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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故事《赎心探爱》

    2005年盛夏,我高中毕业了。.鉴于先前已经毫无悬念地被保送到H大,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自觉没什么情绪。

    我的人生,就像一条早已铺设成型的轨道,在哪个路口转弯、在哪个站台停歇又或是沿途遇到哪些人,都是约定俗成的,没有任何意外,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惊喜。

    出身大院,自小就被强加着戴上了“天之骄女”的光环,我的一举一动都在许多人的注视之下。

    我不得不做品学兼优的乖乖女,人前帮爸妈赚足面子,人后苦心经营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爸妈是爱我的,我从不质疑。但他们的爱和期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了负累的枷锁,殷切的目光和鼓励的话语让我喘不过气来。

    逃!

    我想逃!

    逃到天边去,逃到责任和义务无法企及的地带,逃到能够容我苟且偷安的小小一隅。

    于是,在家人忙着帮我举办“升学宴”的那天,我“人间蒸发”了。

    十多年了,且允我不乖一次,至此之后,我便甘心做那漂亮棋盘上的一粒子。

    通往西藏的绿皮火车很累人,但我却打心底里感到欢喜和满足。

    听过太多发生在藏川的故事和传说,莫名地对这一地域心向往之。.

    据说,这里有最蓝的天和最白的云;据说,五彩的经幡会让祝福溢满空气;据说,很多人到过那里之后便不再归返;据说,那里能荡涤身心、洗净灵魂。

    全民信教,苍天和大地都虔诚。

    虔诚的它们会包容我小小的任性吧?

    没有选择坐飞机是因为对自己的身体不自信。我想放纵,但绝对不会以生命安全为代价——陡然增加的海拔让许多人望而却步,他们留在了这片土地,注销身份证的那种“留下”。

    有一则广告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如今坐在颠簸椅的车厢里,我第一次表示苟同。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让心灵去旅行......”

    在通往西藏的铁路上,我抛开了身后的所有,一切从心。

    很多骑行者和朝圣者踽踽独行在国道上,可惜我看不见。

    沿途只有由苍茫过渡到皑皑的群山和渐趋凋残的树林。

    他们说,如若你遇到朝圣者,请务必慷慨地献上你所有的吃食。钱,对朝圣者而言有如草芥,他们是拿生命在旅行,在博弈,在自我净化。.

    每年,有数不清的朝圣者饿死、渴死、冻死在路途中。他们的肉身没能去到神往的圣地,但灵魂早已超度到了极乐。

    西藏,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此话在理。

    秃鹫掠过天空,带着饱腹过后的惬意和与生俱来的凌厉桀骜。

    听说,被秃鹰啄食殆尽的人才是“好人”,会上天堂。所以,痛过之后便是往生,逝者本人和家人都乐见其成。

    我不禁为心中的念想捏了一把汗。

    那不是一个“好人”会做的事情......

    遇上临亦风在意料之外,却也在计划之中。

    毕竟只要是个男人就行,我没道理亏待自己。

    他是个漂亮而有魅力的男人。

    酒精,是个好东西。借着微醺的灯光,我不顾高原反应的不适,一杯一杯喝得痛快。

    之后,便是酒壮怂人胆。我提出让他请我喝一杯酒,他允了。我提出和他去到酒吧外面走走,他应了。我提出要和他在清冷的月光下接吻,他照做了。我提出要让他成为我的男人,他亦配合着接受了。

    想来也是,他有什么不接受的理由呢?白送上门的点心,不管可不可口,将就着吃下,对“男人”这一物种而言,不算难事。

    他本想把我带回到他的落脚点——据说是当地最高档豪华的宾馆,我拒绝了。

    强拉着他找到了一处破败简陋的小旅馆,老板甚至连我们的身份信息都没有登记就直接领着我们上到了二楼。

    逼仄又悠长的走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烂气息。

    左右两边的隔间像极了牢房,按照门的布局,室内空间的狭小可见一斑。

    酒劲上头,我匆匆关上门后就缠着他的颈子去寻他的唇。

    门是木制的结构,很脆弱,面对突如其来的撞击发出了疼痛的“吱呀”,我却爱极了这颓败的设计。

    一如当下的自己,让那些光鲜亮丽的灿烂体面见鬼去吧!

    薄唇薄情,他确是个冰冷的男人。

    不知是我醉得厉害眼光不清明,还是他真就如此,面对我不得章法的啃咬与肆虐,他的眼眸静如平湖。

    罢!我想要的放逐,与他人无关。

    他的手拥着我的腰,我觉得疼。他高出我近一个头,我必须踮起脚并竭力拉下他才能让我俩亲密地贴合。

    夏夜,高海拔的凉意似乎并不起任何作用,我的周身燥热得如同一团火,堪堪将理智燃烧了去。

    然后,我放开了他的唇,略微贴合着,喃喃私语:“吻我。”入耳的声音带着不属于我的卑微与怯懦。

    唇瓣的摩擦却原来最磨人,他的冰冷恰到好处地缓解了我的灼热,我想要更多......

    他的吻盖了下来,那是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明明比我有技巧,明明没有磕碰和撕咬,明明是最适合的高度和角度,我却尝到了血的味道。

    当我俩倒在仅容一人栖身的小床上时,我看到了身下浓墨重彩的大花幅毛毯。材质粗糙,蹭得皮肤瘙痒难耐。但,远不及我心上的瘙痒和难耐。

    他很有技巧,真的。至少,那一刻,我不疼。

    酒精麻痹了我的理智,快感吞没了我的感官,我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赤条条,如同婴孩一般。

    我不再干净。

    我从未如此纯净。

    那一晚,我的身体里因为一个男人的痕迹而有了两种心跳。

    我私自以为,很动听。

    晨光熹微,我定了第一班航班,回到了G市。

    几日前的兵荒马乱已经被爸妈妥当安排,我用疲惫的眼神告诉他们,不要试图问我为什么,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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