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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石大概也知道自己闯祸了,居然躲在棉被里,一声不吭,她看了忍不住想,笨猫,猫在被窝里有什么用,尾巴在外面啊。

    今天的第一堂课是十点,她还有两个小时,虽然沙发上有个“意外”正在休息,但她还是决定如期完成计划——期中报告的资料收集。

    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正预备打开计算机时,沙发上的男人说话了,“可以给我一杯吗?”

    声音有点低,还满好听的。

    “我只有速溶的喔。”她每次喝咖啡时都会觉得,自己也许是这个高档小区里唯一喝速溶的人。

    她不是有钱人,住在这里单纯是安全需求。

    “不要紧。”男人说,“我喜欢浓一点的,不要糖。”

    于是,程可凉照他说的弄了一杯无糖浓咖啡。

    闻到香气,男人睁开眼睛,拿起咖啡喝了一口——程可凉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并不是很喜欢速溶的味道,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又喝了两口才放下杯子。

    “好多了?”

    男人点点头,温和一笑,“好多了。”

    幸好。

    问了名字电话,把人送回去,应该就可以结束今天早上的这场意外,再找下资料,她也差不多该去学校了。

    “我叫程可凉,你呢?”

    面对她的问题,男人笑了笑,“我叫……叫……”开口,笑容消褪。

    看男人似乎有口难言,她颇感疑惑,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中文不好啊,就算是中文不好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出来吧?

    “有件事情要跟你说。”男人很平静的看着她,“那个,我好像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第2章(1)

    面对男人吐露的讯息,程可凉睁大眼睛,心里大喊——不、会、吧……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他说自己很好,没事,手脚一点破皮都没有,连黑色的休闲裤都没沾到灰尘,为什么会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不~

    程可凉一双眼睛盯着他——你在开玩笑对不对?如果你现在承认自己是在开玩笑,我绝对不会介意,还会配合哈哈两声说你好幽默,快点,承认吧!一切都是心血来潮的恶作剧,只是想看我惊慌失措而已。告诉你,我现在惊慌失措了,事实上我剉死了,所以告诉我,一切只是开玩笑,求求你大爷……

    大概是她散发的讯息太明显,男人略带歉意的又说了一次,“头不晕了,可名字真的想不起来。”

    程可凉拿起咖啡喝了一口,低下头,皱眉,一分钟后,再度抬起头,看着他,“你是说……”

    “想不起来。”

    “不是我的幻听?”

    “你没有幻听。”

    简单五个字打碎她最后的希望,青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这人头壳没破却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这是要请警卫帮忙广播找人,还是去警察局报案捡到失踪人口?

    如果他家人来认领追问他为何突然变这样,她是要怎么回答?

    抱歉,他被我的鞋子打到,所以他失去了记忆……鞋子为什么会飞出去?因为我养了一只笨猫,它最近处于发情期脾气很暴躁,我没管好它……

    这样她是要怎么去上课?

    今天早上十点是点名狂魔的课,还连续两堂,吼!

    她扑向床铺,把罪魁祸首从棉被中揪出来,“程宝石,我要把你的毛剃光,然后带到凉亭那群母猫那边,让她们嘲笑你。”

    嗷呜,嗷嗷呜~

    “还敢反抗?哼,我过去纵容你,不代表我这一次会纵容你,不要以为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就会没事,我告诉你,你完蛋了!”

    喵呜~

    “我要把你送去流浪动物之家,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这只猫会被送来,我就会说因为这只猫很坏,给主人惹了大麻烦,所以主人不要它了。

    “你再也没有这么好的床垫可以睡,寒流来的时候也别想有电毯可以躺,还有,你再吃不到最爱的那种零食棒,没人给你撒娇,你就只能孤伶伶的在笼子里,别的猫也不会来找你,因为它们都会知道你是一只坏猫。而跟你在一起会学坏,坏猫是找不到新主人的,你就一辈子待在流浪动物之家吧!”

    喵喵喵~

    贺天霁饶有兴味的看着一人一猫的表演,主人杀气腾腾,虎斑猫不断凑上去示好——刚开始只觉得新鲜,等到主人煞有其事的开始训话时,男人嘴边已经忍不住扬起一抹笑。

    比他想的还有趣啊。

    他是没养过小动物,不过如果猫咪这么有趣,以后倒不妨养几只——男人当然没失忆。

    头有点晕是真的,不过休息一下已经好了。等看到这个小窝、看到这个女生,他突然觉得如果是这里的话,躲一阵子应该没问题,而且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是的,躲。

    贺天霁前几天才从德国回来,正确的说法是,被他爷爷病重的消息骗回来。

    一下飞机,他忧心忡忡的奔往医院,但媲美饭店套房的病房中,神采奕奕的爷爷跟他说,自己老了、累了,想好好休息,乖孙子啊,寰英就交给你了。

    末了,还跟他说,年底前跟芙佳定下来吧。

    张芙佳是“丽至游轮”的千金,她喜欢他这点他是知道的,但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他又不是动物世界中的兔子,为什么要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而且最奇怪的是,张芙佳已经开始自称是他的未婚妻了。

    爷爷说,芙佳这么漂亮,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虽然他也爱美女,但美丽只是皮相,人终究会随着时光逐渐老去。假设他因为芙佳的美貌娶了她,可等她青春不再时,本来就无话可说的两人会变得相敬如冰,他要怎么办,或者,她要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你眼光没这么烂。”跟他通风报信的朋友说,“不过因为她现在的名字已经从“张芙佳”变成“贺天霁的未婚妻”,所以还是跟你说一下。”

    最麻烦的是,好像除了新郎之外,双方亲戚都对这件婚事乐见其成。

    寰英的事情他勉强能接受,未婚妻这实在不在他能忍受的范围内。

    从小由爷爷带大,爷爷当然对他十分了解,怕他抵抗,于是趁他去医院“探病”的时候,让人把他的护照、身份证……等等,所有能证明他身份的档案都收走了,而且收走信用卡、提款卡,他身上只有一些欧元,连一块钱新台币都没有。

    那他要怎么过活?奶奶配了一个万能秘书给他。

    万能秘书下面还有好几个事务秘书,贺天霁享有完全的指挥权——他可以指挥秘书买下东区的任何一间出售中的店面,却无法走进便利商店自己付钱买一罐矿泉水,很尴尬的一种阔气。

    他不是没想过利用计算机转帐,但前提是要有卡可以去ATM领,补办卡片得有身份证明,这又回归到最开始,他的身份证与护照已经被忠心耿耿的老管家连夜送进瑞士体系的保险箱了。

    因此贺天霁自从四天前回国后,一直过着有点奇怪的日子——住高级华厦、出入有司机开着名车接送、有助理随行打点大小事务,想要什么吩咐一声,万能秘书会立刻办理,但他就是彻彻底底的,无法从口袋拿出一块钱的那种人。

    病房中,爷爷笑得开心,“钱这种东西要自己去赚嘛。”

    但历年毕业证书被奶奶以“要挂在家里墙壁上”的理由拿走了,他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拿不出来,是要找什么工作?而亲戚们大概早就接到老人家的圣旨,所以不准先借钱给他,就某种层面来说,他好像除了去寰英上班,没有其它的路。

    他从很久以前就知道寰英将由自己接手,但他的想法是在三十岁左右,而不是现在,博士论文收尾的时候。

    虽然没有别的选择,但他对于自己如此轻易着了那个臭老头的道这件事情,一直觉得很不满,所以当他睁开眼睛,看到一张单纯又担忧的脸孔,有种邻家女孩的熟悉跟善良感,他就想,很好,就是她了。

    既然是她“害”他丧失记忆,那么让她照顾几天也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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