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最动听的情话
向凝晚回头握住了赵云笙,“云笙,我以为这不过就是个过场,可现在在紧张了。”
“不必紧张,因为衍律在你的身边。”赵云笙安抚着她。
从门口进来以为芝兰玉树的少年,已经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站在她们面前,是个大男生了,可是向凝晚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辰煜。”向凝晚喊道。
还是如六岁初见一般,温润如玉,温文尔雅地与她问候,“劳顾姨放在心上,辰煜恭喜顾叔顾姨。”
“还是像小时候一般懂事。云笙,没有想到转眼辰煜都这么高了。”向凝晚还记得记忆中的孩子对她说着相见恨晚的话语。
而此时却一切尽在不言中。
“辰希都已经9岁了,再过两年,我都要操心辰煜的谈恋爱问题了。”赵云笙哀叹道。
“一别多年,总错过相见的时间,当年说的,我可还记得呢,辰煜是我未来的女婿,我可认定了,今日一见便更加加深了我的想法,再无任何男孩能入我的眼睛了。”向凝晚满意着看着这个男孩子。
“我可见过你的大女儿,温柔大方,你的家教很好,与辰煜年龄相仿,自然是不错,明年我打算送辰煜出国念书,到时候一起也有伴。”赵云笙握住了向凝晚的手。
向凝晚拍了拍她,“我就怕你介意念念……”
“那又如何,人好便是了,我的出身也不好。”赵云笙微笑着说道。
“那便是顶好了。”
“两位母亲能否不把我安排在你们的计划里,还有,我进来是请我母亲出去,顾姨,仪式即将开始,顾叔请你准备好。”莫辰煜皱皱眉头,眼神里夹杂着忧郁的气息。
“看,我儿子嫌弃我们了,我先出去了,等你出场。”赵云笙便被儿子请了出去。
随着婚礼进行曲的演奏,向凝晚看着欣长的红地毯,射灯和追光照耀下,她只见远处顾衍律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黑色的领结,黑色的皮鞋,就像是十年前初见在红地毯的那一头。
他依然未变。
母亲艾丽华特意从美国飞回来,陪伴她左右的还有凤姨,可是她的父亲终究再也不能过来陪她走一次红地毯了。
她抹了抹泪水,没有司仪,只有宾客的掌声,和布满鲜花的场地,她扯出了一个微笑,提着裙摆走上了红地毯。
这是她的人生。
顾衍律对着话筒一边走向她,一边道:“晚晚,我让你等着一抽宴等了十年,谢谢你在十年前惊鸿一瞥地闯入我的生命中,成为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曾经迷惘过,曾经错失过,曾经在这样荆棘满地的时候,跌倒过,可是你总是在我的身边。”
他走到了她的身边,伸出手来,牵着她的手,对视着她,“晚晚,如果不是当日你无心之举,说不定也没有此刻站在你面前的我,我们已经走过了十年,从初结婚的陌生,到现在的心有灵犀,我们走得路很长,却很值得。”
向凝晚听着听着,就不停地落泪,他从未说过如此煽情的话语,而此刻在这么多人的见证下,他嗓音低沉,言语温情。
像是将他们一起走过的十年,都落在这简单而深情的话语里。
“我不会说有多爱你,因为爱在生活里,我不会告诉你,要爱多久,因为爱是无止境,你给了我重生机会,又带给我念念与一诺这两个宝贝,将会成为我一生的财富。”
他声声入耳,她感动落泪,纸巾都遮掩不了她所有的幸福泪水。
“晚晚,可我从未对你说过一句,你愿意余生陪我一起前行吗?”顾衍律突然跪下来,手里拿着全世界,每个人都只能订制一次的粉钻。
钻戒的重量是3.65克,心形的粉钻,意味着全年365天,一天不落的爱,心形代表着,把自己的心戴在她的手上,无名指是通往心脏最近的地方,意味着你是我跳动心脏。
向凝晚伸出自己的手,顾衍律将戒指戴在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上,她将他顺势牵了起来,拿过了话筒。
“顾先生,我说过,我的余生全都是你,所以,我愿意,这辈子,下辈子,下三辈子,我都愿意成为你的太太,任由你宠我成瘾。”向凝晚拥抱住他的身体。
她的心还在颤抖着,声音完全都是哽咽着,说好的只是走一个仪式,可是他却给她了满满的感动。
一下子宴会厅变得漆黑一片,所有人都疑惑地看着,没有想到天花板上黑色的幕布上,点缀着一颗一颗的星星。
他牵着她的手,让她仰望着天空,“你说,喜欢看星星,那么就让我们一起看星星。”星光闪耀在所有宾客的面前,点点的星光点亮了整个宴会厅。
一曲梦中的婚礼的小提琴协奏曲响了起来,站在向凝晚不远处的舞台上,正是她十五岁的大女儿顾向念,她穿着一袭白色的小礼服,十五岁的她,已经长得很母亲一般高了,身材纤瘦,五官立体,拉动着小提琴的琴弦,而与她合奏的便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是向凝晚的小女儿顾一诺。
顾一诺三岁的时候就会弹钢琴了,在向凝晚的音乐培训学校耳濡目染,五岁早就能弹奏完整的曲子,当然梦中的婚礼,是她最喜欢的曲子。
不一会儿,舞台上有多了一批人,那是向凝晚的第一批学生,他们现在都颇有名气,最不起眼的都获得全球音乐大赛的第三名。
他们全都出现在这里,为他们的婚礼演奏,俨然成为了一场交响乐的演奏会。
这些都源于,她身边的这位男人,向凝晚望着他,让她热泪盈眶。
“阿律,谢谢你,带给我的所有幸福,我这辈子都享受不完的幸福。”
顾衍律拥抱住她,望着这整片星空,“那么我提早预约了下辈子。”
他们还有下一个十年,二十年,一同走过未来的无尽岁月,而向凝晚能想到的还是诗经中最喜欢的那一句: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现在以及未来,她的生命里有了顾衍律,就有了幸福。
而不管未来多少年,顾先生都会宠妻成瘾。
…………
后记:
稚嫩的童声响起来,拉了拉向念的手:“姐姐,那位长得这样好看的哥哥是谁?我好像是第一回见到。”
向念望过去,他一件白衬衣,端坐在远处,身板挺立,五官长得特别清秀,浑身散发出书卷的味道,她想仿若金庸剧里的段誉一般。
“是连城来的,大抵是莫家的长子。”向念听闻母亲提过,还有意无意说着未来可能会多相处一番,早熟的她,自然是知道母亲话里的意思。
所以她在学校被递过很多的情书,她都默默地收起来,从未打开过。
十五六岁少女怀春。
“姐,我要去见见他。你陪我一道去。”顾一诺拉着向念往人群中走去。
就众里寻他千百度的一眼,注定了她们三人复杂而纠结的爱情。
………………
至此全文终结,番外有趣事,并期待我的新作《御赐良人》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