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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一只手抓床单

    看着安翰朗好像是跟一个烧包似的到处“引诱”良家妇女,琉菲真心不想和他在一块,并且还下意识的往边上靠了靠。

    于此同时,她心里也郁闷啊,自己现在好歹也化身成为了一个男的,而且凭自己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外貌不能说是大帅哥,就算最次也是一个小白脸吧?

    可尼玛就算这样也没有人注意到她,那些女人们的目光全都自动忽略了她都注意安瀚朗身上去了。

    难道自己就这么的没有存在感?

    琉菲心里诅咒那些女人们到了顶端的时候一只手抓床单。

    话题有点跑偏了,咱们赶紧拉回来,赶紧说说琉菲和安瀚朗从安国到越国这一个多月时间内发生了哪些好玩的事情。

    话说,在经过这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后,给琉菲最直观和最大的感受就是,她骑马的技术越来越好了。

    这一切的功劳除了琉菲自己“刻苦”努力之外,当然更是少不了安瀚朗的亲身教导,否则的话,就凭借着琉菲骑马的技术,要想从安国到越国,到了之后人家天仙子公主没准都和驸马爷生完孩子了。

    而且,也因为安瀚朗的言传身教,注意是那种手把手的教学哦。琉菲和他的关系也从最初的生疏渐渐的也熟悉了起来。

    起码琉菲也不会再时不时的说出一些让安瀚朗感到无语嘲笑的话了。

    当然,于此同时呢,我们安瀚朗同学的性格也被琉菲这种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性子感染了,也开始朝着朝阳蓬勃的一面发展,也会时不时的微笑一下,说个冷笑话什么的。

    万事开头难嘛,琉菲相信就算没有那个她一厢情愿认得那个师傅萧明在,她也可以一眼做的很好,这不,她已经很好的把安瀚朗改造出了第一步么。

    第一步走出了,第二步还会远么?

    就和出轨一样,这玩意只要有一次就会越来越多,和吸毒一样是会上瘾的。

    说了这么说,也许大家可能认为琉菲和那些其他小说里面的女主角没什么不一样,都是见到帅哥走不动道,大花痴一个。

    No!No!No!

    那你们就错了。

    琉菲是那种绿茶婊的女孩么?

    当然不是!

    她可聪明着呢。

    首先,她可不会平白无故的去做一些只有付出没有收获的善事义举。之所以这么努力的想和安瀚朗打好关系,其目的当然是……

    当然是为了拍马屁,以此好学习人家安信王精湛的武功了。

    否则的话,你以为是什么?

    安瀚朗当然也不是傻瓜,这个帅哥也精明着呢,一般的溜须拍马听得多了,自然不会对平常的马屁多看一眼。

    所以琉菲就采取暗度陈仓的办法。

    高手不主动去教你怎么办?

    而且这个高手还软硬不吃,就好像一个没有裂缝的鸡蛋,一只苍蝇踩上去会打滑掉下来的。

    所以,这就需要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小技巧了。

    琉菲这点做得很好,当然,必要的软磨硬泡、撒娇卖萌还是少不了的。

    人嘛,就好这一口。

    俗话说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

    琉菲很高兴,因为她感觉自己真的有收获。

    马屁果然没有白拍,安瀚朗经受不住她软磨硬泡的撒娇卖萌,终于教给了她一套入门的基本功。

    扎马步!

    哎呦,可别小瞧着扎马步啊,如果两个高手对决,其中一个人因为基本功不扎实、下盘不稳,输的人绝对会是他。

    So,琉菲在听完安瀚朗这一忽悠,连忙每日兢兢业业的扎马步,如此,就这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

    在着一个月的时间里,琉菲的武功,哦不,是扎马步的基本功已经十分的扎实了,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的。

    对此,她还屁颠屁颠的去找安瀚朗,请教人家看自己的马步扎的怎么样……

    安瀚朗毫不留情的讥笑了琉菲一顿,可琉菲会气馁会尴尬么?

    当然不会!

    她是谁?琉菲啊,前文就说过,她没有别的优点,就是脸皮厚、没心没肺。

    所以,安瀚朗刚打击完她,琉菲就自动忽略了,并且还十分的不要脸的认为,安瀚朗绝对是因为自己基本功练习太好的缘故,所以才会“故意”取笑自己。

    一定是这样!

    怎么样,琉菲不要脸和没心没肺的功夫大家见识到了吧?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没?

    错!

    那绝度不是琉菲的性格!

    还记得前文曾经说过琉菲最喜欢的是哪种人么?

    记不起来没关系,我在告诉你一次。

    大侠啊!

    尤其是那种白衣飘飘、长发也飘飘,脸蛋又十分俊朗、身材又好,特别西门吹雪那种类型的大侠,绝壁是琉菲的最爱啊。

    好像,这个形容是萧明啊。

    这不对啊,安瀚朗才是男主角,萧明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充其量也只是男九号的裸替,怎么可以在女主角琉菲心里占据这么大的一个地位啊……

    但是,安瀚朗那一身的造型,作者是在无法吐槽和把他描述成一个大侠该有的风范,实在太……

    你懂得。

    好了,有点扯远了,赶紧书归正传。

    琉菲脸皮厚是本书作者的设定,所以她又极其骚包的跑到了集市上,买了一把卖相十分花哨,但实用性一点也不靠谱的“绝世宝剑”!

    真的是绝世宝剑啊……

    琉菲虽然挺高兴自己也有一把宝剑了,可为毛宝剑上刻着的名字就叫“绝世宝剑”啊?

    难道绝世宝剑这么不值钱了?

    算了,看在只是用了一两银子的高价买下来的,琉菲就不愿意和人家计较了。

    绝世宝剑佩戴在腰上,琉菲心里这个美啊,那感觉好像是自己立刻化身成为了一个大侠,而且还是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除暴安良、保家卫国、锄强扶弱……的大侠。

    我不好意思说了,还是赶紧说正事吧。

    话说,琉菲在和安瀚朗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相处,已经知道了这个大夏天穿着貂皮大衣、戴着面具家伙的真实名字,不过,要她叫瀚朗,她是在张不开腿,哦,不对!是张不开嘴。

    所以,也就和那个男九号的裸替萧明一样,继续称呼安瀚朗公子。

    但是,她同时也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谁也不允许叫她小姐!

    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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