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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论官职,如今的她可是一品武职,开国以来史无前例的女将军,宋边这个从四品的官按制见了面还得给她行大礼的。.

    “你叫什么名字?”宋边问道。

    “草民于露白,这抛石机和火炮的改良技术是出自我兄长乔童的研发。”

    牛大瞪大绿豆眼,这怎么和方才说好的出入那么大?研发者成了乔童,这玩的是哪一驹?

    于露白丢给他少安勿躁的眼神。“只是我兄长因公受伤,不便出门,只好让我把图纸送来给大人,希望能弥补工时的不足。”

    “乔秀才是你兄长?”这年轻人脸上有股凛然之威,令人不得不信。

    宋边是知道乔童的,寻常人家要供养一个读书人实在太困难,这科举大多还是有钱人家的游戏,寒窗苦读,一个地方要出个秀才,也不是简单的事,这些年荷泽县也就出了两个秀才,乔童便是其中之一。

    他也听师爷提过乔家家道中落,和乔童来工匠所干活的苦衷,基于同是读书人,比起旁人,他对乔童是多了些关注的。

    “乔童是我义兄。”

    “既然如此,你就过来把图纸上的设计给大人说个清楚。”师爷说话了。

    于露白的说明很简洁。这几年在前线打仗,见到抛石机这类射远兵器,靠的还是人力投石,攻城时根本缓不济急,她之前便曾思考过改良的法子,利用绞盘升起重物,靠重物下坠之势便能把杠杆另一头的炮弹射出。

    说穿了不值五文钱,但是这样的做法还真是首开先河。

    至于火炮,火药的基本成分是硫磺、硝石和炭等三种易燃药品,一般的火药都呈膏状,爆破力量不大。.

    而硫磺和水银是炼丹家最常合炼的物事,合炼后成为丹砂,硝石也是炼丹时常见的东西,这些都不稀奇,于露白改变的是硝石和炭的配量,火药便从膏状变成固态,有爆炸的威力,同时使用了引信和铁罐,利用冲力把杀伤力提到最高。

    宋边马上命令作坊的工匠动起来,照于露白的配方调制火药。

    这里是什么地方?制造武器的广备攻城作坊啊,所有配件都准备得齐齐全全,只费了半天功夫,作坊的实验大院子里就聚满观看成果的工匠和大小工头,自然凤诀也很荣幸的受到邀请,列居一席。

    至于成果——

    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墙毁屋倒。

    滚滚硝烟尘土扑面而来,宛如在生死血腥中打滚过来,宋边的官袍俱是尘烟,他怔楞半晌后,仰天长笑,将这消息以八百里加急上报兵部。

    接下来,就没她于露白的事了。

    她闲闲的晃出工匠所,沿着双龙桥经过堤岸,穿梭窄巷,还好心情的蹲在河边看妇女们浣衣,给挑担子的水果贩子买了樱桃,捧着荷叶包着的红滟滟樱桃去了集市。

    蒙寰一看那油腻腻,水渍横流,卖鱼肉、海鲜和鸡鸭禽鸟的巷弄,便迟疑了,哪里知道一路跟着于露白出来的凤诀想也没想的跟着进了集市。

    哎哟,我的爷啊,这里哪是您能来的地方?蒙寰想阻止却来不及,又想主子都去了,他一个手下人,还有什么地方去不得的?

    捏着鼻子,他把于露白骂了八百遍!

    第五章上辈子他叫沈如墨(1)

    于露白看了看手里拎着的活鲤,早市才有好河鲜,都拖到这人家要收摊的时间才来,要什么没什么,偏偏她今天就是想吃斫鲙,绕了一圈,总算在一个用活水养鱼的鱼贩子手上买到这条活鲤,卖不去的原因也可能就是价钱太贵了。.

    可她馋了,就是想吃好东西。

    她想到乔家什么都缺的厨房,摸着鼻子又买了一应的调味佐料,拎着系鱼的草绳和油纸包的调味料,这才听见肚子的鸣叫声。

    早午饭没吃,这会儿都未时末了,干瘪的肚子是该叫了。

    早饭没吃,是因为不住乔梓姑娘的厨艺,中午嘛,那位宋大人只顾着欢喜,也没想到要买个馍馍犒赏一下下面人的肚皮。

    所以说,自个儿的肚皮还是得自己顾着。

    她买了猪头肉,白切薄片,放在干荷叶上,微微撒点盐,夹在烧饼里,好吃的程度胜过京城义芳斋的酱肘子。

    她边走边吃,完全不在意形象。

    距离小半个街口的蒙寰却是嫌弃得很。“见着是个识文认字的,能在宋大人面前侃侃而谈的人,怎么这会儿又成了下里巴人,边走边吃,能看吗?”

    “平常是个闷葫芦,今天话却特别多,你再啰唆,回客栈去蹲着,别害我的耳根不清静。”凤诀一心系在前头的人儿身上,听着蒙寰的碎碎念,垂了眼皮。

    蒙寰灰溜溜的清清嗓子,“属下不就随口说说。”

    “你还是继续做你的闷葫芦好。”

    大受打击啊,蒙寰欲言又止,忽然灵光一现,莫非那不男不女的人便是九爷下令要搜查却找不到的“女人”?

    九爷自从重伤濒死又奇迹生还后,性子越发让人摸不着,即便他从小便伺候着九爷长大的,他也不敢太有恃无恐,想起那些被打发去庄子和贩卖的下人,一个不好,他怕是要跟他们作伴去,他还是继续当他的闷葫芦好了。

    凤诀满心满眼都是于露白。

    应该说他没有见过这么悠然自在,这么有市井味儿的于露白,他甚至不知道她对这些采买琐事有兴趣,看她和贩子讨价还价的样子,他不觉得粗俗,反而觉得她活泼生动极了。

    以前他认识的于家妹妹是巾帼英豪,在沙场上领兵带军,一呼百诺,驰骋千里,寒光照铁衣,杀伐不让须眉,私底下豪爽勇敢,练武、骑马、射箭、舞刀,使棒,她都能与他比试个旗鼓相当。

    沉于两家有通家之好,她从小就是他身边的小尾巴。

    说也奇怪,她有许多哥哥,她却最爱粘着他,两人一起做过许多事情,就只差没睡在同一张床上,两家父母见他们感情好得不象话,便把他俩凑在了一块,定了亲。

    上辈子,他看见的都是她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女儿家的琐碎,他从来无缘见过。

    没错,上辈子。

    上辈子他叫沈如墨。

    就是已经战死山戎的沈如墨。

    这凤诀便是他重生后,新的躯壳。

    他没想过自己能够重生,然而,借了人家的壳儿,要背负的责任也不少。

    这世间,没什么轻省的事,他拥有了一家子不问经济、臭脾气的少爷小姐亲人,上辈子从不用为银子和庶务烦懂的人,这辈子却为了那些强加在上的亲戚们成了四民之末。

    庸庸碌碌之余,他从来没想过还能见到她。

    恍如隔世的自己,如何能莽莽撞撞的跑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是沈如墨?

    她不会信,就连他自己也还说服不了自己,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足以让人彻底平静下来,认清现实。

    就算他再死一回,也回不去沈如墨的岁月。

    有的人看着很近,其实很远,这会儿的于露白,他沈如墨的未婚妻,便是。

    原来不是他的错眼,她真的在荷泽县这小城里。

    她和他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这样忍不住的靠近,是对还是错?

    有些事,藏在心底,等时间长了,回头去看,也就变成了故事,就算两人曾经有过婚约,那个沈如墨已经身死,她会替未婚夫死守一辈子不嫁吗?

    不,就算她愿意,国公府也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皇帝也不会允的。

    她还是二八佳人,有得是资格追寻自己的幸福。

    他应该要止步的,斯人已渺。

    但是他渴望了那么久的心……他就纵容自己这一回,毕竟她和他,再无任何牵扯的可能。

    但是飞蛾,向来抗拒不了吸引它的致命火光,扑火之后,还能回头吗?

    于露白慢悠悠的走在不平整的街道上,她有些后悔没把雪羽骢骑出来,要不然这会儿也有个代步工具,不用两手提着东西还得从城里走回西巷村。

    她不是没走过路,长途行军,把脚底走破几层皮,没吃少喝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这一点点路程。她心里嘀咕的是,骑着一匹大马去上工,好像也太不象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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