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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可惜她的战力太弱,个子没人高,连鞋子都矮他人一截,怎么点名都点不到她,十分钟的抢答时间结束,她只能沮丧的抱着书,一脸落寞的呆站角落。“等等签书会时还是可以跟他握手啊。”

    谢文希难得出口安慰。“可是签书会规定怕影响流程时间,不可以拍照。”

    “我可以站到边边角,在他帮你签书时,帮你们‘合拍’。”

    “文希,这就是我要你来的目的。”朱兆洁水眸闪亮亮,粉红双颊都要开出花来了。

    “我就知道。”谢文希撇了下嘴。

    她那落寞的泫然欲泣模样八成是装出来的,想要激发她比袋装洋芋片内容物还要少的同情心。

    “这才叫好朋友嘛!”朱兆洁拍了下她肩。“我去排队等签名,交给你了!”

    “是——”谢文希打了个疲累的呵欠,到舞台的另一侧寻找一个可以拍照又不会被驱赶的好罚站处。

    贴心的程尧桀每个读者名字都询问,连读者的名字一并签上,这让队伍前进速度十分缓慢,朱兆洁站到脚都快发麻,还瞄到早就定位的谢文希已开始翻白眼,脸色臭得跟刚吃了一斤大便一样,可见她已经非常不耐烦,随时有可能摔相机走人了。

    朱兆洁拿出手机发讯息,要她再等一会儿,前面只剩五个人,快轮到她了。

    谢文希吐舌撇嘴、翻白眼……各种难看的表情作尽才给她一个“oK”手势。好不容易终于轮到她,她与他相距仅有三十几公分,她递上书,他与她握手,微笑问她的全名,深邃黑眸电得她乱七八糟,差点将陪伴自己三十一年的名字说错。

    他签好一本,再签第二本,接着就要将书还给她了,一旁的宣传会要她走开,他就会离她很远很远了……

    “那个……”在她的脑袋尚未起作用前,嘴巴已经开了。“你还记得我吗?四年前,有个下雨天,你发现一只猫,被遗弃在纸箱里,你怕它淋到雨,帮它撑伞等有缘人出现领养它,你记得吗?”

    程尧桀抬头,双眉间微蹙着困惑的痕迹,性感的唇淡道:“我不靠近猫的,你记错人了。”

    “对,你怕猫的,但是那天你怕那只小猫受到雨淋会冻死,特地留了下来。”她着急的说。

    “小姐,你的书签好了。”一旁的宣传无情的直接将书塞到她怀中。“你不记得了吗?”她急问道。

    程尧桀笑了笑,“抱歉。”

    “下一位。”宣传喊。

    后面等候的粉丝立刻将朱兆洁挤走,开心的高嚷声完全压过了朱兆洁的急切。“小姐,请往这边走。”旁边的助理人员将朱兆洁拉开,不让她再有跟程尧桀攀谈的机会。

    朱兆洁回头望着专心低首帮粉丝签名的程尧桀,心情落寞。

    “我帮你拍了很多张。”谢文希轻快的跑来,“你回家可以冲洗出来,贴一整张的墙面。”

    “谢谢。”朱兆洁接过相机。

    “干嘛?”谢文希见她一脸抑郁,好像程尧桀不小心签错了名,还不肯补签似的。“你刚是不是有跟他说话?他不理你?”

    “他忘了。”朱兆洁沉闷难过的叹了口长气,“他不记得他当年帮一只小猫撑伞的事。”

    “四年前的事,谁记得住呢?我连昨晚吃什么都忘记了。”

    “你那是老人痴呆。”

    “我看你才是恋爱中毒。”谢文希瞪她一眼,“人家现在是大明星,谁记得你那只蠢猫。”

    “我家牛奶很聪明的!”她不平的喊。

    “它连握手、坐下、翻滚都不会,哪聪明了?”

    “它又不是狗,狗才会那些杂耍。”

    “屁啦!YouTube就有很多猫的表演影片,还会跳火圈咧。”

    “跳火圈的是狮子吧?”

    “老虎啦!狮子毛那么多,跳火圈会烧光,怎么留给秃头的人拔?”

    “噗!”朱兆洁每次心情不好,谢文希都有办法将她惹笑。“又哭又笑,小狗撒尿。”

    “我又没哭。”她只是很失望而已。“我猜他可能一时之间想不起来,我下次再提醒他。”

    “下次?”下哪次?该不会……

    “下礼拜的台中场,我要去参加。”

    第2章(2)

    见到他本人,强烈的欲望升起,单单当个粉丝已经无法满足她。

    她想跟他交朋友。

    她想跟他在生活中发生联系!

    她未奢心妄想成为他的对象,只要别是个路上擦肩而过,眼神陌生的一般粉丝就好。

    见着了他,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渴望再次跟他有所关连。

    谢文希吃惊瞪大眼,“我不去喔!”这种要排队排很久的事情她最讨厌了。

    朱兆洁也是非常讨厌排队的人,想不到为了喜欢的男人,今天排完还不够,还要再排第二场,果然,爱情的魔力是惊人的,人的性情都会重组了!“你不去,谁帮我拍照?”

    “我不听我不听……”谢文希捣耳摇头,演出琼瑶经典戏码。“好咩,你陪我去,我请你吃饭。”

    “我不去我不去……”“等等就请你喝下午茶。”

    “我不要我不要……”

    “拜托你啦,文希,求求你啦,我人生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

    ☆☆☆

    程尧桀推算这是他第四次见到这名女郎了。

    每一场的签书会她都到场参加,身边跟着一个老是在翻白眼,面露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谈的话题都一样——

    “你还记得四年前曾在公园为一只猫遮雨吗?”

    他从小怕猫,光是猫叫声就会让他全身起鸡皮疙瘩,怎可能去为一只猫遮雨。他在七岁之前,原本是不怕猫的,那个时候,奶奶还养了一只猫,叫楔还衅的,他也记不得了。

    一日,楔(或衅)趁奶奶开门的时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过开心,忘了奶奶家就住在大马路旁,一辆轿车疾驶过来,辗过浑然未觉死神镰刀已挥起的楔(或衅),它当酬断车轮下,脑袋被压扁,脑桨爆裂,一颗眼珠子还滚到追出来的他跟前。

    他吓傻了。

    更可怕的是,奶奶竟然还叫七岁的他把楔(或衅)捡回来。

    楔(或衅)的凄惨死状,被撞当下的凄厉喊声,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是刻凿在脑中,从此他一见猫就会全身发抖,听到猫叫声,鸡皮疙瘩迅速窜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个法律规定不可养猫的国家,清静过日。

    那个女生叫朱兆洁,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长相,买他的彩妆书却脸上脂粉未施,实在奇葩。

    他本以为她买回去学习的,但到第四场的高雄签书会,距第一场已过三个礼拜,她还是一样一脸素净,连个粉底都没上,加上她屡次相同的攀谈话题,可见她真正的用意不在书上,而是在人身上。

    疯狂粉丝他也不是没遇过,有些人现实与幻想分不清,将屏幕上喜爱的艺人当成未来的伴侣,频频示爱,甚至还有自称他老婆来闹场的。

    经纪人说,这是艺人的包袱,要学习处理跟回避的。

    打一开始他并没打算把自己包装成艺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阵,反应良好,节目频频敲他通告,后来就成了固定来宾之一,出了书,也上了杂志专访,还有电视台跟他接触,想为他打造一个跟其他频道不同类型的时尚造型节目,企划书他也看了,目前正严正考虑中。

    不得不承认的是,出名之后,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个小小的幕后彩妆师所无法比拟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样,赚得越多,风险越大,数不清的各式各样麻烦也接踵而来。

    每次朱兆洁问起同样的问题,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记得了”,她可能是觉得太快被打发,每一场买书的数量都有增加,缠问的时间也越长,到高雄这场时,连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传跟助理阻止,她们恐怕会像酷吏,来个严刑逼供,逼他承认——

    “对,我四年前曾帮一只猫撑过伞。”

    好不容易将朱兆洁的书签完,她抱着一迭沉重的厚书,一脸落寞的离开。她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对朱兆洁说,“就跟你说他不记得了,你还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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