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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小鱼吃虾米的婚礼(下)

    南华神情严肃,因为接下来的话,让他也觉得很庄严,他之前在看台本时,也一直在那么问自己。.

    “好。”南轩握着毛小鱼的手点头道。

    “夏敉,你愿意娶你身边的这位女子为妻,与她相伴终生,一生尊重她,爱护她,无论贫穷、富贵,健康或是疾病,永远对她忠诚,以她为荣,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夏敉神色坚定。

    “毛小鱼,你愿意接受身边的这位男子,为你的夫君,与他相伴终生,一生尊重他,爱护他,无论贫穷、富贵,健康或是疾病,永远对他忠诚,以他为荣,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毛小鱼泪中带笑,大声回答道。

    秦若九听着,心中更是感动,这样的婚礼,这样的问题,这么坚定的回答,真让人感动。希望她和南华也能做到终生相伴,不离不弃。

    “夏敉,毛小鱼,在以后的生活中面对金钱、面对权力、面对荣誉,面对大千世界的种种诱惑,你们能忠贞不渝地永远保卫爱的尊严和神圣吗?”

    南轩与毛小鱼相互深深地看了一眼,异口同声道,“能!”

    “好,下面有请二位交换戒指。.”

    南轩从胸口取出一个红色锦盒,打开盒子,里边是一枚树藤状的戒指,上面镶着一枚深蓝色的鱼形宝石,很小巧,但很可爱,“小鱼,这枚钻戒带着我的体温,也带着我的心跳。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告诉你——你是我今生的惟一。”

    毛小鱼看到戒指时满眼的不可思议,她缓缓伸出手指,南轩将戒指轻轻地带到了她的无名指上。

    毛小鱼从盘着的青丝里取出一枚戒指,是一枚指环,只是二人都心有灵犀地选择了蓝色的宝石,因为他是虾米,她是小鱼,蓝色是他们的家,大海的颜色。他们更心有灵犀地选择了银子的戒托,因为毛小鱼说过金子太俗。

    毛小鱼在指环中间镶了一细长状的蓝色宝石,看起来就像一条蓝色的线,她拿着戒指,眸中一片柔情,“夏敉,这枚钻戒带着我头发的味道。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告诉我所爱的你——我是你的结发妻子。”

    她将戒指带到南轩的无名指上,两人手紧紧握在一起。

    南华看着,笑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愿你们相濡以沫,恩爱到老,携手一生。”

    “现在,我宣布,毛小鱼,夏敉二人大婚仪式,礼成!”

    南华中气浑厚地宣布道。.

    下面的人这才从惊讶与羡慕中回过神来,‘哗哗哗’地鼓起了掌来。

    南华下来坐在秦若九身边,抬手握住她的手,眼中有些歉意,“对不起,没给你一个像样的婚礼。”

    他们的婚礼都是千百年传下来的方式,按部就班,毫无新意地就这么过来了,现在看到毛小鱼和南轩的,不由觉得他和她的太不走心了。

    南华的话被来敬酒的毛小鱼听见了,“二哥,我受到今天的启发,打算开个婚庆店,到时等你和二嫂结婚周年纪念日时,我给你们办个比今天好的。”

    还有结婚周年纪念日?南华有些震惊,但面上还是淡淡一笑,“那到时就有劳弟妹了。”

    “二哥这话就见外了。”

    南华腿刚好,还不能喝酒,所以就由秦若九代着喝了两杯。

    待毛小鱼和南轩去下一桌后,秦若九柔声道,“南华,婚礼说到底只是一个仪式,只要心中有彼此,这些都不重要。”

    秦若九回握南华,她最不喜看见南华这种带有愧疚的眼神,他从来未曾亏欠过她什么。

    酒席过后,南华就和秦若九走上了回去的路。

    马车上,秦若九便有些坐不住了。

    “南华,南轩是怎么回事?”

    “本是要告诉你,但是想着给你个惊喜,就先没告诉你。”

    秦若九白了一眼,“还惊喜呢,今天一天,我整个人都是云里雾里的。”

    “四弟母妃生他时难产而亡,他自幼喜欢经商,六岁时,便在御花园里摆一些他的小玩意,给那些宫女太监卖,也可以以物易物。”南华脸上带笑,似是看见了儿时的情景,“但是总有多事之人,这事慢慢传在了父皇耳中,他被父皇训斥了好几次,但难掩对商业的喜欢。老是偷偷的和宫人们做买卖交易。”

    “六岁就能做买卖,很有经商头脑嘛……”秦若九夸赞道。

    “是啊,但是在皇族眼中,经商的是下等人,四弟做买卖,有辱皇家。”南华无奈地笑,“直到四弟七岁,父皇将我和四弟叫道跟前。脸色严肃地问他,是真的喜欢经商吗?四弟点头,说真喜欢。然后父皇说,那你就去从商吧。但不要以皇家之人的身份。”

    秦若九恍然大悟,“所以,南轩就成了夏敉?其实他的脸并没有毁掉,而且那仇也是他放的,为的就是他戴上面具,远离众人,好去干他想干的事。而这一切都是父皇允许的。”

    南华点了点头,“夏是四弟他母妃的姓,敉是父皇赐他的名,意为安抚,安定。父皇许他经商,但是让他立誓,四年内若是没有一番成就,就回来安心做他的皇子。念及他年幼,父皇派给他一个心腹,帮他处理远一些人面上的事务。毕竟一个孝子让人难以信服。四年后,十一岁的四弟已经掌握了小半个京城的商铺。”

    “京城的商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年幼的南轩能在四年内做出成绩,确实是有能力。所以父皇就同意他经商了?”

    “嗯,但是父皇要他成为整个商界的领头人,将商事全部捏在手上,也就是捏在我们皇族手中,自此,南轩便成了苍梧的金库。现在南瑾若是打仗需要开支,都需要通过南轩的同意,然后将钱在拨给他。”

    这让秦若九有些吃惊,“也就是说,南轩掌握着整个苍梧的经济。而皇上掌握着政治与军权?为何要将经济让南轩掌握呢?”

    “不,我掌握着军权。”

    ------题外话------

    感谢到现在一直对小蛮和这篇文不离不弃的酗伴,谢谢可爱的你们!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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