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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是的,郑樱琪喜欢陆盛恒。.

    她不知道这份感情是怎样形成的,可能是从自己对撞到他的愧疚所形成,可能是从自己对他送自己去医院包扎的感激所形成,也可能是由日后点点滴滴、微不足道的相处所形成,更可能在两人正式认识以前,当她还默默地关注着陆盛恒的背影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总之身为校花的她,在绝对不缺追求者的情况下,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暗恋,这一恋,就是将近五年。

    可这期间郑樱琪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始终和他保持着点头之交的关系,连个朋友都算不上。在陆盛恒大二那年搬家后,两人就连“点头”的机会都没了,所以根本没人知道她喜欢陆盛恒。

    郑樱琪自己也满享受这种暗恋的感觉,她知道再美好的感情经过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淡,与其对他展开追求,倒不如将这份喜欢藏在心底,保持着它最原始的悸动与纯挚。

    这份感情,一直维持到她大二,陆盛恒大四的那年。

    陆盛恒在毕业之后在南部服兵役,之后便留在那里发展,一直没有回来。

    彻底失去了他所有消息的同时,郑樱琪也失去了再关注他的机会,于是这份暗恋到此终止,郑樱琪失恋了。

    第2章(1)

    郑樱琪很美,就连同为女人的徐茵茵都这样觉得。她不但天生丽质,还足够了解自己,很懂得如何将自己的美发挥到极致。

    一件黛蓝色的紧身礼服将她曼妙的好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款式看似简洁大方,可在腰两侧呈现出一小截白皙纤腰的镂空设计又为她平添了几分性感。波浪流线的微蓬裙摆下一双长腿又细又白,线条性感的脚踩处还有一枚小小的刺青。.整体的穿着、细节的修饰、精致的妆容,每一处都搭配得相得益彰。

    看着美艳无方的闺密,徐茵茵不由得在心中暗暗低叹,为什么这样漂亮的她居然到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难道是因为太美了的缘故?

    郑樱琪美得肆无忌惮、美得不加掩饰,如同一朵开在烈火中的玫瑰,热烈而奔放、危险而诱人。她的性格亦如是,够辣、够呛也够直接,所有的性格特点就像是玫瑰梗上的硬刺一样,全都明明白白地长在外面。

    之前追求她的男人大多是喜欢她的脸超过性格,所以总是交往几个月就闹得不欢而散。就这样,因为遇到了太多不可靠的恋爱对象,郑樱琪对男人也越发挑剔起来,以致于二十六岁之后就没再谈过恋爱,至今已经单身了整整两年。到今年她整二十八岁,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更别说嫁人了。

    身为已经和她认识近五年的闺密,徐茵茵很清楚郑樱琪其实是个很热情善良的女孩,只是直截了当的行为方式与艳美无匹的外型会给人一种不易接近的错觉,所以她想要帮郑樱琪找到幸福。

    可徐茵茵匮乏的脑细胞只能允许她想到一个烂俗到极致的得到幸福的方法。今天是她大哥徐初阳结婚的日子,郑樱琪以新郎妹妹闺密的身分参加婚礼,所以徐茵茵想到的方法就是……

    “抢捧花?”正在对镜补妆的某人疑问出声。

    “嗯嗯。”徐茵茵重重点头。

    轻抿才刚补了唇膏的嫣红嘴唇,郑樱琪透过化妆镜睇来一眼,“儿子都有了还抢什么捧花,你想让贺昕再娶你一次吗。”

    “不是我抢啦。.”

    “那是谁要抢?”谁这么无聊?

    “你呀。”

    郑樱琪的表情看起来更奇怪了,“我为什么要去抢那个东西?”

    “因为谁抢到捧花,谁就是下一个得到幸福的人啊。”

    “喂。”短促哼笑后啪的一声合上化妆镜,她美眸轻翻,眸光转向一脸兴奋的徐茵茵,“快三十岁的人了,少看几部狗血偶像剧好不好,这种烂哏你也信。”

    “去抢一下试试看嘛,反正又没有坏处。”

    “不要。”想也不想地拒绝,郑樱琪补妆完毕后又开始调整发型。

    “为什么不要?”拉下她挽发的双手,徐茵茵顺势将郑樱琪从座位上拖起来,“大家都去抢了,你瞧、你瞧。”

    “这种小女生的游戏,你要是喜欢就自己去,不要扯上我。”

    “这不是游戏啦,是一种祝福。”徐茵茵一面说一面拉着她朝新人走去,“你看到我大哥和大嫂这么恩爱就不会觉得羡慕吗?抢到了捧花,说不定下一个结婚的就是你呢。”

    绘着精致眼妆的艳眸微微一翻,深表不赞同,“我又不想结婚,不需要什么祝福。”

    “那你就当陪我抢一次好不好?”

    “一个已婚少妇还抢什么捧花,寻求第二春啊。”刚吐槽到一半,她就被另一道才刚踏入宴会厅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他终于出现了。

    眉如远山、唇似初雪,双眸狭长而深邃,仿若深不见底的冷渊,有难以捉摸的轻雾缭绕,令他清俊冷漠的气质之中又添了几分肃杀与神秘。

    郑樱琪下意识地放缓了呼吸。

    见闺密忽然失声,徐茵茵好奇地看她一眼,继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在看到那个男人的同时眉心一展,“你也觉得很奇怪,是不是?”

    “什么?”

    “当然是那个牵狗入场的男人。”

    “嗯,的确很奇怪。”她略有些失神地回答。

    “他很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在婚礼现场牵着一只大型犬,这样的男人想不被注意到都难,“你还不认识他吧,他叫陆盛恒。”

    陆盛恒,郑樱琪轻轻地调整着呼吸,这个名字她怎么会忘记呢。

    并未发觉她的异样,徐茵茵兀自说:“是我大哥的同事,我们在公司见过几次,他好像有时连上班都会带着那条狗。对了,你知道那是条什么品种的狗吗?”

    “圣伯纳。”目光始终追随着那惹眼的一人一狗,“一种大型犬。”

    “喔。”徐茵茵点点头,继续和她聊八卦,“听说他性格孤僻、少言寡语,因为是最近两年才搬回到镇上,所以还没什么朋友。”

    “这样啊。”郑樱琪心不在焉地应声。

    陆盛恒的少言寡语她可是领教得彻底,要不然也不会时隔两年才知道他已经搬回到镇上的消肩,再经过几番打探才打听出今晚两人会参加同一抽宴。这种情况下,设计一场重逢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在她们聊天的时候,陆盛恒已经牵着狗走到典礼台旁,和新郎交谈了几句之后便退到旁边,接着从餐桌上挑了几种餐点放入盘中,蹲下来,慢条斯理地喂给狗吃。

    徐茵茵和郑樱琪也慢悠悠地朝典礼台靠近。

    距离拉得更近,郑樱琪从这个角度却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陆盛恒正温柔地抚弄爱犬的头,修长的指微陷在宠物柔软的毛发内,指节清晰分明。轻绕在手腕上的复古手表半遮在西装衣袖下,正是郑樱琪最欣赏的那个品牌,他现在的品味还不错嘛。

    她轻抬眼睫,思忖着现在要不要过去搭讪。

    可是在想到对策之前,却被司仪骤然响起的声音惊得即刻岔开了目光,“有句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美丽的新娘将要把她手中这束代表幸福的鲜花送给大家,她希望这份幸福能够传递。请现场未婚的女孩子们到典礼台前来。”

    郑樱琪讶然望去,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竟已被领到了典礼台下面。

    “如果谁接到我们新娘手中的这束鲜花,谁就是下一个幸福的新娘。倒数计时,五、四……”

    她紧咬银牙,“徐……”咦,上一秒还挽着她手臂的人呢?迅速划开目光,却见徐茵茵正拎着裙摆快步离去。

    “三、二……”

    “徐茵茵!”郑樱琪本想追过去,结果却被蜂拥而来的女人彻底挤上典礼台,因羞恼扯高了几个音调的清丽嗓音被司仪的声音和女人们的欢呼声盖过去。

    “一……开始!”

    开始?不要,她死也不要在陆盛恒的面前抢捧花!

    郑樱琪下意识地转身想撤,可步子还没迈稳,就见捧花被背对着众人而站的新娘高高地抛起,并且沿着一道弧度清晰的抛物线朝大家的后方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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