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腹中发芽
寒风过人心,泪角结霜。这日头斜往西方,辉煌不再。
风暮崖上,倾九瑾的脸在斜阳下发着光,虽是笑着,嘴里却一点也不开心。她瑟瑟说到,“嘶,受不了是受不了啦!老娘试了一下午,这臭蛋壳居然砸不碎也捣不烂,简直比三生佛身上的光甲还结实。这屁蛋,我真怀疑先天就是在苦境里修炼过的。”
远处的碧吟霜闻言,抬手指道,“即便是在苦境修炼过的佛陀身上都会有死穴,这家伙身上会没有吗?”
“没有,没有。”倾九瑾急摊两手,“光剩一张壳子,哪来的穴位啊?”
“也就是说这个连毛都没长的小崽子比它老爹更难对付喽。”碧吟霜好笑道。
成年混沌的死穴在膻中穴,它也正是死于此。如此说来,这个尚未孵出来的这个小家伙倒是有一点优势,就是通体无穴位。
两人在崖上一筹莫展,独孤梦走上来说,“这样不对啊师叔,如果我们都没办法伤到这颗蛋,那它当初被吞进妖兽腹中时为什么采取自我保护呢?”
倾九瑾毫不客气的耸肩道,“我能说它只是不喜欢呆在别人肚子里的感觉吗。”
碧吟霜的却似得到了某种启示,唇角一窍道,“这样啊,那就有解决办法了。”
倾九瑾尚不明白,独孤梦笑道,“我知道姐姐在想什么。让它再被一种妖兽吞进肚去,他又会变成那种有手有脚的状态。”
“没错。”碧吟霜点头道,“在那个状态下,它身上的蛋壳是收在里面的,外部就有穴可破。”
倾九瑾拍手道,“可以一试啊。但是找谁做那个吞蛋的苦主呢?”
“不远处就有一个现成之选,我们还可以控制得了,且不用怕他吞蛋之后到处乱跑。”
“你是说,那只白熊?”
“呵呵。”碧吟霜会心一笑,独孤梦却觉得她笑得好阴险。
风暮崖的下放山谷中,那头正在草坪上悠闲的打着盹,全然不知自己的肚子就要被一剖为二了。
“大白熊,给你送吃的来啦。”
碧吟霜手持混沌蛋,远远的就抛了过去。
就算饿了三天三夜后,他还是会笑,很少有人看见过他板着脸的时候。
现在他就在笑。他笑得很随便,有时候会皱起鼻子来笑,有时会眯起眼睛来笑,有时候甚至会象小女孩一样,噘起嘴来笑。
他的笑容中,绝对看不出有一点儿恶意,更没有那种尖刻的讥诮。
所以无论他怎样笑,样子绝不难看。
所以认得他的人,都会说丁喜这个人,实在很讨人喜欢,可是恨他的人一定也不少——现在至少已有五个。
小马当然绝不是这五个人其中之一。
小马叫马真,此刻就站在丁喜身后,你只要看见丁喜,通常就可以看见小马站在后面。
因为他是丁喜的朋友,是丁喜的兄弟,有时甚至象是丁喜的儿子。
可是他不象丁喜那样随和,也没有丁喜那样讨人喜欢。
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一万个不服气的表情,看着人的时候。好象总是想找人打架的样子,而且真的随时随刻都会打起来。
所以有很多人叫他“愤怒的小马”。
现在他看起来就很愤怒,一双大眼睛正瞪着远处那面飞扬的镖旗,一双拳头紧紧地握着,嘴里喃喃地骂街:“三羊开泰,五狗开花。真他妈的活见鬼,这些龟孙子为什么不叫五狗放屁?”
丁喜在微笑,在听着。
他早就听惯了,小马说的话里,若是没有“他妈的”三个字,那才叫奇怪。
“但我却还是弄不懂,”小马又骂了几句三字经,才接着道:“这些龟孙子为什么不喜欢做人,偏偏要把自己当做狗。”
丁喜微笑道:“因为狗一向是人类的朋友,会替人看门,替人带路。”
小马道:“黄狗、黑狗、花狗也是狗,他倒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比做白狗?”
丁喜道:“因为白的总是象征纯洁和高贵。”
小马重重地往地上吐了口口水,瞪眼道:“不管怎么样,狗总是狗,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改不了吃屎,白狗黑狗都一样。”
看来他对这五个人不但讨厌,而且很痛恨,简直恨得要命。
因为他是个强盗,强盗恨保镖的,当然是天经地义的事。
小马又道:“我虽然是个强盗,但我做的事可没有一件是见不得人的,他妈的至少不会替那些贪官污吏、恶霸奸商做看门狗。”
丁喜道:“他们做的事,虽然未免太绝了,可是他们这五个人,却不能算太坏,尤其是‘镇远’的邓定侯。”
小马道:“这趟法好象就是他押来的。”
丁喜道:“应该是他。”
小马道:“听说他押的镖是从来没有出过事。”
丁喜道:“神拳小诸葛并不是徒有虚名的人。”
小马冷笑,道:“不管他是小诸葛也好,是大诸葛也好,这次跟斗总是要栽定了。”
(三)
邓定侯骑的总是好马,就象他喝的总是好酒一样。
他的骑术也跟他的酒量同样好。
江湖中人都承认,他不但是中原四大镖局的主人中,最懂得享受的人,也是思想最开明、做事最有魄力的一个。
这次联营镖局的计划,就是他发起的。他的少林神拳已经到八九分火候,据说,邓定侯武功已不在少林本寺的四大长老之下。
联营镖局成立后,他的名声在江湖中更响。
他的妻子美丽而贤慧,他的儿子聪明而孝顺,他的朋友对他很不错。
今年他才四十四岁,正是男人生命中精力最充沛、思考最成熟的时候。
象他这么样的一个人,还会有什么遗憾的事?
有!有两件——
中原四大镖局中,历史最悠久的“大王镖局”居然不肯参加他们的联营计划——那王老头子实在是个老顽固。
“这个人简直就跟他用的那杆枪一样,又老又硬,份量却又偏偏很重。”
自从联营镖局成立之后三个月内就开花结果,见了功效,开花五犬旗所经之处,黑道上的朋友们只有看着叹气。
可是近两个月来,他们所保的镖,居然也失过两次风,不但伤了人,而且丢了镖。
伤的人都是他们旗下的高手,丢的镖都是价值百万的红货。
红货的意思就是金珠细软、奇珍异宝,托他们去运这种货的,通常都有点见不得人的事,所以才将钱财换成红货。
因为这种货不但携带方便,而且可以走暗镖,在表面上装几箱东西作幌子,将红货藏在暗处,这种法子,就叫做走暗镖。
邓定侯这次押的就是趟暗镖,摆在镖车上作幌子的,是三五十鞘银子,暗中藏着的珠宝,价值却至少在百万以上。
这担子实在不轻,镇定侯并不嫌太重。
他对自己一向很有信心,对这趟镖更有把握。
这次他所走的路线、藏镖的地方,都是绝对保密的。
他摆出来作幌子的货已经很象样,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外,别人根本想不到这趟暗镖中还藏着批红货,更不会想到这批红货藏在哪里。
邓定侯抬起头,看看斜插在第一辆车上的大旗,脸上不禁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黑缎的旗帜,旗杆是纯钢打成的,这批价值百万的红货,就藏在旗杆里。
除了他们五个人外,这秘密不会有第六个人知道。
车磷马嘶,风萧萧。
风从日落处吹过来,保定府的城廓已遥遥在望。
护旗的镖局老赵在心里叹了口气,只要一到了保定,这趟镖就可算交了差。
想到保定府的烧刀子、大脚娘儿们,他心里就象是有好几百只蚂蚁在爬来爬去。
“就算明天一清早还得赶路回去,今天晚上我们总可以乐一乐。”
老赵回过头,朝他的老搭档小吴打了个眼色,两个人的眼都眯了起来。
就在这时,突听“轰”的一声响,老赵只觉得眼前一黑,连人带马都跌人一个大洞里,他守护的第一辆镖车也跟着落下,打在身上,车把子敲打在他两腿之间。“这下子完了。”
老赵整个人都缩成一团,想吐还没有吐出来,就疼得晕了过去。
也就在这同一刹那间,道旁的树木忽然成排的倒下,有的倒在人的背上,有的倒在人的身上。
行列整齐的队伍,忽然问就已变得鸡飞蛋打,人仰马翻。
邓定侯翻身勒缰,正想打马冲过去,护镖夺旗,树丛后已有三点寒星飞过来,打在马股上。
他跨下的白马虽然是久经训练的千里良驹,也吃疼不住,惊嘶一声,人立而起。
他想甩蹬下马,这匹马却己箭一般冲出去,越过倒下的树杆,冲出了十余丈。
等他甩开银蹬,翻身掠起时,树丛后又有一条长索飞出,套住了落马坑中镖车上的旗杆,只听“呼”的一声响——
黑色的大旗迎风招展,已随着长索飞回。
邓定侯的人虽掠起,一颗心却已沉了下去。
随行的镖师大声呼喝:“护着镖车,莫中了别人调虎离山之计!”
老练的镖师都知道,镖旗丢了难免丢人,镖车被劫却更为严重,当然应该先护镖车,再夺镖旗。
邓定侯看着这些老练的镖师们,却连血都几乎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