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心旌摇曳
我并没有因为煽情的衣橱事件打乱了跑步的计划。.因为周大叔说我胖了,我更是受到刺激,打算抓紧时间减肥。换好运动服后,我在周大叔的帮助下调好了跑步机的速度,上了跑步机。我听着鞋子摩擦跑步带上面的沙沙声,感觉细细密密的汗珠一点点沁满我的额头,然后放任汗水在背上静静的流淌。有时转头看向一旁的周煜,他提着一对哑铃做着一系列训练肌肉的动作,每次都会看到他又换新花样,没想到一对简单的哑铃也能做出如此繁多的运动。
我跑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就累瘫了,按下停止,从跑步机上下来。周煜此时在做俯卧撑,汗水打湿了的运动背心,隐隐勾勒出肌理分明的腹肌,让人血槽瞬间清空。我从未想到过总是西装革履的周大叔,竟然也有这么精壮的身材。我暗中观察了一会,好生羡慕地对周煜说:“大叔,你真是穿衣有型,脱衣有肉。”
周煜停了下来,全身平躺在地上,转头对我说:“曦曦,过来!”
我听话地走过去,蹲在他身边,手却猝不及防地被他抓住放到了他的肚子上,被他牵引着隔着薄薄的衣服在他腹部游移。我紧张地说不出话来,听到周煜一本正经地道:“有没有摸到我的八块腹肌?”
我点了点头,迅速收回手,起身直奔浴室,给周煜留下一句话:“我先洗澡去了。你慢慢练!”徒留周煜在偏厅平躺着。不一会儿,周瑜爽朗的笑声响起,我紧闭浴室的门隔绝了那让我无地自容的笑声。
我看着镜子前的自己,面颊燃烧着鲜艳的红晕,这还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吗?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会被大叔的一举一动所搅乱心湖!不得不承认,周煜那成熟的气质,那深邃的眼神,那迷死人的高大外表和结实肌肉,瞬间就能秒杀我那一颗无处安放的小心脏,让我脸红心跳。
洗完澡出来后,我看到周煜还在运动,只是换在了跑步机上跑步。真是生命不息运动不止啊!
我也没打扰他,走到客厅里看电视。晚上黄金时段大多放一些家庭伦理剧或者真人秀的综艺,调了一下频道都没什么兴趣,于是我点播了之前一直喜欢看的一个亲子户外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
看到诺一在汹屋接受村长测谎仪时,说出的话让我匪夷所思。
李锐:“你有多爱爸爸?”
诺一:“有八十秒的爱。.”
我还在想这傻孩子为什么说出这么一句话时,周煜就站在我身后,对我冒出了一句火星语:“ilyasoixantesecondesenuneminute,maisjetadorepourplusvingtsecondes。”
我转头看周煜,他此时也洗了澡出来,身上散发着清爽的味道,换了一身干净的睡衣。周煜抚摸着我湿漉漉地头发,对我说:“小笨蛋,怎么不吹头发。”
我吐吐舌头,“每次洗完头都懒得吹,等着自然晾干。”
我想起刚刚他的那句话,又问:“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周煜弯下腰,手捧着我的脸,眼睛如秋日晴空一般明净,就这么静静地注视着我,对我说:“1分钟只有60秒,但我爱你多20秒。”
我恍然大悟,原来周煜这是给我解释电视上诺一小朋友说的那句“八十秒的爱”的原意。我呆滞的表情持续不到几秒,周煜就略微有点不自在,轻咳了一声,起身走了。
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我侧着头问他,“你刚刚说的哪国语言啊?”
周煜又说:“法语。”
我哦了一声,又在不经意间发现周煜的一专长,全能周叔叔,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忽然一阵暖风从头顶吹来,一双宽厚的手掌轻柔地梳理着我的头发。尽管我没有转头,但我心头小鹿却一直在跳,注意力也全部集中在了头顶的那双手上,似有似无地会碰到我的耳朵和肩膀,但我并不排斥,反而有种心安的感觉。
周煜给我吹干头发之后,并肩坐在了我身边。我故作镇定,眼睛直直盯着电视,可是心思早已不在电视上了。
他的双手还是搭在我的肩上,时不时地会撩起我的一缕秀发放在鼻端轻嗅。
我实在受不了这种似有似无的撩拨,于是转头对周煜说:“大叔,你别玩我头发了。”
周煜此时手里还留有我的一缕头发,对我习惯性的魅惑一笑,“曦曦,你真香!”
我往沙发另一边挪了一下,对他淡淡地说:“都是你家洗发水的功劳。”
周煜接着又凑了过来,拥抱住了我,把头埋我的长发间,深吸了一口气才有放开我。
我又开始了目不斜视地看电视模式,尽管还是有不少周大叔的干扰,但渐渐也被电视里面的萌娃所吸引。
周煜问我:“这是什么电视,看你笑得合不拢嘴。”
我:“爸爸去哪儿,好喜欢诺一哦!”
周煜:“第一次看,诺一是谁?”
我:“一个天真无邪的孝。”
周煜:“谁的儿子?”
我:“刘烨的宝宝。”
周煜:“人家好像是混血。”
我:“对啊对啊!我毕生的心愿就是想生一个聪明漂亮混血宝宝。”
说完我就后悔了,转头看了一眼周煜,但是他还是盯着电视看着萌娃宝贝们,嘴角也牵起了好看的弧度,好似没有注意到我说的话。
临近十一点了,周煜简单收拾好了行李,催促我去睡觉。
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周煜站在对面的房间门口,突然对我说:“曦曦,我们以后生的宝宝虽说不是混血,但一定是最聪明漂亮的宝宝。”
我滴个神呐,周大叔,你随随便便说一句话,为虾米就让我心旌摇曳,如果让人家爱上你,你可是要对人家负责的啊!
可惜这些话我没对他说出来,我假装淡定地对他说了句:“晚安!”
我迅速关了房门,躺在床上,用被子捂住早已羞红了脸颊,内心哀嚎:不管我表面装得多么平静,但不得不承认我还是被周大叔撩到了!
清晨的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一角斜斜地洒进来,我朦胧中睁开眼,环顾了一下四周。
我发现床头柜留有一张字条,压着一把钥匙,拿近一看,上面写着:曦曦,看到你睡得像小猪一样香甜,我没忍心叫醒你。厨房里有熬好的粥,记得吃早饭。我把这把钥匙留给你,不许弄丢。乖乖地等我回来!
起床后,屋子里已经没有周煜的身影,我走到厨房,找到周煜熬好的粥,盛了一碗,坐在饭厅里。一手喝粥,一手还拿着这张字条细心品读。
古人有云,“书,心画也。”由此,“君子小人见矣”。书,即书法,字迹,这是从一个人的笔迹可以了解其品性。正如世界上很难找到两个相貌、个性一模一样的人,也很难找到两个笔迹完全想同的人。“字如其人。”人的内心世界千差万别,其笔迹也各具特色。
周煜写的字体长方形向右倾斜,行云流水,行向的排列整齐,布局的排列齐整,字与字之间分隔清楚表示,笔画轻重均匀适中。也许这也暗示周煜这个人心胸宽广,乐观向上,喜欢竞争,有自制力、稳重。
肿么办,我觉得我会在不知不觉中去观察周煜,甚至可以看着他的字迹沉思许久?
简单收拾好后,我也就回学校了,看着手里这把钥匙,不知是把它留下还是带走呢?不管了,不就是一把钥匙,也许周大叔只是单纯地让我保管备用钥匙呢?于是我往钥匙串里将其套了进去,放进包里,捧着李嘉华所送我的那盆水仙花,大步向学校方向前进。
坐在公交车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以及转瞬即逝的风景,我心里百感交集。仅仅半天与周煜相处,让我仿佛又更进一步接近他最真实的一面。周煜平日里虽说是一个绅士儒雅,也是个堪称完美的男人,但他也会在我面前表现出喜怒哀乐,有些时候甚至为了逗我开心,连形象和气质都抛开不顾。昨日场景历历在目,他为我下厨、为我吹头发,一些撩拨我内心的言行举止,让我此刻就像初尝情爱的少女一样,变得傻里傻气,无法自持。
这时候,手机闪了一下,是条微信消息。我立马点开,却不是周煜,而是李嘉华。他给我发的消息没有文字,而一张图片。等图片加载出来后,我怔了一下。这不是昨天和李嘉华迷路郊外的时候,他随手用他的手机拍的合照吗?照片中,李嘉华难得正襟危坐,没有搞怪,嘴角微微扬起,眼睛里笑意溢于言表,而我则被抓拍到呆若木鸡的一面。可是他发这么张照片给我是什么意思呢?我等了一会,他都没有我后话,我也就作罢了,更没有问他原因。但是看到手里面的这盆水仙花,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捧着烫手山芋,看来还是得找机会把这盆花转交给他。
因为有些事,周煜教了我,发现问题并当机立断地解决问题是长久之计。我明白李嘉华确实对我有好感,但是我只能给他一张好人卡。有时候也特别讨厌自己,尽管早就看出来对方的心思,而我只会选择逃避,装作不知道。因为胆小懦弱的我很怕,很怕我的直接拒绝会让身边的朋友都远离我甚至讨厌我,从此江湖不见。
很久以后,周煜给我上了一堂课,醉人的爱情,与人而言其实,无所谓是非对错,归根结底,只有喜欢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