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1)
在社会上,人们对把人从监管场所放出来都叫释放,不是还有“劳改释放犯”的说法嘛。.我们在里面的人“专业”的说法,管它叫作“开放”。这是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里要履行的最后一道程序了。在这最后的关头,人们的表现各不相同。平平淡淡低调走人的当然是绝大多数,也有的人感恩戴德称谢不已,也有恨恨不已的。
出去之后找机会和某管教喝顿小酒,这事也是有的,但一般都是秘而不宣。慢慢长河,历史上也出现过临出看守所发泄感情的事情,笔者所知最近的一件就发生在红看里。某位牢犯在押时因事曾受到过一位管教的训斥,他怀恨在心,在开放走出号门恰遇这位管教,冲着管教也没敢有大的举动,就是口头发了一句牢骚,但有点威胁的意味。这不仅是发泄对这位管教的不满,也是对看守所极大的挑衅。所领导们闻讯都很气氛,关押人的人岂能受这样的侮辱。但是事情又很轻微,够不上再判他一回的,可也不能就这么算了。所长下令,先不放他,办案单位发来的《释放证》不是只写了当天的日期,并没有表明时间嘛,那好就今天的午夜二十四点放他,这也不算违法。.于是该人不仅没出去,还当即被“调号”了,换到了另一个号里,直到午夜才被放了出来,等于在号里又多关了十几个小时。至于这十几个小时在新号里估计又得受点什么“照顾”了。类似二十四点放人的,据同号们说以前还有一例。那人是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到了日子那天,看守所门前来了一长串车队,还都是奔驰宝马之类的高档车,交通都受阻了。又是鞭炮又是鲜花准备了不少,迎接这位出号。看守所一看这不是明显向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示威嘛。坚决不放人,告诉他们“你们这样就等到半夜吧。”最后还是把“场面”都撤了,人才被放出来。
凡是从监管场所出去的人,不论哪种情况,都必须由家属签字接回。这也是怕万一出去的人在途中出点事,家属还到监管场所来要人。家属也要对开放的人还要验明正身,是否有伤有病等。家属只要在释放证上一签字,监管场所就再也不负责了。
乙五监室自我当了号长以后,吉星高照连续地往外放人。也是巧合,前任两位号长“当政”时,号里也有几位出号的,例如老贺本人以及二不点等。但除了号长老齐本身,其余的都是到市二所上诉去了,真正回归社会的一个也没有。而我当了号长以后竟连续“回归”了好几个。我接任的当天是老齐出去了,继他之后,“伟哥”判了半年缓刑出去了,“江西”,家乡来人也给保出去了;立秋最后只是给了个十五天拘留,到日子也放出去了。每个星期都有人开放。大家把喜事都归功于我,“称赞”我:“一看号长就是个有福的人。把福气带给号里了。这么多人都开放了,咱们号成了专门的‘放人号’了”。可称赞归称赞,实际上大家都明白,能放的放,放不了的照样还得蹲着。虽然有人也知道自己肯定放不出去,但号里总有人能放出去,也算是好事。怎么也说明这个号有喜气,沾点喜气,即使自己不能放出去,没准也能少蹲几年大狱。凡是没了辙的人都有点迷信,所以号里人也都整天美孜孜的。
八月三十日,又是一个星期一。
放人,一般情况下,星期一的时候居多。虽然外面有“星期一,买卖稀”的说法,但我们这里星期一的“买卖”绝对“不稀”,而且还相当不错。上次老齐开放的那天就是个星期一。
早晨,大家做卫生时,几个喜鹊在窗外的树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有人就说,“又一个星期了,今天咱们号准又有人要出去了。”
可一上午没有动静。午睡后,下午又开始坐板了。卖冰糕的劳动号过来了,号里有人买冰糕。大不点、小不点年龄小,爱吃零嘴。而每次买,必定都要给我买上一只。我有时买,也必给他们买,别在这上面上沾人家的便宜。可前两天是休息日,我一直打牌,手风也顺,竟难得下台,没顾得上买,竟白吃人家的了。正好,这次我一下买了四只,准备分给他们。冰糕还没有分出去,楼道的李管喊我了。
我赶忙到门口,从观察孔望出去。李管让我把我的结算卡给他,我以为是要结算冰糕钱,立即拿出来给了他。李管拿过卡,笑眯眯地对我说:“收拾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