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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兄弟之谊

    桓常朗朗一笑,拉起明乡便往外走:“既然那地方不一定去得成,便随我去个地方吧。”

    自御马监拉了匹马,二人同辔共鞍,直朝宫门奔去。守门卫兵远远瞧见马背上的人,老早便开了门。骏马载着两人远去,敲看见宫门外递出博阳侯令的止桑。

    “要进宫的人好像是止桑呢。”马蹄飞快,劲风迎面而来,明乡缩在桓常怀里紧抓马鬃:“你要带我去哪儿?”

    “很快就到。”桓常答。明乡便低了头,只更紧的抓住了马鬃。

    那是一片湖,湖面宽广水汽缭绕,倒像是一片海了。“这是未湖啊!”明乡笑:“很久以前止桑带我来过的。”

    “是么?那明乡且看看,我带你来和他带你来,有什么不同。”领着明乡绕湖走了片刻,桓常在一棵槐树前停住脚:“我们到湖心岛上去。”

    明乡惊惶的盯着他:“这周围没有船……而且,而且有人说,湖心岛是妖魔的居处,去不得的。”

    “信我就是。”桓常唇边勾起一抹笑:“抱紧我。”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就连我也不曾料到这湖底竟然有人打下了暗桩。只见桓常提着明乡,踩水去了湖心岛,换作是别的人见了,只怕当他是练成了凌波微步的神功。

    湖心岛远看便只一个小点儿,待上了岸,明乡才发现这岛上的别有洞天。岛上建了数间木屋,围着屋子的树却长得郁郁葱葱,是以,长久以来无人能窥见这岛上的人家。

    明乡“噗嗤”笑出声:“难怪会有人说湖心岛上时不时有炊烟袅袅,原来是你住在上头。”

    梵央生起火炉,为明乡烤干湿了的鞋袜。明乡看着他认真的眉眼,不由便看痴了去。由此观之,长得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不会,也可以用自己的一张脸换来另一人的痴迷。而那人一旦痴迷了,自然心甘情愿为他赴汤蹈火。

    当然,我并没有强调明乡是因为桓常长得好看才相中他的,毕竟,止桑的样貌也是一等一的俊朗。

    屋外有鸟鸣啾啾,桓常示意明乡开窗,一只火红的雀儿直落在桓常肩上。明乡去逗雀儿,雀儿却半分面子也不肯给她,左瞧瞧右望望,就是不肯离开桓常肩头。

    许是被明乡的执着逗乐了,桓常抖了抖肩:“去吧。”

    雀儿似乎听话,展翅便飞去了明乡掌心。明乡歪着脑袋瞧了雀儿好一会儿:“这只雀儿很通灵啊,你说什么它做什么,你养了很久吗?”

    “雀儿。”桓常却是被逗乐了:“你瞧它这模样,正常么?”

    “不正常啊!”明乡抛了抛雀儿的脑袋:“就是因为它长得这样奇怪,所以我才不知道它的名字啊。幼时看过《百鸟集》的绘本儿,却不曾见过除去眼睛之外一身红的鸟。”

    “因为这是只凤鸟,”桓常勾了勾手指,雀儿便绕着桓常飞了两个圈儿,“等它长大些,便是鸿前鳞后燕颌鸡喙,延颈奋翼而五彩备明。只是如今它还是只雏鸟,所以样子有些奇怪,你认不出也算正常。”

    “凤鸟!是书上写的凤凰么?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的凤凰?”明乡捂住嘴,眸子里满满全是惊讶:“沉日大陆七国并立连年战乱,哪里有半点儿安宁迹象。”

    桓常不说话,将明乡烤干了的鞋袜递给她,他洗了手,站在窗边看屋外风景。明乡默默穿好鞋袜,走到桓常身后环住他:“能让沉日大陆安宁下来的人,会是你么?我相中的夫君,其实长着一颗鞭笞天下的心。”

    她将脸埋在桓常的背上:“这也没什么,左右你是我的夫君。如果你真有这样的志向,只能说我没有看错人。只是一点,桓常,如果有朝一日你要回到晋国去,不要丢下我。我知道这大陆上的宗室子弟有太多身不由己,所以我苦求父王给我择婿的自由。这是我长这么大正儿八经自己做主的第一件事,我不希望自己做错选择。”

    “你为什么选中我?”桓常仍是看着窗外风景:“如果你现下觉得后悔,我愿同你去见庄公说明。”

    “我不后悔。”明乡笑,“不是我选中你,是我喜欢上你。喜欢你懂么?喜欢啊,就是我看见你的时候,莫名就觉得你是要和我一生做伴的人。桓常,我是这样,你呢?你也是因为喜欢才去十里桃林的吗?”

    桓常回身抱住明乡,他直勾勾盯着明乡月牙儿似的一双眼,忽然就笑开:“我为什么要娶一个不喜欢的人做妻子?明乡以后不必再叫我桓常。晋国,晋国我是回不去的。从离开本溪的那一日,沉日大陆就只有江诺先生了。江诺是昭和公主的夫君,这消息庄公已经昭告天下,你忘了么?”他亲亲她的额头:“江诺会一直陪在明乡身边,无论此生抑或来世。”

    是了,晋国流亡的公子桓常,周游天下的墨客江诺。看起来分明是两个不一样的人,自然是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明乡惯爱听桓常吹曲,一日听好几回也不觉厌烦。她最爱听他吹楚国的曲子,尤其是那支《桃夭》,她爱这曲子的明丽欢快,仿佛藏了一城春色在里头。

    他们在是年盛夏成了婚,婚后情深意笃恩爱非常,因着明乡想看遍世间美景,桓常便收拾了包袱领明乡四处游历。第二年春,他们去了离城,便是在离城的清凉寺,我与明乡相识。

    这段时间里的事情琐碎至极,然而明乡却在这琐碎里起了忧心。因她发现桓常的许多习惯都在这旅途中变了。比如他对她想要听他吹曲的愿望视而不见,比如他常穿的衣裳从白色变成玄色。再比如,每到一处地方,他都会与一些奇怪的人见面,更有一些管他叫主子的人,常在她没有丝毫准备时突然出现。

    有一回,楚国四方城 边上的密林里头,他们两人遭了歹人伏击。六个歹人均是黑巾蒙面,大刀上刻了四方城有名帮派的名字。可明乡知道这些人并不是正经强盗,因为没有强盗会不抢钱而专注于杀人,更不会有强盗能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甚至于,那六个身手不凡的黑衣人,连出刀的方式都一模一样。

    那也是明乡第一回感受到桓常身上冷冽的杀意。而他的武器,竟是平时和离凰放在一处的折扇。折扇一开一合,桓常抱着她在黑衣人中间周旋。她连他出扇的动作都没有看清,就见持刀劈来的黑衣人相继倒下,血洒在林叶间,红绿相衬,诡异非常。

    不待明乡从巨大的惊骇中反应过来,桓常捂住她的眼睛,将她抱上马车:“别去看更不要去想,睡一觉就好了。”

    他的声音凉凉的,带着些阴骘。

    又两月,他们抵达柏城,正是来贺我与沈凌的新婚之喜。

    第三日桓常出了门,明乡整理行装,无意瞧见一封新打开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清秀淡雅,却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明乡觉着好奇,也就由着好奇心作祟打开了信件。一目十行地看下去,明乡只觉得脊背发凉,因为写信的那个人,赫然是在同桓常商量如何从沈凌手上夺得沈家家财。

    在明乡的认知里,沈凌与桓常师从一人,也就是彼此的兄弟。桓常与人暗地里谋划着要夺沈凌的东西,便是违背了兄弟情义。她当即拿着信封,想要找我说一说这事。

    然而步子在门口停下,她转回身坐到椅子上。她不知该如何向我开口,更不知开了口之后如何面对桓常。不知坐了多久,桓常推开门,她下意识往门口望了一眼,望见她的夫君,着一色玄衣立在斜阳之中。

    桓常一眼就看见了明乡手里握着的信。看见了,却没什么解释,只把信拿到烛台边上点燃:“出去时走得匆忙,忘了烧了。”

    明乡声音颤颤的:“你这么算计沈凌,对得起师傅对得起你们的兄弟之谊么?”

    “兄弟之谊?”桓常好似听了笑话一般轻蔑一笑:“你没看见信末尾的落款是个白字?白,沈白,他与沈凌才是同胞兄弟。再者,”他抿了抿唇:“沈凌并非常人,此事注定难成。”

    “这不是成不成事的问题!”明乡隐有怒意,看他的眼神带着些陌生:“你若是对他下手,又让我如何信你不会对我下手?”

    “想什么呢?”桓常把明乡捞在怀里:“你同别人,能一样吗?”

    “那鲁国的其他人呢?”明乡问。

    桓常脸上的笑意隐去:“他们与你自然也不一样。不过我方才接了急报,鲁国王室,已经乱了。”

    明乡微侧头,惊呼道:“什么。”

    “你自己看吧。”江诺将一封信搁在手心:“看完了就收拾东西,明儿一早我们便回鲁国去。”

    缓缓展开那封信,明乡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信上说,昨日大王兄出宫视察民情遇刺身亡,那刺客被抓住,供出了二王兄的名字。三王兄与大王兄同母,怒极之下冲进二王兄宅邸,将二王兄绑进了地牢审问。也亏得父王去得及时,不然,身子骨一向弱的二王兄只怕已经为大王兄抵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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