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所谓妖精 在水一方
小城是邱姓诸侯众多领地之一,这邱姓国戚曾是位征战沙场的粗鲁汉,又是个情种,为了讨得偏房欢喜,引着护城河的水在城中硬是凿了条水道,并沿岸栽种了垂杨柳,将这儿赠给小妾柳儿。王宠佳人的故事说来本也算风流,却因这城名让事儿掉了价。
柳儿城,传了几十年也就成了“柳二城”。
城池距离王城不远,也成了文人.说客的辗转之地。
靠着驿站和饭馆的生意,城中百姓若不求大富大贵也能混迹的平顺小康。
一片艳阳天,垂柳依旧悬在岸边,树下又是些文人骚客吟诗作对或畅谈古今。
两棵依偎而生的柳树正逗着微风起舞飞扬,叶芽儿不小心骚着一只白嫩的脚丫。
“别闹,别闹。再让我睡会儿。”
树冠上蓬着的人儿蹬了蹬白嫩的小腿,反转个身又要呼呼睡去。
这不怪她,从阿爹十八只眼睛下逃脱真是耗费她的精神劲儿!越来越佩服阿爹百折不挠的心气儿,一而衰,再而竭,也要斗智斗勇的缠着。
打她从娘胎出来,大睁着一双碧眼,满头闪着银光的密发,便震撼了光明殿宫中的阿修罗们。
海底的阿修罗每日必做之事就是寻亲和决斗。好在族人天生的精力充沛又善于征战,若看上哪家修罗女,必要几轮混战。阿修罗女美貌的名声早就传遍了“三界”,更是貌丑的男修罗的珍宝!
用阿爹那老粗的话说:我女儿一出生,我的十八只眼睛全眯上了,眼睛绿的比龙王那老东西的深海珍珠还亮,头发的比那狗屁天帝的织锦还软,别拿那啥劳资的天女比,就咱们四宫阿修罗王们的妻,呃,我说是其他三宫的妻!也没得比!
阿爹罗睺,四大阿修罗王之一。她知道阿爹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把她端在八只臂膀里举着四处炫耀,但他毕竟是一方的王,也不傻,明白貌美女子亦是祸水。比如天人与阿修罗的战斗若有十次,七次是阿修罗族因妒恨鸡毛小事挑起,还有三次是天族诱拐阿修罗女引起。
所以,在没找到他中意的可护她周全的阿修罗之前,她出生的消息不得外泄,在成年前呆在宫中不得外出。
这样的决定,阿爹承受的结果是:每当四宫议事回来,阿爹的脸都会憋涨得发青。明明一个土财主偏偏每天要装点成乞丐翁,对嗔字当头的阿修罗族来说那得有多憋屈!
这样的决定她承受的结果是:过了成年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她成了年又过了三百年,她还是被盯在宫中。
阿爹有他的困天牢,她有她的逃出道。
这一次她将那佛祖相赠的金丝袍藏在了阿娘水藤编制的枕头里。
近些天倒是听她阿娘念叨天帝要替佛祖召开啥劳资的论禅会,而阿修罗族也在其邀请之列。她想那好面儿的爹定会穿起比珠宝还贵重的袍子,所以她一不做二不休的藏了起来。
但是禅会之事,她是有疑虑的。我族修佛之类甚少,只是与佛祖古时有渊源,不去反而薄了佛祖面子。可天族与阿修罗族向来不和,天帝那狐狸不光是要摆那排场,定还有其他妙用。邀请原因还要让她再细细揣度。
阿碧转了个方向继续卧着:不知阿爹找到那黄褂没,他老人家一不修佛二不绣花,要那土黄褂子套身上撑的门面做啥。不过他找一天,我过一年,他找一个时辰,我过两个月。
哈哈!真好的艳阳天!也睡不着了,今儿就去看看那土庙又有啥好糕点!
阿碧在树冠上起了身,洁白的玉腿随着柳树枝叶一同垂下。
哟呵,脚下踩着一块的垫脚石。再蹭两下,还热乎乎的,挺光滑。
没等碧落回神,仟仟脚裸被包裹在一只温暖的大掌里。
然后天旋地转。
“啊!”
这一刻,在男子眼中是这般情景:
绿色的柳枝被风吹起织成了墙,银色的发丝映着艳阳泛着金边,张扬飞舞着爬满了绿幕,银绿相交的墙上嵌着雪白的柳树妖,妖的眸子泛着杨柳绿,杨柳绿擦过自己鼻尖,停在杨柳绿上的白*扑闪着翅膀又扫过自己的嘴唇,蝴蝶展着翅膀把绿色宝石带的老远。
这一刻,在碧落眼中是这样的:
她的身子向下坠去,及踝长发被风拔起向后奔去,眼前一耀眼光头反射着艳阳刺着她眼,她身形不稳想向前抓住那碍眼的土黄,却差点撞上一睹高挺的鼻梁,她怕伤着自己美丽的眼睛,头只能微微向后仰去,睫毛扫到了前面有些干裂泛着淡紫色的薄唇,她好想抓着这秃驴的肩膀,可是这秃驴还紧握她的脚踝,速度极下,她只能像青蛙一样扑腾着双臂向后仰去。
然后:
这树妖跌落在银色的瀑布里,眼中泛着水雾。
老娘屁股先着地,还压痛了自己的头发,疼的直泛着泪!
两人回过神:
她被他拽了下来。
她被他活生生的拽了下来!
碧落缓缓的站了起来,也让僧人可以将她看得更仔细。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上身有翠绿的一抹裹胸,罗裙一片水绿飘荡,露出纱裙下白玉脚趾。
叮当叮当,女子腰间的铃铛作响。
“南无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佛祖果然还是不要惦念的好,一惦念,他老人家就托人来照看她了。刚想到这里,眼前的灰色僧鞋稳稳的向后退了三步。
瞧,这佛陀的情谊也忒浅了.
“你是谁,为何可以看到我?”她特意隐去了身形,却没有想到会被人从树顶狠狠拽下。
“南无阿弥陀佛,若无害人之心,还请女施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耳边响起略带沙哑的声音,字符像落叶,缓缓的向碧落飘来。
都知道和尚不解风情,还真没见过如此这般不通人性的。
“你可知被人恶意拽下,摔落很是疼痛?”
“施主现在一切安好.贫僧更未有恶意。”
“你可知对一个姑娘,触摸肌肤很是不敬?”
“施主本就张扬,且施主并非这凡间物,又何来不敬?”这是说她原就一身妖骨,本就不受凡人礼数约束,所以触摸躯体也不在不敬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