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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可是这个小,呃,小姐,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她爸爸是谁就好了,玩那一套猜来猜去游戏是为了什么啊?孝子的世界果然不是他能理解的;如果他知道叶汐纯粹是无聊拿他来捉弄一番,可能他真的会抓狂地去撞墙。.

    眼睛又溜到叶汐的脸蛋上,这个,是她的孩子,他的孩子……

    于竟不断地抬头看摆在一旁的古董钟,一分一分数着时间过。

    叶汐倒是很自在,端起杯子一口一口喝着杯里的牛奶,浓郁香甜的滋味让她满意地舍不得放下杯子,不论在什么环境中,她都可以过得很惬意。

    当听到大宅的门自动打开的声音还有随之而来的车声,此时听入耳内就像天籁般动人,于竟差一点就感动得落泪。

    看到沈尉迟与韩子诺走进大厅时,于竟早就急不可待地等在门边等着禀告这个惊天的事情,谁知道那个让人头痛的小家伙反应也很灵敏,一看见某人的身影,就立刻站起来像一粒炮弹一样扑过去,“爸爸!”声音清脆,响彻大厅。

    韩子诺反应很迅速地闪身上前,乌黑的手枪在掌中泛着幽冷的光。

    “不要!”于竟慌得连忙伸手去挡,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地低语:“没有危险。”

    小朋友速度虽然比不过大人,但小小只身手却灵活,已经穿过宽敞的大厅跑到眼前,用力地一跳,直接扑入沈尉迟的怀里。

    他可以很轻松地闪开,也可以动手推开她的,但,低垂的眼眸看见她头上夹的那枚色彩鲜艳的热带鱼,却让他所有的反应都停了下来。

    叶汐很麻利很顺利地往上爬,手臂熟练地攀上某人的脖子,终于,两双相似的黑眸毫无阻碍地对上,纯稚对温和,清澈对幽深。

    世界宁谧,时间静止。

    沈尉迟很平静地打量那个挂在他身上的小女孩,她的头发带着天然的微卷,在脑后绑了个马尾,眼睛很清很亮,圆润的鼻还有粉嫩的嘴唇,两朵红润在水水的颊畔自然地晕染,唇上挂一撇牛奶胡子,滑稽又可爱,让人啼笑皆非。.她先是很严肃很认真地看着他,半晌,像是终于满意了,嘴唇往上扬,甜甜地朝他一笑,两只深深的梨窝绽在嘴角,“爸爸。”娇憨的气息迎面直扑。

    大厅里面的人全都一愣。

    叶汐纯纯的大眼像是黏在沈尉迟的脸上一般,丝毫舍不得移开,她仔细地打量着那张在照片里面看过无数遍的容颜,唔,爸爸比照片里面好看多了;她再满意不过了,爽快地凑过去,在他温雅的脸上印下一记响吻,表达她的喜爱。

    第4章(2)

    韩子诺手里的枪,直接掉落地板上。

    因为首次看到他最尊敬最誓死效忠的主子沈尉迟,脸上沾着白色的牛奶沫,怔住了。

    这世界不能再疯狂了。

    遗传是件很奇妙的事情。

    除了长相与性格,还包括某类事件的必然发生。

    几年前的一个重逢,她直接扑到他的怀里,也扑进了一场爱与恨的风暴里;多年之后的现在,他们的女儿也在见面的瞬间跳进他的怀中,甜甜在唤着他“爸爸”,情感再度席卷。

    沈尉迟坐在床边望着已然入眠的女儿,沉默,小家伙叽叽喳喳一整晚的小嘴此时终于闭上了,少了那清嫩的嗓子,他居然觉得安静的房间,有些不对劲。

    低头,细细地望着她熟睡的五官,灵活的大眼闭上,只有长长的羽睫随着呼吸微微地颤,粉嫩的唇张开来,酣甜纯稚。

    叶汐,他的女儿,她与他的女儿。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学会不对任何意外惊讶,但今天,仍旧发现自己的定力不够;眼眸扫向放在床头的那枚小小的发夹,这个,他很熟悉,那是他送给她的。

    色彩缤纷的彩钻,每一粒都是顶级且罕有的,巧妙地拼出热带鱼的鲜活与亮眼,这世上独一无二,专门为她定做的发夹。当初他送给她时,她开心地抱着他一直亲,还跟他保证一定要天天夹着,好好珍惜,他看见汐汐的头上别着这个,就知道这个孩子肯定跟她有关。

    却,怎么都没有料到这个有关会是那么深的血缘羁绊,他的女儿,她为他生的女儿。

    她一整晚都赖在他的身上,没有初见的那种生涩感,就那么认定地黏着他,腻着他,给他讲在幼稚园里面学了哪些歌,会跳哪些舞,认了哪些字,还有会计算哪些数字。

    很琐碎,很天真,很孝子的行为模式,却又不那么简单,一个六岁的孝,可以独自一人找到他,这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的眼里闪过一抹深思的神采,虽然没有跟孝相处的经验,但他就是能肯定小朋友的性格绝对不仅仅是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个样子。

    “妈妈有跟我讲爸爸住在哪里喔。”事实上,一年前妈妈还带着她来过这里,远远指着那幢大大的房子跟她讲,那是爸爸的家。妈妈把位址写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认,希望她可以记得爸爸的家在哪里,还告诉她,那里也是有汐汐的地方。

    “而且司机叔叔人很好呢,肯载我来这里。”还没有收她的钱,因为她一路跟司机叔叔聊很欢。

    很好,他知道自己有了一个胆子大得吓人的女儿。

    她跟他讲她的生活,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外公家里有地,种的西瓜很甜,很好吃。他的时间从来都是宝贵的,分分钟都舍不得浪费,可是今天他却花了一整晚的时间耐心地听女儿说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并且听得满心爱怜。

    血缘就是这么奇妙,不知道的时候,好像并不觉得怎样,可是当那个流着自己血脉的小人儿站到了自己的面前,扑进了他的怀里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底的悸动是那么强烈与真实,久违的感觉。

    只一个晚上,他就深深地爱上了自己的女儿。喜欢看她话说时闪动的眼睛,喜欢她乖巧地偎在他怀里撒娇的模样,喜欢她嫩嫩地唤他爸爸,只要她一个纯真的笑,他愿意用全世界去换。

    原来,自己也会有这样的行为,伸手,指节轻轻地在女儿的颊畔摩挲,她睡得很熟,脸颊发热。她很乖巧、很懂事,很听话也很让人心怜,她是,他的女儿。

    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一种很神奇很奇妙的牵扯,他在知道的那一瞬间,就有一种天翻地覆的感觉,不由自主地爱上这个小丫头的存在,怎么可能不爱?

    柔柔地握住那只放在被子外面的手,那么小、那么嫩,这个脆弱的生命,是他的女儿、他的骨血,他,还能再要求什么?

    他要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护她。

    她要掐死那个胆大包天的臭孝!叶心栩在房间里焦躁地不断踱步,心急如焚。

    “你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温柔的声音提醒道。

    “不要!”很干脆俐落地拒绝,然后再度来回穿梭。

    官谨言觉得她快把脚下的地毯都给磨平了,无奈叹息,“你这么担心,还是问一下比较好。”

    问他?叶心栩的心颤了颤,她不敢,好吧,她承认自己很“俗辣”,没有那份勇气去面对他。

    三天前,女儿留下一张纸条,很爽快地宣告她要去找爸爸,然后,就给她消失了。让开完会回来的叶心栩望着那张纸条直接傻眼。

    她是不担心女儿会找不到地方啦,因为这个女儿认路的本领真是“吓吓叫”,只要带她走过一次或者让她看过一眼,她就不会忘记。而且汐汐很机灵,事实上,太机灵了点,根本就不用担心她遇到坏人。

    她更加不担心女儿到了那里会进不去那个地方,毕竟,他现在在台湾,只要他在,就一定没事。

    说来说去,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地方了。

    可是见鬼的,她还是吃不下睡不着,天天都在烦恼着这件事情,她不像电视小说里面那些偷偷生孝的妈妈一样,恨不得孩子的父亲永远不知道自己有个孩子存在,孝永远是她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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