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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余小桃挥挥手。.“不必了,我自个儿去去就回。”

    “那怎么行,姑娘家出门,没人跟着,万一遇着了登徒子怎么办?”

    余小桃奇怪地看着她。“我平日出门都是一个人呀!怎么今日就不行了?”

    “这……还不是因为前几日听闻有/yin/贼出没,我怕姑娘危险哪。”

    余小桃听了不禁失笑,指着自己的脸。“你看我这张脸,和这柳城的所有姑娘比,哪能比得上呀!那/yin/贼要偷人,绝不会桃上我的,你放心好了。”

    她这么说是有道理的,柳城里漂亮的姑娘特别多,随便一个都比她美上几分,就凭她现在这易容的面貌,哪里需要担心

    她不知道,林婶会突然要跟着她出门,是因为那纪仲回来后,告诉所有人庄主的交代,立即明白这余小桃必是未来的庄主夫人,绝不能有任何闪失,所以林婶才会有此一说,对夫人的安危不敢轻忽。

    余小桃不知林婶的心思,只当林婶是多虑了,她习惯了独来独往,有林婶在,有些事可玩不起来的。

    “不必担心,我去去就回。”说完也不等林婶制止,她迳自离去,一出了门,怕林婶追来,还施展轻功而去。

    林婶见她走得快,低声道:“快跟上!”

    几个暗影一闪,立即尾随余小桃的身影而去,但很快地,他们发现了异样,立即将那跟踪夫人的男子围住,不过很快发现这男子是庄主。

    “不必跟来。”

    段长渊下了阻止令,让暗卫退下,立刻施展轻功跟上余小桃,远远在她身后,视线紧锁住她,目光温柔、唇角含笑,心中掂量着,不知这丫头今日去哪儿找乐子

    余小桃不晓得段长渊跟着她,出了胡同后,往西边大街走去。.

    柳城里的大门大户,大多居住在北边,东边是主要商铺,最热闹的市集地,而一般的老百姓则集中在西边胡同。

    段长渊好奇跟着,以往她不是往东就是往南,柳城一些有名的茶楼饭馆都在那儿,西边大多只是一些庶民小吃。

    “小桃。”一名男子叫住余小桃,匆匆跑上前,余小桃停下来,看到对方后,露出了微笑。

    “薛勇哥。”

    “小桃去哪儿?”

    “去找张大娘,薛勇哥找我有事?”

    “没事,这……给你。”将藏在身后的一束花,送上她面前。

    余小桃看了大喜。“你何时去采的?”

    “知道你喜欢,所以昨日天未亮,就去采来,本想送到刘掌柜那儿,请他交给你……”薛勇脸红解释。

    “谢谢薛勇哥。”

    “不……不客气。”薛勇脸更红了。

    余小桃心下欢喜,手中拿着花束,与薛勇有说有笑,这画面看在段长渊眼中,让那张俊脸一沉。

    这叫薛勇的男子是谁?何时认识的了?怎么没人禀报给他知道

    余小桃与薛勇两人并肩而行,让跟在后头的段长渊,目光瞪得快要冒出火来,尚未查清这男人的来历,接着又出现了另一名男子。

    “小桃姑娘。”

    “文二哥。.”

    叫文二的男子笑得腼腆,轻道:“你来得正好,这个拿去。”

    “这是什么?”

    “你看看就知道了。”

    余小桃将文二递来的布包打开,一见里头的书,赫然欣喜。

    “是《海外花草志》!你怎么会有?”

    “知道你喜欢花草树木,所以我特地向爹要了这本记载海外花草的典籍,这可是从海外带回来的。”

    “肯定很贵吧?不行,我不能收。”她担忧地说。

    “哪儿的话,爹娘说了,这本书在咱们手上只是一本普通的书,到了你手上,却是黄金屋,这是我爹娘的心意,你就收下吧!”

    在文二哥的坚持下,余小桃只好点头。“既如此,那就谢谢了。”

    “跟我还须客气,岂不太见外了。”

    余小桃喜孜孜地摸着手上的书,爱不释手,而她手上的花,也很引人注意。

    “小桃去摘花?”文二问道。

    “这是薛勇哥送我的。”

    “你喜欢花,我家园子种了很多名贵的花,拿几盆去你那儿,花儿还是种在土里的好,小心培育,才是爱惜。”文二诚心建议,他是惜花之人,自然也就老实说出自己的看法。

    薛勇被他说得不服气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花,我才没那么俗气,你那画在纸上的花,只能看又不能摸,还闻不得,有什么稀奇了?”

    文二不慌不忙地道:“别人不稀奇没关系,小桃姑娘喜欢就好。”

    这两人也不是吵架,只不过每次见面,就会斗上几句,而且斗得还挺有风度的,不时穿插幽默,逗得余小桃在一旁捂嘴笑个不停。

    他们分明是对余小桃倾心,一个送花示好、一个送书讨欢心,余小桃不讨厌他们,说真的,还挺喜爱这两位朋友。

    这情况看在段长渊眼中,越看越不是滋味,他万万没想到,易了容的小桃,居然桃花还旺得很,而且从她的态度上看来,显然她对这薛勇和文二,都是有好感的。

    段长渊眉头紧皱,他倒是没想到,他的女人到了外头,易了容,还会被人看上,而且瞧她笑得甜美开心,他这颗心,却是揪紧了。

    第16章(1)

    “薛勇哥、文二哥,你们别吵了,这两样都是小桃的宝,小桃谢谢两位哥哥了。”

    余小桃虽易了容,可她那一双美丽的眼儿,笑的时候水灵灵的,闪闪动人,再加上她容貌平凡,反倒衬托了她的性子可爱。

    她的性子本就讨喜,不矫揉造作,带点男孩子的豪爽脾性,但又有着姑娘家的可爱,这要归功于她常年女扮男装的关系。

    她行走江湖扮男人时,不只形象,还要意象,才能瞒得过人,恢复为姑娘家时,却还残留着一些男人的豁达,反倒显得她的性子有些独特。

    她自己不觉得,但是男人一接近她,便会发现她与平常女子的不同,喜爱她姑娘家的柔美动人,同时也欣赏她的潇洒爽利。

    薛勇和文二便是被她的性子吸引了,薛勇的爹摔断了腿,文二的娘得了重病,都是余小桃治好的,两人对她心存感谢的同时,也喜欢上她的率真。

    越是接近她。越是觉得那张平凡的脸蛋怎么看怎么美,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旦上心了,便觉得她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顺眼,万般皆好。

    余小桃不是笨蛋,她当然感觉得到薛勇和文二的情意,薛勇送的花束是可作为药石的紫云花,这紫云花非常难寻,专生长在险峻的山壁上,薛勇必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而且她一眼就看出他的气色不好,恐怕是为了寻这束花,吃了不少苦头,怎不叫她感动。

    再说文二吧!知道她喜爱药草,这本花草志中原没有,而是从海外得来的,文二家里是行商的,这本《海外花草志》必然珍贵,能卖得高价,可他却给了自己,她猜,这花草志必是文二想尽办法弄来的,却轻描淡写送给她,绝口不说自己的委屈,也让她心疼。

    这两人都是老实人,只单单纯纯想讨她开心,每饮见她就脸红,却连她的一根手指头都不敢碰,与那些一见到她的美色就鬼迷心窍的男人,完全不同。

    薛勇和文二,是真的在乎她感受,不敢对她有一丝行为上的亵渎,而且心呵护她,这让她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舒心。

    这是头一回,男人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喜爱她,也让她感到很踏实。

    美貌总是虚的,如果一个男人不因美貌而看上她,喜欢的是她的性子,能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她就不会畏惧美人迟暮,不会患得患失。

    仔细想想,这些年围绕在她周身讨好她的男人,个个都是人上人的佼佼者,不是仗着自己武功强、地位高,就是自恃相貌出众,名声响亮,总认为只有他们配得上她。

    薛勇和文二只是凡夫俗子,家境平凡,没有太多甜言蜜语,想讨好她,却又不肯说出自己的委屈,只是单纯希望她高兴,这样的真心实意,竟让她感动了,心中甜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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