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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被镜头捕捉的男人,站在罗马房屋门厅,衣着和这个季节不符,面对女人时踌躇的模样有点蠢。女人一下子就离开了,男人呆杵许久,夕阳打照他露在帽子底下的半张脸。“吗啡吗啡”报着的男主播突然评论起画面中人,说是吗啡效果,让人自在得想干么便干么,没半秒,男主播又自作聪明且兴奋地认出那衣着不对应季节的男人是前一则时尚新闻报过的名人。

    汤舍立刻抓过遥控器,关掉电视。“什么鸟新闻。”低狠狠地啐了一句,喃道:“我可以告他,我一定要告他。”那该死的电视台与主播,在他看来,他们才像嗑了药的疯子9有那些无聊科学家,是否也“创作贫乏”?在苹果花屿学起罗马人!

    放下遥控器,汤舍转对镜台,扭开洗脸槽水源,弯身俯首,掬了几把水泼脸,昂起头,拱肩,瞪着镜子里关闭的电视屏幕。幽旷空间静得听得见水管里的神秘细响,彷佛一种饥渴声,彷佛一种吞咽声,他的喉结无意识地蠕动,水滴顺着他的下巴滑过颈部。他抓抓头,跳了跳,关掉水流。太安静,他受不了。他习惯有人声,歌唱、吟诗、脱口秀、播报新闻都好,就是别静得让他浮躁。

    汤舍拿起丢在置物台的遥控器,重新打开电视,男主播仍是吗啡吗啡——莫霏莫霏——地报不停。

    他换个频道。年轻女歌手在唱老男人的〈hallelujah〉。

    哈雷路亚。让他像圣徒一样受洗。哈雷路亚——

    汤舍放下遥控器,保留这个频道,进淋浴亭,再冲一次冷水澡。〈hallelujah〉尚未结束,他走出来,往泡澡间去。

    舒服躺进温暖的浴缸温水中,是他最喜欢的清晨活动,没理由为一个怪梦冲两次冷水澡。

    哈雷路亚、哈雷路亚,让他像无欲无求的神职者,治理牧区、为迷途羔羊们祈祷送圣餐。

    *

    “吃饭了,今天是胡萝卜和牛蒡。偶尔吃素,会有神清气爽的轻盈升天感。”哪需什么空气中的古柯碱和吗啡?

    晨浴过后两刻钟,汤舍穿着白背心、棉麻功夫裤,盘坐在露台干净柔软的草坪上,右手托着水晶钵,左手拿取钵里的切块根菜往草坪扔抛。

    哈雷路亚。音响扬声器圣赞着。今早很美好,旭日飘荡的光带像一层薄削橙皮,绕在鄙茂盛的东面大理石凭栏。这座空中露台花园是汤舍不秘密的秘密基地,角落高台有古罗马风格赏景喷泉池,可以供人边泡澡边品红酒还饱览苹果花屿海景风光,池子下方各种香草绿篱架充当的小吧台,要喝什么奇怪特调,都不是问题,靠房子出入口的铺木宽廊也放了让人酒醉休憩的沙发床。他深交浅交的朋友均被允许来参观、烤肉、游戏、赏景、开派对,但通常是他独自一人在这儿席地放空。

    世上的道理总是这样,越不想被打扰,越有人要挖破树洞纠缠你,放开禁令让秘境深根钻出土壤,偏不会有人好奇来探。幼年时,他不懂这个道理,觉得大人都在跟他作对。他曾经爬上屋顶,把母亲的文件撕成碎片、把父亲的计算机往下摔,他要一屋子高谈阔论研讨时事的大人听听他的声音、注意他伟大不凡的举动。他们不理睬他,他连被打一顿都没有。他起了拗性,也关起房门,自成一国,用积木盖封闭的城堡,一待个把小时不出来。最后,双亲来了,用钥匙开他的房门,钻进他盖的积木城堡里,把他的秘密基地挤坏。

    成长的过程,他渐渐为人所知,名声响亮了,对他感兴趣的人多了,躲藏遮掩反会助长猎奇心态,他索性要拍让人拍、要问让人问,太超过搞得他不爽,告就是了,他的母系家族有一票律师,阵容坚强,可比军队,没多少人敢惹他,他保有安宁的生活,过于安宁的生活。

    “快来吃,”拣一块胡萝卜塞进嘴里,汤舍咀嚼着喊道:“很美味,快来吃,归——”

    草坪中央的石柱给水槽飞来大鸟小鸟全家福,其中一只降至草坪,啄食他丢的根菜。他吞下口中的生胡萝卜,又丢出一块较小的牛蒡,吓得那鸟儿振翅惊飞,打旋好几圈,才栖往给水槽,偎着同伴理羽、饮水。

    “抱歉了。”汤舍笑了笑,暂停丢食动作,手朝后伸,摸着放在铺木宽廊地板的遥控器,拿起来对向给水槽,一按——

    石柱上头开水花,鸟影飞窜虹网。

    “啧!”汤舍咬牙。他按错键,把小喷泉转成消防栓功能,本想弥补刚刚受惊吓的小鸟,让它们戏水尽兴,现在搞得好像恶意戏弄小动物。

    一只竖耳兔子从矮树丛中跳出,彷佛抗议他弄了大洪水,浑身湿地扑跳过来。

    “归!”汤舍赶紧按掉给水槽水源,起身去把兔子抱过来,上铺木宽廊的沙发床,用毛巾弄干它。

    它毛短,没花太多时间。一会儿,汤舍便把圆身的它放回草坪,让它自在跳、晒太阳。汤舍铺张防水垫,盘腿坐回草地上,继续托钵丢食。

    “过来用餐。”他对兔子说,眼睛注视它的行动。

    跳在阳光中,那张兔脸更像戴面具了,耳朵侧颊眼周罩着神秘黑,鼻部纯洁白倒V,好像超人有S,它也有古老品种特征教人辨识。汤舍最喜欢它前半身白色、后半身黑色、脚掌全白,看起来像穿了裤子的模样。女友说它是荷兰兔,品种纯正。他不清楚是不是,反正没有血统书,它是他在湖边捡到的野兔,事实上,他怀疑它是狗,也一直把它当成狗养。这是他第一次把兔子当狗养,神奇的,被他养活了下来。

    “过来,归——”汤舍吹哨。

    那兔子摇着屁股,像狗儿摇着尾巴,跳到他前方,边跳边食,拣着主人丢出来的根菜,吃没几块,昂直身体,后肢站立,动也不动。

    “不吃了?”汤舍持续丢着食物,看那直立身躯的小畜牲蹙蹙鼻端。五秒过后,趴下跳开,把这露台空中花园跳一圈,不再进食,还过分地吐出牛蒡残块,发出哧哧声。

    “不满意?”汤舍挑眉。“你得减肥,知道吗?”懒懒站起,将整个水晶钵端到兔子面前摆好,旋足走回铺木宽廊,才又转头道:“我是为你好,怕你跳不动。最近已经有人开始叫你‘胖兔归’——”

    神奇的兔子!汤舍瞠目结舌,丢了声音。他的兔子正以一种超越《艾丽斯梦游仙境》时间兔的诡谲方式,跳跃、飞过那钵素食。

    “靠!”汤舍大叫一声,恢复嗓音。“你最近交了飞鼠朋友?!”快步走到宽廊围墙边,那儿他架了高倍数望远镜,平时用来观星,现在,他改变朝天的主镜筒,像大炮对往楼下。

    他的住所邻近海岸树林,马路上常有动物横行穿越,擅闯民宅翻垃圾桶或捣乱庭院开运动大会,厉害一点的,沿着水管灯柱爬上公寓大楼阳台花园交朋友。他的露台曾来两只松鼠,和归成了兔朋鼠友。

    “莫——”下意识地沈喃,汤舍调着焦距,他还没找着归的松鼠朋友飞鼠朋友,倒是先瞧见一抹人影正在朝他们这栋楼走来。可能他多想了,她单纯是个普通行人,一直走在他视野里的普通行人——

    “莫霏……就只是莫霏……”高倍数望远镜使他将她看得一清二楚。

    她来这儿干么?住在附近吗?他昨天才第一次见她,他们这一带可没什么吗啡成分!

    汤舍着魔似地猛调焦距,仔细观察女人的一举一动,忽地,她在他镜头里抬眸,他震了一下,赶紧把主镜筒碰歪。见鬼!他在躲什么!汤舍不禁暗骂自己没出息。这儿是海岸山崖上公寓大厦的顶楼,他大可安心偷窥。

    重新把大炮镜筒瞄回楼下、调焦,汤舍单眼贴近目镜。女人消失了,大概进入建筑遮廊下。他四周探找,不知道她走进哪一幢建物,她几分钟前就在他们楼下徘徊,莫非进入这一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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