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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大结局!!

    随着盘子呼啸而过,紧接着就是一串女人呼叫呐喊的声音,这些声音应该是双儿,张琴还有那几个女服务员的声音。

    扔过去的盘子不只是空盘子,里面可还盛着菜,有的还是很热乎的汤。

    “呈哥,赶紧跑”我听到程鑫在背后对我喊道。

    “你带她们几个先走,我没事”

    被菜汤烫着的几个人瞬间不敢往前了,我回头看到王大哥带着那几个人从背后的门里出去了,程鑫和张强却没有走,两个人都站在了我的背后,程鑫的手里还端着一碗慢慢的热乎的汤。

    “你俩赶紧走,不要管我”

    “呈哥,你说什么呢,是兄弟怎么可以这时候抛弃呢!”程鑫手里的大碗已经飞向了那帮人的头顶之上,他们反应也不慢,个个都抬起了胳膊来当盾牌。

    撑着他们没有注意的时候,我们用眼睛交流了一下,然后冲向了他们,张强可是打架的高手,一脚踢到了好几个人,我只会我的那一招高抬腿,不过还是有点用的,一脚下去也有一个人飞了,程鑫就是假把式了,踢到的那个人没有倒地,只抱着肚子嗷嗷直叫。

    前面的十几个人像是疯了似地,瞬间就扑向了我们,程鑫瞬间就被两个人抱成了一团,身上也不停的受到攻击,张强就过去给程鑫帮忙,很快被解救,没有人能够靠近他俩。

    我也只是会一点小功夫,摆足了跆拳道的架势,也没有人敢上来,只要有人朝我袭击过来,我就会用我的绝招高抬腿,运气好点我就能踢翻倒,差点就是踢不上,总之,我不会让他们靠近我。我知道一旦我被抱住,我就没有了攻击了能力。

    虽然现在局面是一敌数十人,可是我们完全没有他们的气势给压制,他们人多,可都不敢往前。

    正当我得意的时候,我头顶一个庞大的黑色物体朝我飞奔而来,当我看清楚的时候,它已经砸了下来,这是一张椅子,就是我刚才坐过的一样,这椅子可是木头的,不轻。我意识的举起胳膊,它稳稳当当的砸在了我的胳膊之上,疼痛的感觉瞬间传遍整条胳膊。

    紧接着一张有一张的椅子朝我们飞过来,程鑫吓的直接躲到了桌子下面,我和张强不停的闪躲着,刚才的气势马上就没有了,他们一群攻了上来,我只觉得我身上到处都被踢到了,痛的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些家伙都是冲着我来的,都没有去打张强,我就郁闷来着。

    不知道是哪个没有人性的家伙,一脚直接蹬在了我的脸上,鼻子被砸的感觉比砸头上还难受,连眼泪都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都给我住手”我趴在地上捂着头部都能听到这声响亮的吼声。

    砸我身上的动作瞬间停了下来,我偷偷看了看,原来阻止我们打架的是酒店的保安,好多个,我趴在地上数不清,我可看到他们手上都拿着棍子,应该是那种带电的。

    “你们赶紧给我出去”带头的保安拿着电棍在手上甩着,这明明就是在示威。

    “我劝你少管闲事,要不然连你一起打”穿黑色西服的头儿倒是不害怕,还敢顶嘴。

    “那你试试,在酒店外面你们打死人,我也管不着,但是在这店里面就不行,除非你能打死我们这些兄弟”这次甩手上电棍的可不只他一个人了,所有人手上的棍子都在晃动着。

    “好,算你狠”穿黑色西服的还是被吓跑了。

    不过这个畜生临走的时候,走到我身边又是给我背上使劲一脚,踹的我直接趴在了地上,不停的咳嗽着。

    穿西服的一帮人走了,然后这一帮保安也走了“有事就叫我们”

    看到他们都走了,双儿很快跑到了我的身边,哭着喊着“呈,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我难受的不想说话,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我早已经准备好的东西递给双儿“打开看看”

    “什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样”

    双儿拿着袋子慢慢打开了,一个行子马上出现在双儿的面前。

    “打开它”

    双儿慢慢打开了它,一颗金闪闪的钻戒闪现了我们面前“双儿,嫁给我好吗?”

    双儿看了看戒指,又看了看我“你刚才是在演戏嘛?可是你都被打成这样了”双儿想笑又是想哭“你求婚就求婚嘛,干嘛还演这种悲情戏,你不疼吗?”

    我靠,我是真的被打,怎么是在演戏呢!不管了,反正达到了目的就行。

    “你答应不答应啊”我发现双儿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

    “我答应嫁给你”双儿哭了,眼泪滴到了我的脸上。

    我笑了“袋子里面还有东西,你看看”

    “这是什么?”

    “我们的护照还有旅行机票,我已经将我们的蜜月旅行规划好了,明天就出发”

    “哇!”他们这一帮人发出了一声惊叹。

    双儿笑了,她抱着我笑了。

    终身大事搞定了,我很开心,被他们扶起来来后,我坐在椅子上开心的合不拢嘴,刚才那一出他们都以为我是在演戏,就连一向精明的王大哥也没有看出来。张强一直在打架的人群中,他应该知道这不是演戏,不是活跃气氛,这是真实的打架,所以在大家高兴的氛围中,只有他的脸色最不和谐。

    因为双儿刚才的笑容和眼泪,我也做了一个决定,原总的事情我不想过问,照片的事情,酱仔的事情,我都不想知道,我要带着双儿远离这里,去一个我们喜欢的地方,去一个没有勾心斗角的地方。

    虽然身体上痛着,可是我心里却开心着,真的很开心,他们每个人都用那种羡慕的目光看着我们,我喜欢这种眼神,喜欢这种笑容,天真灿烂,没有虚荣,没有敌意。

    第二天我带着双儿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个城市里的是是非非都与我无关,从此以后。

    曾经发生的快乐,我会记在心底,没事的时候从脑海里掏出来回忆;过去有过的不快,我将不再想起,悲伤的往事总是让人心酸,我会将他们丢在这里,不会带走。

    我们游玩了很多地方,我最喜欢胡彦斌那首《超时空的爱情》,所以我做了件很疯狂的举动,我带着双儿从从上海、北京、广州、西藏、蒙古的草原,胡同、弄堂、超市、pub 里,再到纽约、巴黎、东京、开普敦、希腊的海边。

    这是歌词里游程,我也这样做了。

    我们玩了很久很久,以至于我们都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曾经的过往。

    有天,双儿告诉我她想回家了,两个人的世界是幸福的,浪漫的,可是一个家庭的世界才是温暖的,她想要一个家,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有父母有孩子,幸福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尽享天伦之乐,这种幸福的感觉可能比两个人的浪漫会更加温暖。

    我带着双儿回到了我的家乡,我们在县城里买了房子,父母接了过去,开了个小店,一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女儿,一家人就这样幸福的生活着。

    而至于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城市,我不去打听,更不会猜想他们现在的境况,我不想知道。

    世界说大亦大,说小也小,我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再和那个城市有交集,会不会跟那个城市的人有来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处世方式,为了生活,很多人都不得不放弃自己心中一直期盼的那种生活,而走向自己预料不到甚至十分讨厌的生活。

    我偏爱这种宁静的平凡生活,爱金钱却不为之丧失品德,爱美女却不想着都要拥入怀抱,爱美丽却不太过虚荣。

    我偏爱这种知足常乐的心态,欲望是没有底的深渊,只会让人越陷越深,而我不贪心,懂得知足,才会获得快乐。

    而有些人却整日沉迷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都市里,他们想要的是金灿灿的票子,想要的是诱惑无限的女人,他们会用尽一切手段,不惜一切想得到这些。结果呢,这些都有了,满屋子的金钱,左拥右抱的女人,可是爱没了,感情没了,家没了,快乐没了,有的只是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票子还有只会花言巧语和阿谀奉承的贱女人和走狗。

    知足常乐!

    文文写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我的都市暂时到这里了。

    以前一直想写一部小说,有关大学毕业以后打拼的故事,可是碍于自己没有恒心,所以一直拖着没写。

    这是第一次自己逼着自己坚持下来的东西,算算从前到后正好7个月的时间,就中间回家过春节的时候断了2天,其他没有一天断更,这是自己的进步,我想为自己鼓个掌。

    写文的过程还是很痛苦的,第一次没有经验很多故事不知道怎么开展,经常卡文;

    第二语言表达能力太弱,很多词汇不知道怎么去用,想一个富有文学韵味的词语真的好难,所以文章里面都是白话文,太俗了;

    第三,写了这么久,也看了点那些大神的文章,我总结了其中的差别:

    1.文章的主线要明确;

    2.发展的故事要安排的合理,我的一个故事有的时候写的太细了,屁话啰嗦的一大堆,读者肯定不想去看;

    3.围绕着主线,附在主线旁边的故事一定要丰富,让读者有感觉一个接一个的坑出现;

    4.一些细节的描写方式和语言还不到位;

    5.谢谢所有读过《都市尘缘》的人,谢谢你们!

    还想说一句,突然有点不舍!哇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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