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腿上密密麻麻的疤
“小七现在在哪儿?”宋安七忽然问。
霍楠笙讶然,“你不知道?他没告诉你——”
沈辰轻轻哼了声,宋安七合上杂志,丢在一边,垂眸捧住温热的牛奶杯。
“还知道问小七,你这几年是跑哪里去了,连个信儿都没有。”霍楠笙自然地转过话题。
陆子翊在她身侧坐下,宋安七敲了敲杯沿,听着杯子叮当响,余光一瞄,他们都在看她,不是特别有劲儿地回答,“就国外到处走走,没有定下来。国内我的身份户籍也都被注销了,一时半会儿想回也回不来,也不怎么敢回来。”
她其实不太想再提及国外的事,那段时光和江城的人事物格格不入。若对他们说起来,只感觉是把国内的往事挖一个洞,把那段不相适宜的经过粗暴地塞进去,毫无观感。
偏偏,他们都很关心……
可以自我安慰的是,在傅家她已经讲过。所以不用花什么心思,言简意赅地就讲了一遍她在国外的生活,跳过那些无关紧要的细节。
一种很简单、纯粹的生活,工作,聚会,玩乐。
原本陆子翊和他们是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宋安七收到条短信,临时有事,需要先回家。
回家途中,岔道去了超市。他们直奔超市的蔬菜冷鲜市场,宋安七抓着购物车的边缘,看着琳琅满目的蔬菜瓜果,有些拿不定主意,“晚上吃番茄牛腩汤会不会太甜腻了?”她问旁边推着购物车的陆子翊。
“……应该不会。”
陆子翊说完,跟着她往卖牛肉的摊位走,“你要回去做饭?”
“恩啊。”宋安七微低着头,打量柜台里血丝鲜红艳醴的新鲜牛肉,闲闲地说,“手艺还不错。”
买了牛肉、鸡翅,简单易做的海产品,还有一些时令蔬菜。临下班的时段,超市里面人多得有时候走路都得侧着走。
陆子翊是第一次逛这种地方,一不小心就有人拿着待称重量的蔬菜戳他身上。白色的衬衣上,被弄得星星点点。他没说什么,嘴角却抿得很紧。在她站在柜台前慢慢挑选的时候,一手推着车,一手撑在她身侧,把她护在身前。
宋安七回头,看他绷得很紧的脸,如同身临战场一般,是从未有过的紧张。她抿住唇,忍不住抽了两下嘴角。
所有东西都称完重量,宋安七转去拿了一个大瓶的纯牛奶。抱着油桶一样的大瓶转过身,没看见陆子翊人。踮起脚,找了一圈,原来他站在冷藏台前,捏着一罐酸奶看得很仔细,连他们走散了也没察觉。
白炽灯管扑出的柔光从他额前打下,来往穿行的人把那一瞬间定格成安静的画面。
他站在那里,蓦然就有些像居家过日子的普通人。
挑好了一袋放进购物车,他终于发现她不在身边。下一刹那,淡漠的眼神慌了。
宋安七看着他目光往四下里望,拿出手机开机要打电话。身后冷冻冰柜排出的冷气吹得她心里麻了一阵,她咬了下唇瓣,腾出一只手,挥在空中叫他,“喂陆子翊,我在这里。”
陆子翊大步过来,看到她手上的东西,唇角向上扬了一下。接过来,放进车里,“你以前不是最不爱喝的吗?”
“你也知道是以前了。”宋安七看了眼时间,“走吧,结账回去了。”
收银台前排了一条长龙,宋安七翻看购物车里的食材,检查有没有买漏掉的。
身后有个男人绕到她身侧,看了好几眼,迟疑地开口,“安七?”
完全没有期想到会在超市拥挤的收银台前,看见简宁。宋安七看着他有些变化的脸,想了快一分钟,“是你啊,简宁。”
“你在这里干……啊,还有三少。”
简宁一直没留意到她身旁的男人,以为她是一个人。男人突然侧过身,他看见是陆子翊,眼神微妙了起来。视线在两个人中间转了一圈,最后落在陆子翊握着的购物车上,“你们一起……来买菜啊?”
“嗯,有事吗?”宋安七语气不太热络。
她没忘记,花枝那次说过的话。虽然自己是觉得荒谬,但花枝言之确凿,就算她不这么想,为了花枝尽量还是避讳。
简宁是有话想说,可是发现陆子翊也在,表情为难有些开不了口。垂眸盯着车里的东西,他叹了口气,“安七,你知道花枝最近的联系方式吗?她是不是生病了,我很久没有见到过她了。”
他问过很多的人,要么不知道,知道的如唐睿也拒绝告知他花枝近况。
排队的人在往前移,宋安七把钱包塞给陆子翊,请他帮忙去结账。然后带简宁走出收银台外,到了角落,“简宁,我能问一句么,你找花枝是有很重要的事吗?”
简宁勉为其难地点头,“安七,很重要。”
“实话实说,我不太想告诉你。”宋安七轻声说,即使这话很伤感情但不得不说,“你已经结婚了,如果不是必要,我觉得你不要再去打扰花枝的好。”
“我离婚了,安七。”简宁苦笑,举起左手。干净的五根手指,看不出戒指的指印。
他重复地又说了一遍,“结婚半年,我就离婚了。对方是个好女人,我不能耽搁了她,于是就离了。我爸想把生意再挪回来的计划不太顺利,离婚后我又出国去帮他。你的事我听说过了,现在看见你没事,真好,花枝一定会很开心。”
宋安七看着简宁提到花枝时眼睛柔光的水光,恍惚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仿佛绕了一个大圈,他们全体又重新回到了原点。
到家门口,宋安七开门,陆子翊提着满满三袋食材,一前一后走进房子。
开了灯,径自走进厨房,宋安七洗好手,着手准备。淘米,洗菜,烧水去牛肉的血丝,动作熟练自然。
陆子翊打开酒柜,宋安七关上料理台上水龙头,看了他一眼,有话想说。看着他心情似乎不错的模样,想了想,换了话题,“陆子翊,你晚上要在这里吃饭吗?”
“不方便吗?”陆子翊很随便地挑了瓶红酒,拿出两个高脚杯。开了木塞,怡然自得倒了一杯,抬头看向她。
“也不是。”宋安七摇了摇头,从水里捞出苦瓜,擦干了水分开始切片。
陆子翊倚着窗边堆放食材的小方桌,慢慢饮了一口甘甜的红酒,目光落在她认真的脸上。一束不长不短的头发掉落在她眼角,她嘟起唇吹了两下没吹开,有些气恼地皱了下眉。
他刚一直起身,忍无可忍的宋安七擦干净手,把头发撇到耳后。
于是陆子翊又靠回去,没有了头发的遮挡,他把她的眼睛看得很清楚。亮亮的,像是镶着反光的玻璃,泛着水光。
“你小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他忽然问,按贴在玻璃杯光滑杯面的拇指无意识地缓慢动了一下。
下午不小心触碰到她长裙下小腿上淡去的疤,他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前几天她提起祛疤的药能够侃侃而谈。这么看来,那祛疤药效果是真的还不错。那些疤如果不是微微不平的触感,用肉眼的确是很难发现。
咔——刀重重地落在菜板上,停了一秒,继续有节奏地切菜,宋安七轻轻叹气,“不小心烫伤的。”
陆子翊撇了撇唇,她依然不太会说谎,“那么多,拇指大的烫伤,嗯?”
“不然呢?”宋安七忽然发现反问,果然是回应不想回答问题屡试不爽的万能句式。
苦瓜被切开,挤去苦汁的时候,味道最浓,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也能闻到。她皱了下眉,把苦瓜片收盘,洗了手,倒杯牛奶放进微波炉。温热的时候端出来,喝了一大口,接着处理煮汤的洋葱。
“现在这么爱喝牛奶了?”陆子翊疑惑地问。她总是隔上两三个小时,就会喝一杯,习以为常的样子。
宋安七促狭地眯起被洋葱熏得发红的眼,咳了两声,清着嗓子说,“养身体啊。傅哥说国外有位专家对治疗不孕的事很有研究,他带我去检查过了,医生说我还年轻也不是没机会,可以先把身体养好了再去。傅哥他其实不介意,不过他担心他抽烟喝酒老得快,到时候又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怕我觉得孤单。”
这么说起来也许有些讽刺,却全无挖苦亦或炫耀的意思。
她的语气很平淡,就好像谈论着晚上要吃什么菜,家具应该选择什么颜色一样地自然。
只有生活,才会即使这样淡然,却是一字一句都藏着幸福的意味。
陆子翊脸色发沉,捏着高脚杯的手指一滑,一半的红酒倾洒在他衬衣上。骨节泛白的手指捏紧了酒杯,他仰头一口饮尽,放下酒杯,扯了纸巾吸干衣服上的酒渍。
宋安七听见他走上楼的脚步声,想他是上楼去换衣服了。
这些天他住在这里,晚上就睡沙发。钟虎拿了些换洗衣物来,放在她卧室。
放下菜刀,宋安七转过头想说他可以叫钟虎来把衣物整理打包一下了,锅里的高汤扑了出来。她调小了火,叫了声,陆子翊没应,估计是声音太小没听见。
陆子翊换了铁灰色的衬衣,走进餐厅,宋安七还在和洋葱搏斗。
他倒上杯酒,喝着喝着,忽然又说,“你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