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大出风头
她第一次生气便是她们两个第一次遇到时。
那时王辛雅她还是长发,高挑匀称的身材配上高挽脑后的发髻与刘海儿,拥有浑然天成地清丽外形与冷艳孤傲的气质。
在听到混混李絮笙那句毫无请求之意的询问“做我女朋友”后,愤怒得浑身充斥着戾气拉着涵轩于他对峙。
那时候,涵轩并没有发现王辛雅已经是处于愤怒之中,在她轻而易举地就扭断李絮笙跟班的手骨时她还是微笑着脸上没有丝毫怒气。
后来熟识之后,涵轩才慢慢察觉出当时的辛雅其实已经暴走,待人向来平和冷距的她是不会出手伤人的,她被李絮笙的那句话惹恼。
眨了几下眼用有些无辜地眼神看着辛雅,涵轩用眼神传递着自己的不解,王辛雅的愤怒被涵轩无辜的眼神渐渐融化。
辛雅调整着自己的呼吸与情绪,用稍稍平和的语气对涵轩说了一句没理没据,听起来有些唐突的话:“离沈黎燃远点儿。”
宋涵轩有些疑惑不解的追问她为什么,辛雅只是重复“你只要照我说的做就好了,其余的什么也不要问,也不要管。”
然后王辛雅再次拉住宋涵轩的手,这次的力道显然小到了几乎为零的地步。
宋涵轩虽然很想知道辛雅为什么会那么说,但看辛雅的样子是不会再进一步告诉自己什么了,于是住口不再讨问。
正走着,辛雅突然冒出一句“刚刚……对不起。”来,涵轩有些反应迟钝地回道:“没什么,没什么。”
这一道歉一婉收的对话,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回转起来。她们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一路又有说有笑地回班了。
王辛雅不是看不出宋涵轩与沈黎燃之间的异样,她对自己所说的话也没有抱多大希望。
都说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王辛雅知道涵轩喜欢沈黎燃这个事实早晚都会出现,感情的藏掖就像纸包不尊一样,她只愿涵轩能在自己的提醒下能有更理智的举动。
入团仪式结束后,在校的学习生活正式开始,他们会于月底举行新学期的第一次月考测试,而在月考之前他们还会有一次“作文展”。
对许多学生来说新学期新增的科目并不可怕,也不难学,唯一让他们感到力不从心的就是每个科目累加在一起的作业。
每天的书包都轻不下来,每天背来背去的书本配上教辅就足足可以使人累趴下。
如果尽心尽力地去完成各科作业,每天要花的时间多到使他们睡眠不足,影响第二天的学习状态。
所以尽可能地能省则省,能快则快。
每天到学校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看书背书预习功课,而是拼命的补抄相对不重要的副科作业以应付老师的检查。
自从上次入团仪式见过沈黎燃之后,涵轩偶尔会在学生会开会的时候见到他也在席。
两个人都是互望一眼便心照不宣地继续做各自手中的事情,因为辛雅的话,涵轩有些故意疏远他。
但是涵轩发现,自己无法做到丝毫都不在意他。
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虽然涵轩在心里警告过自己数次不要喜欢沈黎燃,但是她还是喜欢上他了。
有那么多的女生都喜欢他沈黎燃一人,多自己一个只是徒增悲伤罢了。
道理她自己也明白,心里也非常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但喜欢就是喜欢了,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戒掉的。
她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学习与学生会上,试图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减弱沈黎燃的存在感。
月底的月考中涵轩的成绩还是稳步不前,当然,年级前五的学习实力说进一步也并非易事。王辛雅依旧和往次考试一样,霸占着年级第一的宝座。
处在高处,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辛。
语文老师为了作文展的事情,特意出了一个命题,要求班里每个同学都尽可能好好地完成这篇文章,她会在优秀的文章中选出一两篇递交上去参展。
涵轩在作文这一方面不如辛雅,王辛雅的文笔特别漂亮,修辞与句法用的得体还独树一帜,常常都是近满分的优秀作文。
这次的作文展中不外乎也会有辛雅的文章,因为提前有备文所以写得会相当不错。
虽然没能够参加这次的作文展,但是涵轩在语文老师的点拨下,作文底子本就不错的她水平也有显着的提高,立意也更好了。
因为开展作文展的缘故,学校里的语文文学氛围顿时高涨起来,走到哪里都会有三三两两的学生聚在一起碰头讨论,这样的现象一直持续到英语的演讲比赛快要开始。
算了算开学的天数,宋涵轩不由得和辛雅感叹日子过得真快,转眼这学期就过了一半,她们都要紧张地备战中考了。
对于英语演讲比赛他们班同学的热情并不是很高,一方面是因为中考将近紧张地在备考;另一方面都觉得校级的比赛实在是不值得一参加,耽搁时间还获得不了什么。
王辛雅被宋涵轩拉着,勉强代表她们班级去参加这项活动,英语口语她们两个都相当不错,在诸多的选手中势力还非常强盛。
在初赛中,双双取得AB组的第一名,这让尤倾黎脸上十分有光,看见她们两个就止不住地点头,还亲自把关她俩儿的决赛演讲。
最终在英语演讲上,王辛雅以落涵轩0.01的比分差距屈居年级第二。
因为她们单项比赛表现都特别出色,在全校聚会时还特意邀请她们两个进行同台的英语诗歌化朗诵。
因为这个缘故,宋涵轩与王辛雅的名字在十四中内传开来,虽然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却给辛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