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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番外之小李子

    我叫李铮,遇见生命中那个最美好的人是在高三,当时她穿着一身简单的校服,我从来不知道,校服可以这么好看。

    当老师问到她要跟我和萧逸尘哪一个人一起坐的时候,我心里特别紧张,我觉得只是一眼,我就喜欢上她了,而且她被学校奉为考神,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可是我知道萧逸尘他是校草,这全校的女生都想跟他坐,而我,只是一个非常平凡普通的人。

    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选择了跟我一起坐,我只觉得在她口中念出我的名字时,是那么的好听和不可思议,而当她跟我握手的那一瞬间,我只觉得那一刻,心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它快的就要跳出来。

    高三是高中生活的最后一年,本来以为会是沉闷而无趣的,但是因为她,我们整个班每天都是新奇的。

    记得有一天,不记得具体是哪个日子了,她和往常一样来到教室,却是上了讲台,随后她说,愿不愿意跟我一起上最好的大学。

    我们自然是想上的,可是我们是学渣班,别说最好的大学了,哪怕是简单的大学,估计没钱都玄,但是她说的话不知为什么就振奋了大家。

    在顶着学校和家长的双重压力下,果然她不负重望,把学渣班里所有人都送上了最少是本科的大学,我也考了一个不错的分数,可是我却一点都没有开心。

    她考了个省状元,要上的学校是全国最好的学府青华大学,可是以我的分数想要追随她的脚步实在是太难了,于是当时我做了一个这一生最正确的选择,去青翔学厨,为她煮一辈子的饭。

    后来她进入了娱乐圈,我也终于等到为她长期做饭的机会,这些年,一直陪着她,她总是那么耀眼,不管做什么,都能得到所有人的关注,喜欢她的人越来越多,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失落,可是后来,我明白,她就是该站在万人敬仰的舞台上的。

    我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能为她做饭,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我觉得这辈子能为她做一辈子的饭,能看着她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人生就已经别无所求了。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叫我,她知道了我家里的事情,是的,我的身份并不光明,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我的母亲是后来嫁给我父亲的,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嫌弃我,毕竟她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遥不可及。

    可是没想到,那天晚上,她并不是来赶我走的,而且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忽然得到她了,直到第二天,我整个人都还是懵的。

    尽管她身边有其他男人,但是我从来没介意过,她是最好的,理应有最好的人来配她,男人也一样。

    我知道她身边的男人都看不起我,但是她每次都会为我说话,鼓励我,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她最爱吃的是我的菜。

    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我什么都不会,就在做菜上有点天赋,我该庆幸她是一个吃货吗?

    为了她,我愈加努力的锻炼自己的厨艺,各地小吃,各地特色菜,我都会,果然她出通告拍电影都爱带着我,这是其他男人都没有的待遇。

    我以为这就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了,但是她告诉我没有,记得那是她获得第一个诺贝尔奖的时候,她带着我一起去了斯德哥尔摩领奖,她说,要跟我结婚。

    我当时真的懵了,高兴的不知所措,连话都说不好,她曾经说过,这么多年,就算所有人都变了,我也不会变,我还是那个我,那个说话会脸红会结巴的男孩。

    我确定了她真的是要跟我结婚以后,我的脑子里已经在幻想着她为我穿上婚纱的样子,我想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说不定以后她还能为我生个小baby。

    而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口,这个洞口正指着我心爱的她,我知道那是枪,跟着她那么久,她的一些事情也从没避讳过我,但是我从来都选择不问,因为我在意的只是她,不管她做什么,我都会支持。

    虽然知道她很厉害,可能有办法挡住这个枪,但是他不可能去赌这个可能,任何对她可能有一丝丝伤害的事,他都不允许,就像以前,如果网上有人骂他,他也会注册不少马甲偷偷的去为她加油助威,在电脑旁跟那些骂她的人说着口水仗,虽然可能并不能帮她什么,但是能不能帮助到她是一回事,你有没有做是另外一回事。

    挡枪的那一瞬间没有想太多,只知道枪打在我身上的时候感觉一点都不痛,还非常幸福,因为我知道,我真的为她挡下枪了,她可以安全了,真好。

    只是想到以后我不能在她身边保护她,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要是没人保护她,就好难过。

    我的灵魂飘在机场大厅,看着她为我哭,我觉得好心痛,殿下,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可是说句让你生气的话,我的这一生,已经够了,因为有你。

    你还记得你写的第一本书是什么吗?是《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我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天使的,即使我死了,即使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我了,但是我依然会在天上看着你,默默保护着你。

    我看到你为了我不参加领奖,看到你为了我不吃饭,守着我的棺材,我真的好心痛,如果我遇见你是为了让你痛苦,我情愿这一生都没有遇见你。

    看到你为我写的歌了,真好听,我就在你旁边呢,你感受到我了吗?我认识的殿下可不是这样的,她是那样肆意昂扬,耀眼夺目,从来没有事情可以难到她,从来没有事情可以让她皱眉头三秒以上,但是现在她却为了我失魂落魄了那么多天,我真是该死。

    我一直游荡在她的身边,直到我的灵魂逐渐虚弱,不过那时候我已经看到她重新振作了起来,她每年都会去扫我的墓,还会带着小包子们到坟墓,告诉他们,这也是你们的爸爸。

    看着那个在坟墓旁穿着白裙的女子,我笑了,殿下,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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