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洛大小姐的字
悲剧啊!救命啊!
洛夏伊拿着毛笔望着眼着的纸发了半天呆,为了应付作诗大会,只能硬着头皮先练练手了。一拿起笔,才发现,根本连拿毛笔的姿势都不对,更别说下笔写字了。
洛夏伊手里的笔停在纸上半天,没有落下去,墨汁都让风吹干了,硬是一笔没写。
心里咒骂着,现代科技发达,都是用电脑打字,什么毛笔字,天啦,这不折腾人么,用钢笔还行,毛笔,杀了我吧!
猩低着头在一旁磨着墨,磨好后,往桌子上瞅去,额,一片空白。敢情小姐拿着笔这半天一个字也没有写呢。
抬起头,望着小姐,只见一副痴呆的样子,直直得盯着桌子上的纸发着呆,这时候的眼神,和姑父还挺像的呢,小姐嫁到王府后,也快变得和姑父一样痴痴傻傻的了,这都发了半天呆了,一个字也没有。
桌子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将洛夏伊定住了,眼神一直停留在空白的纸上。
“小姐。”猩轻轻得叫了一声,洛夏伊好似没听到一般,依然木然得盯着白纸眼都不眨一下。
“小姐,小姐。”
猩又轻唤了两声,洛夏伊依然没有反应,如同神游一般。
“小-姐!”猩见没有动静,扯开嗓子对着洛夏伊的耳朵大吼一声。
“啊!”洛夏伊惊得手里的毛笔掉落了下来,眨了一下眼睛,惊慌得道:“地震了吗?赶紧逃啊。”说毕拉起长裙就朝门外跑去。
“小姐。”猩哭笑不得的一把拉住洛夏伊,道:“没地震啊。”
“没地震你尖叫干嘛。”一听到不是地震,洛夏伊回过头来,冲猩瞪了一眼,真是大白天的想吓死人。
猩被洛夏伊这么一瞪,委屈得撇了撇嘴道:“地震是没有,是小姐你神游了。你看看,你说要练字,在这拿着笔发了半天呆了,一个字也没有写呢。”
一经猩这么一提醒,洛夏伊总算回过神来了,这才想起,自己一大清早起来嚷嚷着要练字呢,奇怪,怎么大白天睁着眼都能睡着呢,真是太神奇了!
重新回到书桌旁,猩已经将掉落在地的笔捡了起来,重新将笔递给洛夏伊。
洛夏伊接过笔,有模有样得开始写起来,快要落笔的时候,又被定住了,这写什么好呢,好吧,先写名字,练练一吧。
笔落,刷刷刷三两下,洛夏伊三个字就在白纸上出现了。洛夏伊得意得将笔递给猩,双手像捧宝贝一般捧起这三个又大又醒目的字,像欣赏名家之作一般边看边点头。
好字!
绝对的好字啊!
洛夏伊只觉得这三个字长得真好看啊,要是上盖个印章什么的,过个几百一千年的,这都是古迹了,幻想着几千年后,子孙后代像供奉珍宝一样供奉这几个字,洛夏伊就热血沸腾啊,哇,珍品啊,国宝啊,诸多学者争相研究此字迹出自于哪个古人之手的情景,洛夏伊彻底陶醉了。
猩将头偏了过去,只见眼前三个斗大的字,实在认不出写的是什么,好似鬼画符一样,不禁道:“小姐,你这写的什么呢?”
洛夏伊从幻想中回到现实,望着猩一脸疑惑的样子,心里得意不已,这几个字,谁看了谁也不认识啊,人家写得是英文啦!
“不认识吧,我告诉你喔,这是我的名字。”洛夏伊将纸平铺在桌面上,虽然写得丑是丑了点,自己看得懂就行了,哈哈,真想不到啊,第一次写毛笔字,写得居然是英文版的名字,这要是埋在地里,N年后被发掘,肯定能震惊全世界的!
猩张大嘴,将整个头贴近那几个字,从上看到下,从左看到右,眼睛看得酸痛,也没认出来是小姐的名字,只好咽了咽口水继续磨起墨来。
见字迹已干,洛夏伊小心得将纸折叠起来,放好。这才郑重得练起字来。
写一个,看了看,不好,抓成一团,扔了。又写,还是不好,又抓成一团,扔了。反反复复,笔都换了几支,一个字也没练好,地上倒是扔了一地的纸团。
猩卖力得磨着,手都酸了,这小姐硬是一个字也没有写好,有些着急,这样才去,磨一天也写不好一个字哇。
“小姐,你还得练多久啊。”猩问道。
“不急,不急。”洛夏头也没抬头,道。
“小姐,你写一个扔一个,这什么时候写好啊。”猩有些不满的道。
“等我觉得好的时候就好了。”洛夏伊道。
“啊。”猩这么一听,如泄气的皮球一般,焉了。
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又磨了会,只见地上的纸团越堆越多,就是没见一个写好的。猩感觉肚子有些饿了,从清晨到正午,还什么都没吃呢。
“小姐,你饿不要饿,要不要先休息会。”猩试探道。
“不累。”洛夏伊越练感觉越写得像样了,心里有些高兴,连饿都忘记饿了。
“你饿了去吃东西吧,我不饿。”低头继续练字。
猩见小姐正在兴头上,不好打扰,轻轻得走了出去,小姐不饿,她倒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猩前脚刚走,南宫煊端个盘子后脚就进来了。
南宫煊一进书房,让吓了一跳,这一地纸团堆得跟个小谷堆似的,这是在练字呢,还是在扔纸团啊。往书桌方向望着,只见伊儿正奋笔疾书呢,周围和一切都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南宫煊悄悄得绕到洛夏伊的背后,伸出脖子往桌上一看,不禁扑哧笑出声来。
正在全神贯注练字的洛夏伊让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有些恼怒。回过头,一只烧鸡递了过来。
“哇,烧鸡。”一见烧鸡,怒火消失得无影无踪,扔下笔,抱起烧鸡就啃起来,直到这时,才发现,肚子饿得发慌了。
“好香。煊,你真好。”含糊不清得吐着几个字,南宫煊真的好贴心呢。
“慢慢吃,吃完再说话,小心噎着。”南宫煊宠溺得道,俯下身子仔细看洛夏伊写的字,这一看,更加忍俊不禁。这一大清早的起床练到现在,就练一个字呢,“煊”字练得还勉勉强强能入眼了。
把地上的纸团一个个展开看,全部是“煊”字,南宫煊心里一暖,站了起来。
洛夏伊像饿了几天一般,三两下就把整只烧鸡啃得干干净净,涂得一嘴得是油,像只大花猫。
南宫煊含笑着从怀里取出手帕,轻轻得将洛夏伊嘴边的油擦干净,道:“小傻瓜,饿坏了吧。”
“嘿嘿。”洛夏伊咧嘴一笑,将头靠在南宫煊的肩膀上,站了半天,腿都些酸麻了呢。
“我写不好怎么办呢,明天的作诗大会我看我会出丑了。”诗什么的倒是好,可以请出李白,杜甫。万一要是让写出来,估计冒牌洛小姐就要原形毕露了。洛夏伊心里有些小小的担心。
“不用怕,写不好,咱就不写,就用嘴念。”南宫煊抱着洛夏伊的纤腰,安慰道。
“你知道我根本不是真正的洛小姐嘛。”洛夏伊从南宫煊的怀里挣脱开来,嘟着嘴道:“我没她那么优秀,没有她的才情,琴棋书画基本是一窍不通的。”
“傻瓜。”南宫煊重新将洛夏伊搂进怀里,刮了刮她的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洛小姐,我一点也不在乎,我爱的是你,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而且,你在我眼里最好的,最优秀的。”
“你就不想知道原来的我长什么样子的啊。”洛夏伊调皮得道。
“无论你长什么样子,我都喜欢,我喜欢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长相。”南宫煊深情得握住洛夏伊小手,坚定得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洛夏伊的心完完全全让南宫煊征服了。好吧,回不去了,那就来充轰烈烈的恋爱吧,让我堕落吧,能真真切切爱一次,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