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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

    可是她很害怕,不知道哪天他会开口叫她走。

    也许最好的法子就是离开他,别再把不幸和灾祸带给他,可是她只要一想到永远再也见不到他,心就像被活生生一把扯了出来一样,痛得完全不能呼吸。

    「娘,您说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她的额头靠在坚硬冰凉的墓碑上,疲惫地闭上眼,低声道,「我若是真为他好,就该离得他远远的,让他去娶房贤慧的媳妇儿,生几个大胖儿子……不管是不是能当得了官,做得了大事,可至少他是好好儿的,是幸福的。」

    可……她就是做不到。

    现在常君哥哥也只剩下她了,如果连她都走了,眼下还有谁来照顾他的日常起居,谁来替他添茶递水,帮他收拾书案?

    秋风习习,孤坟无语。

    而她此刻有的,也只有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罢了。

    刘惜秀的坟畔坐了很久很久,眼见天近黄昏,她还得赶着回去做晚饭给夫君吃,这才收拾了祭品,挽着沉重的篮子一步步走回家。

    待做好了饭,她小心翼翼地端到了书房门外。

    为了节省,刘常君只在屋里燃了一盏油灯,隔着窗,越发显得黯淡孤寂。

    刘惜秀心疼地望着在小小油灯下,努力苦读的他。

    她深吸了一口气,扬起微笑,推门而入。

    「吃饭了,歇会儿吧。」

    他恍若未闻,依然故我地翻过一页书卷,在纸上写下重点。

    「人是铁,饭是钢,吃饭了饭才有精神继续读书呀!」她小声劝着,却不敢太理直气壮,生恐他又生她的气。

    刘常君终于搁下笔,揉了揉酸涩的眉心。

    她将饭菜端到一旁老旧却擦拭得干净的桌上,瞥了油灯一眼,再忍不住道:「回头我再多拿几支蜡烛,屋子亮此,看起书来也较不吃力。」

    「不用了。」他端起粗瓷大碗,看也不看她地自顾吃起来。

    她咬着下唇,还是转身出去,迳自去取了烛台来,一一点亮了。

    「我说了不用了。」他浓眉倏蹙,脸色微沉。

    「夫君,是你的眼睛值钱还是这区区灯烛值钱?」一向温婉柔顺的刘惜秀也难得执拗起来,盯着他道:「人家都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是男儿,有鸿鹄之志,将来是要为君上效力、为百姓造福的,像这种柴米油盐的小事,只要交给我就好了,你就不要担心也不要管了!」

    他持箸的手一顿,有些愕然诧异地抬眼盯着她。

    已经很久很久不见她这般大声说话了。这些日子来,她若不是唯唯诺诺,就是战战兢兢的小媳妇样,可是在这一瞬间,他有种恍惚的错觉,好似流光又回到了过去。

    好似,眼前的她还是当初跑去大闹他的画摊,哭得泪汪汪,却又固执得像头牛似地硬要把他拖回家的那个傻姑娘。

    他眼神不自觉柔和了些许,嘴角也些微上扬,「你好大的火气。」

    「我——」刘惜秀才惊觉到自己刚刚的「出言不逊」,心慌地低下头去,结巴道:「我、我是认真的。」

    尽管仍对她是满心满胸的愤怒和怨怼,这一刻,刘常君却不由自主地回答:「我说不用,也是认真的。这样的油灯,看字是足够了。」

    刘惜秀呼吸一窒,他话里的平静认命,像是生生在她心上浇下了一勺滚沸的热油,烧灼得她心痛欲死。

    这还是昔日意气风发、养尊处优的刘大公子吗?

    想起当年,他带着小雪球快乐地大啖红烧肉,和友伴兴致高昂的追逐、玩着蹴鞠的景象……

    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其实……」热泪涌上眼眶,她迅速别过头去,匆匆地用袖子胡乱拭去了,强笑道:「夫君也不用太担心,我有在做绣件挣钱,虽不能锦衣玉食,可家里会越来越好的,况且不就区区几支蜡烛,费不了几个钱的。」

    「我刘常君还好算是男子?」他声音沉了下去,眼神有着掩不住的自嘲。「功名未得,白食白住。倘若连这点节省的心思都没有,我还是个人吗?」

    她心口细细痛拧了起来,深吸一口气,这才勉强挤出一丝平静。

    「夫君这么说,是要折煞我吗?别忘了日后能为刘家重振家声、光耀门楣的是你,我只是略尽身为妻子和儿媳的棉薄之力罢了。」

    刘常君仿佛捱了一鞭般,身子一颤,神智刹那间又回复到了令人心痛无比的清明现实里。

    「不用提醒我,你只是在报恩。」

    刘惜秀愣住了。

    「我不想亏欠你那么多。」他语气森冷而苦涩。

    「不,不是的。」她急急道:「你从来不欠我什么。我做的,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冷冷地看着她,「对吗?」

    「夫君……」

    「我要看书了,你走吧!」他下逐客令。

    她看了桌上还剩下大半的饭菜,迟疑开口,「可你饭还没吃完——」

    「我没胃口了!」他自顾自回到书案前,抽出一卷「战国策」。

    刘惜秀怅然地望着他,心底有千言万语翻腾着,唇瓣嗫嚅着,努力了好几次想开口,可最终还是只能默默地、难过地离开。

    一如既往。

    光阴总不理会人们是欢喜是悲伤,一迳自顾自地来了又去。

    而他和她,仿佛像是陷入了同一张蛛网中的虫子般,绝望地遥望着,不管愿与不愿,每次的挣扎,却都只是将彼此越推越远。

    于是刘惜秀越发默默地守在他身边,什么都不敢再多奢求、多贪恋妄前一步。

    他则是不知从何时起,像是褪去了身上最后一丝的年少轻狂……情感不再浓烈冲动,喜怒不再形于色,而是越发冷静淡然理智,沉着得像个她不再熟悉的陌生人。

    刘惜秀隐约感觉到,自己好像正在失去他。

    可悲的是,其实她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他。

    饶是如此,她依然小心翼翼地、一点一滴地试图牵着他衣摆的一角般,只求能够为他打理三餐、为他添饭递茶,在他生命里有着小小的角落立足着,就已心满足了。

    这一日,刘惜秀为了赴得七天一回的赶集,一大早便匆匆忙忙在灶下帮他熬稠了浓浓的一大碗梗米粥,并煎了只荷包蛋,悄悄地送到了他书房桌上,这才出门赶集。

    她挽了满篮子新捡的鸡蛋到市集去,卖得的几钱银子买了条活鱼,在热闹的镇上走走逛逛,经过纸铺时,忍不住帮刘常君买了几刀裁好的绢纸。

    他虽然不说,可总节省着文房四宝用,常常见他写满了一面的纸,又翻过面来在透着墨迹的反面上,继续练字。

    刘惜秀在整理纸篓时,每每想掉泪。

    居然让常君哥哥过着这么苦的日子,她算什么好妻子?

    刘惜秀左手拎着活鱼,一手抱着折叠齐整的绢纸在胸前,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咬牙自荷包里挖出了积存的一点碎银子,帮他买了双新鞋、新袍子。

    常君哥哥身量修长挺拔,虽然青衣布衫也丰神俊朗,有说不尽地好看,可若是换上这簇新的一身月牙绸袍子,想必更加风采翩翩。

    不过算算离应考还有近半年辰光,她还是得量入为出才行。

    刘惜秀叹了一口气。

    真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或是有陶朱公之才,能够将银子钱滚钱、利生利,好教常君哥哥一生衣食无虞。

    揣抱着满满的「战利品」,翻过了小山头,顾不得脚酸口渴,她尽快赶路回家,迫不及待想让刘常君换上新衣衫。

    才拐过小山路,她气喘吁吁地一抬头,蓦地愣住了。

    咦?她家门前怎么停了辆华丽敞丽的马车,旁边还有两个威风凛凛的长随守着?

    刘惜秀心下微感困惑不安,放缓了脚步。

    「慢着!」其中一名长随见了她,立刻伸臂挡道。

    「两位大哥好。请问两位到我家来,有什么贵事吗?」她客气问道。

    「你家?」两名长随相觑了一眼,面色稍缓。

    其中一人开口问:「我们是陪我家大人前来,寻访故人之子,刘家的大少爷的,敢问姑娘是?」

    「我……」她小脸微红,「我是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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