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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一连串话语字丰掐住他的脖子,让他几乎无法呼吸。“你……没有丧失记忆?”

    “这从头到尾都是你的假设,我不明白你怎么会有这种假设?”他的脸色好苍白,唇角微微颤抖,这是气疯想杀人的前兆,还是中风前的特征?明茱柔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无厘头的想法,但就是无法克制。

    没有丧失记忆,却对他无比的冷漠,这代表什么?

    沉浸在往日悲伤,走不出死胡同的只有他。

    难道真如她所说,他无法接受那一幕的冲击,不停的自责,误以为愧疚变成爱?

    “你的脸色很糟糕,你还好吧?”从苍白变死灰,这种气色太可怕了。

    “你……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他猛力的捉住她的手臂,力量之大,就像溺水的人捉住浮板。

    好痛。“放手,你疯啦!我的手快断了。”

    杜克绍一惊,放松力道,却不愿放手。“你真的不爱了?”

    “那一跳,让我在医院住了将近一年,复健一年,你知道每天开刀缝补的痛苦吗?你知道双脚踩在地面上,每走一步就必须忍受万蚁蚀肉的痛苦吗?我背部腰际处有一条开刀后的疤痕,心脏也有。如果这是证明我爱你的痕迹,那么我真的爱过。但那些痛楚已经磨光爱了,你明白吗?”

    有谁比他更明白?他是医生啊!多少受不了治疗的人,曾求他给个一刀痛快。她……也曾这样求过医生吗?

    是的,她走过来了!从她清澈的眸子里可以看得出来。

    他应该为她开心的,走过代表重生,只是……心沉重得仿佛落入大海似的,几乎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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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2)

    辜承隆在PUB吧台处看见杜克绍时,他正在拒绝一位搭讪的辣妹。

    “我的眼睛花了吗?你这时候出现在这里。”晚上九点半,他应该还在医院,不看诊也是研究病人的病历。

    “我所知道的地方只有这里有卖酒。”整瓶的威士忌倒完了,一滴不剩,怎么他还没有醉的感觉?“威上忌再来一瓶。”后面这句是朝酒保说的。

    “真的还是假的,喝完一瓶了?”奉承隆转向酒保求证。

    酒保递上一瓶全新的威上忌给杜克绍时,朝辜承隆肯定的点头。

    “发生什么事啊?”在辜承隆的记忆中,同样场景只发生过一次——在他和他父亲发生争执时。也是那次,他明白杜克绍的好酒量,也因为那次,他知道他所有的爱情故事。奉承隆坐在他的旁边,示意酒保照旧。

    “她,还活着!”

    悠扬的蓝调混合着他略带沙哑的声音,“谁?”

    “我在美国遇见她。”

    “你说明茱柔?”这名字杜克绍很少提起,总是以“未婚妻”带过,但姓氏太特别,加上她对自己的死党又是那么重要,要忘记不容易。太震惊!让人以为死了十一年,正常来说已归尘土的人居然还活着?!

    “然后呢?你从美国回来不是一个多月了?她呢?”

    “她在美国一家百货卖瓷器,后来我辗转得到消息时,她在信义区一家巧克力专卖店当店员。我以为她丧失记忆了,因为在美国,我们明明四目相对,她却没有任何爱恨情绪,就像陌生人一样看着我,当初爱得那么深,怎么可能?!”杜克绍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灼热的液体滑过喉咙。

    “她没有丧失记忆?”

    “当初是我抛下她的,如果她可以恨我,至少我还能安慰自己——没有爱怎么可能有恨?可是她完全没有,甚至告诉我,她的爱和恨被磨光了!”喉咙涩得连声音都哑了,“她那一跳,我很清楚对身体的伤害有多大,甚至大到产生的后遗症会让她生不如死,我以为她至少还有恨的!”杜克绍低下头。

    辜承隆明白,男儿有泪下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她还说……她认为我没有那么爱她,只是长期的愧疚所造成的假象。她的话居然让我产生迷惑……我开始不知道这十一年来,我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我坚守了十一年的信念……”抖动的双肩和低切的笑声,很凄凉。

    “她会这么认定情有可原,问题是她有另一半了吗?”

    “没有!”

    “你能想像她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

    她投入其他男人的怀里?任由那男人拥着她亲吻,甚至发生肌肤之亲,看见她心脏上的伤痕……杜克绍握紧酒杯,几乎要将它捏碎。抬起头时,眼中的脆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

    不,在他知道她尚未心有所属前,怎么能轻易再放弃?他已经错过一次……喔!老天,他简直是……

    “我是白痴。”

    “恋爱中的人通常会变成这样,很正常!”

    “我在恋爱?”

    “不然你这样是什么?每天想着她,不管做什么都想。不,应该称为单相思,毕竟恋爱是要两个人才能完成的行为,你还不是!”

    两个人啊!“她应该不希望再见到我。”

    “如果她对过去真的毫无芥蒂,见到你,应该无法让她有什么情绪波动吧!”

    “你这是安慰吗?”他狠狠瞪了辜承隆一眼。

    辜承隆耸耸肩,“你不好好看紧她,万一被别人追走,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废话!说得简单,要怎么看紧?老天!只要想到稍早前他失神掉魂的离开巧克力店,甚至没有跟她说再见什么的,就觉得丢脸!

    算了9伯什么丢脸不丢脸?接下去要死缠着不放,厚脸皮的被骂也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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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昨天来找你的那位先生,到底是谁啊?”小宁眨着大眼睛问。

    “这么好奇做什么?”

    “他比那位林先生好太多了!”

    明茱柔在笔记本上换上各式的彩色笔,画出理想中的菜色。“外表并不能代表一切,谁晓得他的内在呢?”

    “可是食色本能,谁不注重外表?”小宁探过头,看她在画什么。“这是猪排咖哩嘛!”

    “对,我今天的晚餐。”

    “明,你会煮料理?我以为你只会做巧克力。”

    明茱柔瞟了她一眼,“只要是吃的,我都略有研究。”

    “真厉害,现在很少有女生会进厨房,煮出一桌像样的菜,我妈咪就常说我嫁人再让未来的婆婆调教,才能明白她当初让我奶奶教导的苦。”

    “煮菜可以让我觉得快乐。”

    “那将来娶到你的人有福了!”

    “说不定我煮的菜很难吃。”

    “巧克力这么难,你都没问题了,我才不相信会难吃。”

    “真是谢谢你的捧场。”

    门上的风铃声响起。

    “欢迎光临!”另一位在擦玻璃的小语扬着精气十足的嗓门喊。

    “小语看起来心情很好,擦玻璃有这么好玩吗?”小宁侧着头,不明白的说。

    明茱柔笑着摇头,现在七年级的小朋友有时候无厘头的想法会让人会心一笑,有时候却又气得半死。

    “先生——”看清楚来人,明茱柔敛住笑容。原以为回台只是短暂的两个月,所以没想到会碰上熟人,更别提这位熟人是她伟大的父亲。

    来者西装笔挺,发问参杂着白丝,严肃的面容看来不容易亲近。“你姑姑说看见你在这里当店员,原本我还不相信!”

    姑姑?她并没有看见啊!真难得她没有上前奚落一顿,愈来愈不像她苛刻的作风。

    “你什么时候偷溜回来?谁准你离开美国的?”

    “偷溜?我光明正大的拿护照进中华民国,从头到尾都没有偷溜这回事。至于离开美国,我二十岁就到了厄瓜多,二十四岁到法国,严格说起来,我离开美国有七年了。”她带着讥讽的语气回道。

    中年男子语塞,胀红的脖子显示怒意,“你从来就不听我的安排。流浪那么多地方,最后一事无成,甚至来这种店当店员,这样比较光荣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这么多年了,你的个性一点都没有变,我本来还期望异乡生活可以让你磨掉野性,结果还是没有。”

    哼!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猎人和野山猪,只有紧张和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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