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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初春的夜晚,乍暖还寒。

    晚上十点牛,商遥一个人走在僻静的小巷中,“蹬、蹬、蹬”的脚步声表明她正在盛怒中。商遥一边用力踩着脚下青石铺成的小道,一边在心里一千零一遍地发誓,不买上洋房名车,绝不再回那个不是家的家。

    回想刚才继母那副嘴脸,越来越觉得,当初从家里搬出来是明智的决定。

    商遥快呕死了,回老爸家吃个饭也叫吃白食吗?不过是专科毕业没工作罢了,那黑心的后妈竟然敢那么说她!等着瞧吧!

    说起来,她老爸也没用,听那女人损商遥,只会闷头吃饭,连话都不替她说一句。他商连亭可就这么一个女儿,亏他成天说最疼她!

    她商遥吃白食,那继母带来的拖油瓶呢?大她两岁,但商遥死也不会管她叫姐。在一家公司当小职员,每月自己挣了自己花,也不交家用,却在家里又吃又住,她老娘又没工作,吃的是谁的呀?!

    但显然现在是她后母当家,若不想被轻视,一不能没工作,二不能没钱。

    可是以商遥现在的状况,工作都找不到,凭什么发财呀?除非能找到个大款嫁了,可惜以她的生活圈子,是没机会认识大款的,还是另谋出路吧!

    唉,老天指点她一条生财之道吧!

    商遥一边在心中祷告,一边穿过一条小巷,小巷的外面是一条酒吧街,音乐嘈杂,她不由加快了脚步。

    咦!那是什么?

    前面的路上横着一道黑影,还在微微颤动。这条路商遥走惯了,从没见过什么不明物体,大着胆子走过去,哇,好刺鼻的酒味!

    商遥天生对酒敏感,一口就能醉,一看碰上只醉猫,心想还是早点躲开为妙。

    正要从他身上迈过去,突然眼尖地发现,那醉猫腕上有块闪闪发光的金表。商遥收回已经抬起的脚,掩着鼻子,睁大眼睛,开始打量他全身上下。

    哇!亚曼尼西装、范思哲衬衫,领带和腰带的品牌商遥不认识,但能看出价值不菲。原来这醉猫竟然是个大款耶!

    商遥不由感谢老天听到了她的祷告,这么快就送了只肥羊到她眼前,这下有钱赚了!

    别误会,咱们商遥虽然想赚钱,但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的缺德事还是干不出来的。她想的是设法把这醉猫带离此地,免他冻死。等他清醒了,再向他要一笔感谢金。

    看他这身行头,肯定超级有钱,出手一定很大方,说不定够她吃三年的,那么,她就暂时不必为没工作伤脑筋了。

    只是,不知这位富家子怎么会醉倒在这种地方,这附近方圆三十公里;都没有高级住宅区,真奇怪!

    管他为什么,只要给她钱就好了。

    主意一定,商遥蹲下身子,托起他的左腋,用力想把他拉起来。可是以她一百六十几公分的瘦弱之躯,推着这男人就像蜻蜓撼石柱——纹丝不动。

    好在那醉猫也觉得睡在地上不舒服,还有一点儿残余的意识,在商遥再次努力时,顺势站了起来。可他喝得实在太多,根本站不稳,本能地把体重移到商遥身上,又睡着了。

    天哪!他真是重!商遥吐了口气,看来无法把他弄回自己的小窝了,幸好不远就有一家小旅馆,先把他弄到那儿再说。

    虽然这家伙重得让她几乎走不了路,看在钱的份上,商遥没放他自生自灭,一边摇椅晃架着他向前走,一边冲他冷哼:“没事长这么重干嘛?你感谢金要加倍付给我!死醉猫!”

    当商遥龇牙咧嘴,一步三摇地把他架到几十米外的旅馆时,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幸亏老板看出她的窘境,赶快叫了两个伙计来接手,她才算解脱。

    “老板,我要两间单人房,最好的那种!”她决定今晚不回自己的窝了,免得明早他跑了。至于房钱,当然是他付。

    老板大约六十多岁,有点发福,看起来很和善,冲商遥笑嘻嘻地,眼睛眯成一条缝:“对不起小姐,我有几个亲戚来了,房间都住满了。我最多能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也就只有一间。”

    一间?商遥皱起眉:“那可不可以打个地铺?”反正那醉猫睡死了,也不会对她怎样,让他跑了可白劳神了,她得看着他。睡地铺的,当然是他了。

    伙计把醉猫弄到铺好的地铺上,就离开了。商遥锁好门,打量一下周围,满干净的。她拉开被子,打算和衣而眠。

    “珂……珂珂……”睡在地上的醉猫开始呓语。

    “渴了?原来是个结巴!”说来商遥真有点失望,那醉猫虽然人事不省,但脸上轮廓分明、线条清晰,看得出是帅哥一个,如果睁开眼睛,绝对能迷死一大票女人,而且又这么有钱。只可惜竟然是个结巴,老天造人果然不会十全十美。

    虽然失望,商遥还是倒了杯水,送到他的枕边。他结不结巴都无所谓,反正她图的,只是那笔感谢金,只要他付了钱就好,就算他斜眼歪脖外加口臭,也不关她的事。

    “来,喝水了!”商遥没好气地托起醉猫的头,他身上酒味真重,让她闻了很不舒服。

    醉猫被她一摇,睁开了双眼,却不接那杯水,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商遥,一把抓住她的手:“珂珂,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只见他的大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商遥正感叹近距离看帅哥的震撼,突然发现自己的嘴唇被吻住了,一股酒味从嘴里传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可是她的初吻,这小子醉胡涂了,把她当成别人了。

    商遥柳眉倒竖,用力想推开他,可他就是不放手,拚命地与她唇舌纠缠,火热得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哦,他嘴里的酒味真重!

    商遥觉得头开始晕了,被他口中的酒味引起了反应,慢慢失去了知觉。

    凌晨四点,商遥醒了。

    抓着自己的头发,瞪着那个睡死的男人。两人全都一丝不挂,地铺的单子上有一块鲜明的血迹,身体的不适感,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让一个陌生人夺去了她的童贞!都因为这该死的酒精过敏体质,让她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商遥心乱如麻,只想赶快逃离。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乘他没醒,赶快跑了出去。

    外面天还黑着,商遥快步走着。这里离她的住处很近,十几分钟就回到了她的小窝。

    甩上门,气喘吁吁地靠在门后,深呼吸几次之后,商遥觉得终于能正常思考了。

    意外地,虽然懊恼,却并没有太深的悲痛,她从没想为谁保留处女之身,让自己保留童贞到昨天,是没遇上适宜的对象。

    如果她有所爱的人,为他守身是必要的。但商遥笃定会让她痴狂的男人根本不存在,将来结婚,只要找个条件相当的人就行了,与老公之间不会有太浓烈的感情。

    既然如此,她也不必把昨晚的事看得太重要,现在已不是被人摸手就砍自己手的年代了,除了不再是处女,根本没什么不同。

    真正让商遥难过的,是她发现左耳的耳钉不见了。那是一对小巧的琉璃珠,镶在银制的底座上,不名贵,却很罕见。是她亡母的遗物,商遥向来极为爱惜,现在却丢了一只。

    左思右想,看见那醉猫前,她还摸到左耳的耳钉,最大的可能,是掉在旅馆里了。可就算打死商遥,她也不敢回旅馆去面对那个人。

    唉,丢了就丢了吧!至少还留下一个,纪念意义远比实用意义深得多。

    时光如流水,转眼就过了三年。

    “豆豆,妈妈抱抱!”商遥一回家,就丢下手里的东西,向正玩叙车的小男孩张开了双臂。

    谁想到,三年前那一夜情竟然有了结果,商遥曾想打掉这个孩子,但联系好手术的那天,她前一个做人流的女孩,因为手术造成血崩,把她吓了出来,决定把孝生下来。

    当初商遥五个月没回商家,商连亭想女儿了,结果到她的小窝,却看她挺个肚子,也挺刺激老人的。但他还是同意把孝生下来,接受了女儿未婚生子的事实,并且终于做了一次主,把商遥接回家好好照顾。

    把儿子抱起来,亲亲他的小脸,坐到饭桌边。小保姆把饭端上来:“遥姐,老爷子下午打了电话过来,说想外孙了,让你明天带豆豆过去吃饭。”

    商遥只顾喂儿子吃饭,头也不抬:“明天你带豆豆去吧!跟我老爸说我工作忙,就不过去了。”

    两年多之前,商遥一坐完月子,立刻带着儿子搬离老爸家,回到了母亲留给她的小窝。继母当着商连亭不会怎样,私下里却刻薄至极,她那女儿也对商遥冷嘲热讽。要是和她们对骂,又怕老爸难过,索性眼不见为净,能躲就躲。

    好在生完豆豆不久,就有人介绍了一份工作给她,这才免了回老爸家见那恶妇。手背朝下,向人要钱的日子毕竟不好过。

    那天她在街上为觅工作乱撞,偶遇中学同学肖华。当肖华得知她的境况,立刻告诉她:“小遥,我们公司正征人,需要两名文书、一名会计和一名秘书。秘书的薪水多一点,以你的学历,应当可以胜任愉快。我是征选的负责人之一,可以放水给你。明天来吧!”

    这么一来,商遥就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那是一家叫“鹰扬”的公司,创建已数十年,前期代理国外知名品牌,后来自己也开始有产品,经营越来越多元化。福利好得没话说,薪水也比同类公司高,足够她养个孝,再雇个全天候的小保姆。

    因此,商遥非常感激肖华,若不是她,自己为了儿子,只得没气节地回老爸家了。有了事实在她继母那,这一辈子她就别想抬头了。

    直到现在,商遥还是尽量少回商家,每次回去,也一定大包小包,提了东西去堵继母的嘴。老爸想豆豆的时候,就让小保姆带他过去,反正有老爸在,那恶后母不会对孝怎么样。

    陪儿子玩了一会儿,哄他上床,直到他睡着。商遥凝视着儿子的小脸,豆豆是她惟一的宝贝,完全属于她,为了豆豆,她不会结婚。她有个后母,绝不会给豆豆一个后父,她从不相信爱情,这一生有豆豆就足够了。

    第二天,商遥匆匆走进公司大楼,抚着早上被豆豆玩皱的套装,走进电梯。

    “小遥,恭喜你了!”

    一到十六楼,肖华就过来拉住她的手,一脸兴奋状。肖华是人事部的,消息方面比较灵通,不知又有什么好消息。

    “喜从何来?”商遥理着自己的长发,拉着肖华到自己的座位。

    肖华彷佛有什么宝贝,急欲拿出来现,“王祈升协理了,今天下了通知,他就可以走马上任了。”王祈是商遥的顶头上司,这两年来,商遥一直担任他的秘书。

    “大小姐,那你应该去恭喜王协理才对!”商遥白她一眼,抽回自己的手。这已不是新闻,上周就知道他有可能升迁了。“华华,你害我空欢喜一场,浪费了好多感情,就用今天的午饭来补偿吧!”

    肖华嘟起了嘴,“你听我说完呀!王祈指定你跟他一起搬到二十二楼,仍当他的专属秘书。你等于升了一级,薪水也有调高。小财迷,这是好消息吧!”

    “原来那位秘书怎么办?”

    “你管她!这是王祈替你争取到的,原来没把握就没告诉你,现在已决定了。”

    商遥一听能加薪水,立刻双眼晶晶亮,“哇!真的?太好了!”

    看她那个样子,肖华直摇头,“你也太爱钱了吧!一听加薪,快飞起来了。我一知道消息,立刻第一时间告诉你,够意思吧!”

    “亲爱的,我真是太感激你了!以身相许怎么样?”商遥夸张地冲她飞了个媚眼,又抛了个飞吻,惹来肖华呕的表情,两人笑开了。

    笑了一会儿,肖华看看表,“我回去上班了,你等着接通知吧!”冲商遥潇洒地挥挥手,回人事部了。肖华是帅气型女孩,一七五的身高,模特般的身架,让一百六十二公分的商遥羡慕不已。

    人事部的通知发下来,果然写着商遥调一级,薪水上调。她是很高兴没错,但当协理的秘书可不轻松,工作量肯定比原来大,经常都需要加班,陪儿子的时间肯定少了。

    唉!商遥叹口气,有小保姆在,照顾豆豆是没问题的,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拚命赚钱,等豆豆再大一点,花销可就更多了。

    办完了交接,商遥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乘电梯到二十二楼。

    协理室外有一张梨木桌,那就是她的新座位。把东西收拾整理一下,再摆放好,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商遥想起今天还没看见她的顶头上司,她是否该请示做些什么?

    按下内线电话,协理室内无人接听,看来王祈也在忙,也好,就让她偷个闲吧!

    打开手袋,拿出梳妆镜,商遥开始揽镜自照。忙了这么久,好容易才坐一会儿,能让她整理一下自己。如今她可是协理的秘书,常会面对客户,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注意仪容可不行。

    “小姐,现在还是工作时间。公司花钱请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照镜子!”一个冷冷的男中音在商遥耳边响起,不带任何感情。

    商遥赶忙合上镜子,抬起头说:“对不起,我……”却在看清眼前的男人时自动消音,只直直地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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