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中气十足、卯足全劲喊出声的同时,钉枪运作的马达声突然停止,只放着板材、长条料的空间回荡着她嘹亮的声音。
这名将近六十岁的老师傅回过神,瞪大着眼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道:“夭兽喔,小姐,你喊那么大一声,真的会被你吓死捏!”
沈馥芯听得懂老师傅有些粗俗的台湾国语,脸上浮现一抹绯红。
“对不起……”
她才开口道歉,突然听到上方传来熟悉的男性嗓音。
“阿东,屋主想在客厅弄一面文化墙,明天石材才会送来,今天你就先把客厅南边窗边的卧榻做起来。小陆,钉那面墙时记得先用墨斗抓出直线,不要再给我乱七八糟的目测……”
话还没交代完,元建尧立即看见沈馥芯正红着脸,一脸尴尬地站在满是木屑、粉尘的客听里,下楼的脚步跟着一顿。
老师傅苍叔一脸兴味地看着他,率先开口:“老大今天对我们这么好,派美女来送便当。”
听见老师傅这么说,沈馥芯尴尬得脸更红了。她扯了扯唇,指了指手中的便当。“我买便当来了,只是不知道合不合大家的口味。”
元建尧挺拔的身形落入她眼底,当他指派着工人工作,在这乱糟糟的工作场所指挥若定,那宛如君临天下的气势,一切紊乱、嘈杂好像因为他的出现而呈现出乱中有序的感觉。
沈馥芯忽然觉得,木屑和粉尘的气味好似被他充满男性费洛蒙的阳刚气息取代,她的心跳莫名其妙的失控,瞬间快了好几拍。
真是糟糕,这个男人的气场真是太强大了,她明明喜欢的是清俊斯文型的异性,为什么每次见到他,她总会有像花痴一样的反应?
在沈馥芯暗自懊恼之际,元建尧暗暗愣了好半晌后才想起,她是几个小时前刚加入他们团队的新进人员。
“能吃就好,随便找个地方放着就可以了。”说完,他便简扼地为在场的几个人作简单的介绍。
几乎是看着元建尧长大的苍叔听完,失望的咕哝了一句,“我还以为你开了窍,愿意交女朋友了。”
阿东不知死活的搭腔,“苍叔,老大的女人如果这么“幼秀”,会把老大给折腾死啦!”
苍叔被阿东暧昧的暗示逗得哈哈大笑,元建尧则因为那句话,结结实实的赏了他一记爆栗,惹来他一声惨呼。
沈馥芯虽然可以听得懂他们的话,却不懂个中含意,只是觉得他们的感情似乎不错,相处得挺好的。
元建尧的施工团队里有新血也有旧人,新血不用说,都是业界最优秀的人才,旧人则是他父亲那个年代一同打拼的伙伴,全是木作手工堪称一流的大师级人物。
刚开始时,新血和旧人间难免因为年纪悬殊而有观念上的差异,但在这一年多的磨合与沟通下,已渐渐找到团队默契,又因为长时间配合,大家感情极好,工作闲暇时,最爱“练肖话”活络现场气氛。
但沈馥芯毕竟是女人,或许脸皮薄,目前也和他们不熟,若他们的玩笑话带给她不舒服的感觉,因而放弃这份工作……
思及这个可能,元建尧不自觉地沉下脸道:“午休时间到了,你可以回去休息,记得一点半上班。”
还是赶快让她回去比较好,他可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用头发就能变出无数分身,不想这么快就失去助理。
觉得他突然变得严肃,脸部线条紧绷,沈馥芯心里有些忐忑,不知自己是不是说错什么话或做错什么事惹他生气,于是急急找了个地方放下便当后说:“喔,那我先回去了,你们慢用。”
已经习惯元建尧那张谈起公事时的酷脸,苍叔热情又和蔼地向她挥手道别。“小美女,路上小心。”
“宝贝,明天等你送便当来……哎哟!痛啊!”
阿东又吃了元建尧一记爆栗。
确定沈馥芯已经走远了,元建尧才冷冷地警告,“以后多了个女孩子,说话克制点,要是吓跑了她,下工后工作室里的杂务就交给你们分担。”
一想到要坐在电脑前整理那些文书资料,简直和凌迟没两样,阿东立刻做出替嘴巴上拉链的动作,不敢再乱说话。
苍叔则正经地道:“你眼光真好,这个女孩子不像时下那些浓妆艳抹穿得火辣辣的美眉,乖巧又有礼貌,应该可以帮你不少忙。”
由于父亲临终前将他托给那群老伙伴,元建尧怕苍叔又把必须督促他早点娶老婆成家立业那些话搬出来,于是酷酷地回道:“那是King选的。”
当然,他也觉得沈馥芯很不错,只是这句话他可不敢当着苍叔的面说。
有过几次经验后他知道,在工作诚,老一辈的师傅们口中虽然跟着喊他老大,但这个尊称只适用于公事上,生活中,他们还是把他当晚辈关心,为免苍叔又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不清,元建尧只能沉着脸,结束这个话题。
其实在决定聘用沈馥芯后,他有些担心,她的职务虽是助理,却还要送便当到施工处,他知道这不会是一件让女孩子喜欢的事。
不是他对那些娇生惯养的女生有意见,而是现在有些女生都被宠坏了,像他之前的女友就曾跟他抱怨过,施工处又脏又热,会害她的妆花掉,连他的工作团队也让她看不上眼,觉得就是一群做工的老粗,又臭又没有水准。
但沈馥芯还是遵照他的交代,准时送便当过来,见她站在粉尘弥漫的施工处,面对工人们,不但没有半点不悦与不耐烦,反而笑容满面的与大家互动。
光是这一点就让他非常赞赏了,因此他衷心期望,这份工作她可以继续做下去。
苍叔咧嘴笑了笑。“King是你的狗,个性和你这个主人一模一样,他喜欢,不等于你也喜欢?”
元建尧瞥了他一眼,不想回应。“时间差不多了,休息,吃饭。”
第2章(1)
将近半夜十一点时,元建尧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工作室。
上楼迅速地冲过澡后,他开了罐可乐,晃到一楼正准备打开电脑收信,突然想到应该要看一下沉馥芯的工作进度。
打开灯,来到办公桌前,他立即看到一张便利贴粘在笔记本上。
老大,今天的来电内容已经记在里头,请老板或老大一一查阅,若已处理,请于该项目下方填上日期及处理方式,谢谢。
他挑起浓眉,勾了勾唇角,讶异沈馥芯这么快就“入境随俗”,跟着大家一起喊他老大。
想像着秀气清雅的她这么喊他,感觉还挺怪的。
元建尧嘴角微勾,打开笔记本,眼底映入她清楚写下留言内容的工整字迹,留言下方以不同颜色的笔简扼的标注她的回答及处理方式,旁边空白的那一栏,则是等待他的回复。
看着这份女人特有的细腻,他无法不感动。
而惊喜还在后头,她已把近期正与“乐音符”洽谈的合约书拟好,印了出来,几项客户的特殊要求都特别标注出来,另外也在电脑里建立起客户的资料档,虽然还不完全,但大略可以知道,她的工作能力很好,而且认真又尽责。
依她这样的进度,工作室成立以来累积的资料,应该可以有条不紊的归档、电脑化。
想到这些杂务有人能替他处理好,元建尧便觉得当初应该早一点请人,他也不必苦恼那么久。
只是,他还有一个疑问,沈馥芯不知道他是工头,也是老板吗?
元建尧皱眉思索了一下。想想也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表明身份,为了施工方便,他总是穿着白汗衫和褪色的牛仔裤,再加上在工作诚大家都喊他老大,的确很难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老板。
其实大多数知道他身份的人也对他的行为深感不解,他大可穿得光鲜整齐,偶尔去施工现场监个工、验收成果即可,但他却喜欢跟着师傅、工人一起工作。其实,比起坐在办公室里画设计图和跟客户洽谈,他更喜欢亲自动手挥汗完成自己设计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