎的身影,绝对符合「小鸟依人」这个形容词。

    他是个让人感到很有安全感的男人,而站在他身旁的自己,看起来就像个娇柔的小女人。

    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个道道地地的女人,感觉……好奇怪。

    她不习惯这样的自己。

    「不放!」他豪气十足地用力摇头,配合说话的语气。

    打从看到丁若男的第一眼起,从没心动过的他,便第一次体会到心头如小鹿乱撞,也尝到心慌意乱的滋味。

    昨天偷香成功,虽然时间短到来不及读秒就因为遭受「沉痛」的代价而中断,让他当场痛到说不出话来,但丁若男甜美的红唇仍是让他回味再三,差点连自己姓啥名啥都忘了。

    所以,若有机会,他还是会冒险偷香,因为那滋味太美好了。

    正应了那句千古名言——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啊!

    就像现在,单单是牵着丁若男的手而已,心跳就跟打鼓一样,扑通、扑通地乱跳,心脏都快跳出喉咙了。

    他不是没吻过其他人,更亲密的事也都做过,但她们都没有带给他类似的感觉,只有丁若男!

    光是看着他,他的心情就会high翻天,脸上老是不自主地挂着傻笑;只要想着他,心就会涨得满满的。

    丁若男一定是他命中注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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