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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转眼四、五年的光景,娇稚的小女娃儿,渐渐成为十二岁的少女,愈发亭亭玉立,借口来罗家问事或探访,实则想一睹芳容的人,几乎要把门槛都踩凹了。

    更有南方镖局镇威堂,与大风堂的势力与能耐,僵持在伯仲之间,彼此争夺案子,不但各不相让,还有过不少冲突,最后连镇威堂的堂主,大名鼎鼎的白发豪侠程鹤,都上门来兴师问罪,眼看就要大闹一番。

    正巧罗岳不在,罗梦出面招呼,对着程鹤盈盈福礼,清浅的微笑。

    那一笑,几乎把程鹤的魂勾出来。

    别说是大闹了,豪侠气势全消,在大厅里坐到太阳下山、月亮出来时,仍只顾着痴望着罗梦,好几次都忘了回话,看得都出神,直到罗岳赶人,他才失魂落魄的离去。

    回到镇威堂后,程鹤就病了,才没多久时间,就病得只剩一口气,群医束手无策。家人都知道,他是染了无可救药的相思病,只得来到大风堂央求罗梦,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翩然赴约,走到床榻边,对着程鹤笑着,轻言软语的道:「程大侠,您可要保重身子。」

    话才刚说完,程鹤立刻跳起来,明明连棺材都搁着预备的人,瞬间生龙活虎,还喝喝哈哈的,中气十足,当场打了一套拳。

    从此,程鹤再也不跟罗家相争,甚至还处处礼让罗家。偶尔上罗家拜访时,只要见着罗梦,他甚至还不敢坐着。

    年过不惑的中年男人,却为了一个少女而倾心,差点连命都送了,引得江湖上人们津津乐道,罗梦的美名更声名远播。

    大风堂日益兴盛,再加上沈飞鹰的保护,有如铜墙铁壁,不识相的匪徒自然少了许多。

    只是,这世上,偏偏就是有人被贪字蒙了眼。

    那年正月十五,年味还浓着,京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夜空里烟花灿烂、鞭炮声连绵不绝,人们都挤着出来看热闹。

    罗岳心情大好,舍不得拒绝女儿,于是就让镖师们陪同,加上沈飞鹰随身护卫,才允许她出门看花灯,就怕她在家里闷坏了。

    直到月上柳梢头,房门才被推开,沈飞鹰抬起头来,呼吸微微一停。

    她换上新衣,是淡淡的月白色织锦,长发不再盘髻,而是以红缎扎起。简约的装扮,更显得她双眸水灵,唇办嫩红,肌肤宛如水凝,晶莹得比月色更美。

    「好看吗?」罗梦碎步上前,在他身旁转绕,频频追问。「你觉得好看吗?」她不想再盘髻,想要看起来更成熟些。

    这几年来,沈飞鹰己不再是昔日少年。

    他变得英武高壮、俊朗伟岸,是个成年男子。他的忠诚与武艺,让不少人敬佩,也吸引不少女子,对他猛献殷勤。妩媚大胆的女人,直接与他调情;害羞的女子,则是派人送来情书。

    虽然,他全不理会那些女人,一心一意只守护着她。但是,每一回,她还是会觉得心里酸溜溜,才会在今夜换了装扮。

    面对她的追问,他竟波澜不惊,淡淡的回答。

    「这不该问我。」他甚至避开视线。

    「为什么?」她仰望着日渐成熟的他,有些儿痛恨起,两人年岁的差距。「我就是打扮给你看的。」她实话实说。

    沈飞鹰没有回应,她的追问,倒是等得不耐烦的镖师们,来到屋外张望,瞧见她的装扮,全都叫嚷起来,惊艳得连连惊呼。

    「哇!哪来的绝世美人?」

    「这也是咱们大风堂的骄傲啊!」

    「美!太美了!」

    「己经不是小丫头了。」

    「想当年,刚出生的时候,还是个小娃儿,大伙儿都轻手轻脚,就怕会碰坏了。」

    罗岳的反应最激烈,虎目含泪,感动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梦儿、梦儿……爹的心肝宝贝、爹好、好……」话还没说完,他己泪流满面。

    「堂主,别哭啦,今儿个可是元宵节呢!」有人劝着。

    「好、好,不哭……我不哭……」罗岳点着头,用大手抹泪。

    贴心的罗梦,走到父亲身旁,攀着粗壮的臂膀,仰头甜笑。「爹爹,走吧,我陪你去看花灯。」她举起袖子,替乖乖蹲下的父亲,擦去脸上泪痕。

    可是,罗岳一听,更是涕洒滂沱,伤心得像是天都崩了。

    「爹爹也想去,但是,朝廷里来了人,要谈一趟官镖的事。」呜呜,他好想把那个官踢出门,开心的陪女儿去看花灯。

    「那么,我尽快回来,去买些吃食,就回来陪爹爹。」她娇言软语的哄着,抹干又涌出的泪水,纳纱袖口早己半湿。

    「好、好……」罗岳连连点头,转而望向沈飞鹰,双手重重的搁在他肩上,用最慎重的表情、最认真的语气,再三交代着。「你可要好好护着她。」

    「属下知道。」

    又是属下,罢了罢了,随便他。

    习惯了沈飞鹰的顽固,泪眼汪汪的罗岳不曾再试图纠正他,只能看着众镖师们兴致勃勃,簇拥着宝贝女儿出门,直到看不见了,才垂头丧气的往大厅走去。

    繁华盛世,百姓富足,节日自然极为热闹。京城里处处悬挂着红纱灯笼,店家与摊贩的花灯,各比奇巧,让人目不暇接,不论是长衫飘摇的商贾店东。还是短衣褐布的劳动者,都乐在其中。

    玄武大街上人潮汹涌,马行、香药铺、茶坊、酒肆等等,都竞相点灯,其中龙门客栈的花灯最为出众,门前还请来戏班子,名角登台演出,引得人们驻足观赏,叫好声不绝于耳。

    明明是最该开心的时候,罗梦却心有惆怅,在花灯的照耀下,望向身旁的沈飞鹰。光影在他深刻的五官上,来回变化着,唯有他的神情不改,随时警戒。

    他并没有看她。

    四周有很多人,为她而惊艳止步,还有几个人看得出神、嘴巴开开,甚至被后头的人潮推挤着,失足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的被挤下大运河的支流里,仍一边泅泳、一边望着,连眼都舍不得眨,对这些她全都不在乎。

    因为,他没有看着她。

    一如,每个人都夸赞她美丽,唯独他没有,不论她怎么问,他就是不说。

    偏偏,她最最在乎的,就是他的意见。

    人潮拥挤,他的大手始终护着她,没让任何人挤着她。她看着身畔的大手,脸儿莫名的嫣红,更显得肌肤白润,因为突然醒觉,盘桓在心中的谜团,一颗心跳得好快。

    蓦地,他像是听见,她激动的心跳,终于低下头来。

    四目交接的瞬间,仿佛万籁俱寂。她望见他眼里的诧异,以及隐藏得太好的动摇,忍不住上前,往他怀中更踏进一步……

    「有了有了!」门圆胖的小女娃冲来,硬是挤入两人之间,胖手举得高高的。「梦姊姊,拿这个回去给堂主吃吧\甜的!」被大力推荐的,是个被咬了一口的香糖果子。

    追在后头的徐厚,还没说话,就先赏了小妹一颗爆栗。

    「哇,好痛!」星星大叫。

    「笨蛋,你要堂主吃你咬过的东西吗?」

    「不咬过,怎么知道甜不甜?」小小年纪,星星却懂得据理力争。

    「不行,再去买。」徐厚坚持,还转过头来,大嗓门变得小心翼翼。「小姐,还需要替堂主买些什么?」

    眼看沈飞鹰转开视线,怅然若失的罗梦,单薄的双肩下垂,轻声回答。「咸热的买软羊肉、赤白腰子,再添些鹑、兔等野味;甜的就买金丝菟梅、香橙丸跟蜜煎雕花。」

    「知道了!」

    「那香糖果子呢?」

    「你自己吃吧!」

    兄妹二人一边吵着,一边走向摊贩,很快就没入人潮,忙着联手跟游人们抢着买食物去,隔着老远还听得见他们的叫嚷声。

    她小小的手,握成粉拳,一时心乱如麻,就像是遇到一个最难解的谜,心中闷得发慌。几次吸气后,她抬起头来,刚想说话,却瞧见他神色一凛。

    原本陪同着,走在四周的镖师们,动作快疾如风,转眼间己围靠过来,用人墙将她团团围在中间,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是湖南七怪唯一的漏网之鱼。」上官清云说着,视线紧盯着某个脸色阴沈、面黄肌瘦,衣衫破烂的男人。

    「上次行镖,湖南七怪来抢,全都被兄弟们押送官府,就只有他逃了。」

    「来者不善。」

    「先擒下再说!」

    镖师们简短交谈,话才说完,凭着多次出生入死的默契,已齐步上前,预备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惊扰游人下,将恶徒一举擒获。

    不同于众人上前,沈飞鹰却护着罗梦,不浪费任何时间,即刻就要离开。「回大风堂。」他言简意赅。「你的安全最重要。」

    她心里一颤,话己经脱口而出。「是对你重要,还是对爹爹重要?」

    沈飞鹰没有回答,将她抄抱入怀,施展轻功疾行。

    罗梦被护在宽大的衣袍下,花办似的脸儿,受不住扑面而来的寒风,双眼眯如细细弯月,娇怯怯的依偎着,他热烫结实的胸膛,小手不自觉的扯着也的衣角,眷恋得不肯放开。

    花灯璀璨,却不如他的双眸,更教她着迷。

    只是,奔腾了一会儿,还来不及回到罗家,沈飞鹰却己经停步,抱着她直奔某条暗巷深处,京城里亮如白昼,却只能照得巷内的砖墙隐约可见。

    这是一条死巷。

    沈飞鹰将她拉到身后,让她紧贴在砖墙的凹处。她能感受到,他全身的每寸肌肉,都紧绷起来,随时蓄势待发。

    一阵诡异的笑声响起,十来个黑衣人跃下,将巷口堵住,阴森森的视线,全盯牢了暗巷底的两人。

    「这家伙脑子坏了。」

    「嘻嘻,是啊,竟逃到死巷里。」

    「天下闻名的大风堂,原来也不过如此。」

    黑衣人们说着,各自甩手,藏在袖中的长剑嗖声而出,在昏暗中仍可看见,剑刀冰冷的寒光,让人胆颤心惊。所有的剑尖,都指向同一方向。

    「先说清楚了,免得你死得不明不白。」带头的那个黑衣人开口,语气轻松。「为了报仇,湖南老四用自己做活饵,而我们则是收了银两,要剐掉罗岳的心头肉。」

    沈飞鹰的答案很简单。

    「休想。」

    黑衣人们没有发怒,长剑一抖,发出刺耳锐声,直接攻了过来。

    倏地,沈飞鹰也抽剑迎敌。

    这是数年来,她首次看他出剑。往常,不论凶险大小,他总是不必用武器就能取胜,但是佩剑从来不曾离身。

    那也直接证明,此次的情况,比以往更危险。她眼看着,他的长剑幻出朵朵剑花,诧异于他的剑法,比她所见过的任何人都高妙,却也深深担忧着黑衣人们的长剑,出奇诡诱,但每一次进攻,都被挡退。

    剑刀交击的声音,在暗巷中回荡,偶尔迸出火花,照亮某张狰狞的脸庞,随即又变得昏暗不清。

    「妈的!」

    久攻不下,有人渐渐失去耐心。

    直到这个时候,罗梦才明白,沈飞鹰挑选死巷迎敌的理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凭着一个人、一把剑,独自挡住,如潮水般袭来的攻击,确保她的安全,不让她暴露在危险下。

    但是,敌众我寡,即使杀手一个一个陆续倒下,剩余的杀手们聚精会神的连番久攻,让他终于渐露疲态。

    每一次,利刃划过他的皮肤。

    每一次,剑锋切入他的血肉。

    每一次,刀尖直刻他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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