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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而后养着养着较有力气了,庄子里正好有一大片竹子,她便剖竹细分,将双面绣做成竹骨团扇,以更高的价钱待售,她非常需要银子,坐以待毙不是她的行事作风。.

    一名和亲的女史需要做团扇吗?

    要的,如果遇上一个刁钻,不跟人讲道理的公主。

    这位去突厥和亲的公主在未出阁前便是我行我素的性情,她想要的东西必须马上送到她面前,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延误。

    因此和公主最亲近的女史什么都要学,跟宫人学、跟匠人学,学了一身的手巧奇技,久而久之,凌翎几乎是无所不会,到了突厥后过了几年,她甚至连兽皮都会剥,硝制成皮子。

    身为太子太傅最宠爱的么女,她何须成为陪嫁的女史,她爹不同意,凌府上下也不允许,只想她许配一门美满婚事,夫唱妇随,夫妇和睦,和和乐乐地过好自个儿的日子。

    都怪有一年她随父亲入宫,庆贺皇上万寿节,才六岁的她明明个头不大,却被兰妃之女丰玉公主一眼盯上,死皮赖脸地硬是指定她为伴读,非要皇上宣她入宫不可。

    那时兰妃正得宠,皇上二话不说的点了太傅之女为公主伴读。

    此后十年她便是宫中常客,公主一召就得入宫,平时伴读,离了御书房便是玩伴。

    凌翎自幼聪慧,很快地便顺了公主的毛,虽然公主骄纵任性,但她在宫中的日子还是过得很舒坦,和公主两人常是捉弄别人的同党,她才不是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小可怜。

    几年后兰妃失宠,宫里多了宠冠六宫的孟婕妤,两个人争得厉害,也斗得风云变色,后宫之中就被这两个女人弄得乌烟瘴气,连一心向佛的皇上也管不住,由着她们去闹。.

    闹着,吵着,公主及笄了,要物色驸马,偏偏此时突厥大军在边境打了一仗,烧杀掳掠了十几个村落,被守关将士打了回去还大言不惭,说要是不送公主来和亲便要再开打。

    朝廷闹成一片,主和、主战的文官武将闹得不可开交,那时候的枕头风非常中用,孟婕妤的一番枕边细语下,身心得到大满足的皇帝便下令丰玉公主和亲突厥。

    圣意已下,丰玉公主不管如何哭吵,甚至闹到圣驾前,还是改不了和亲的命运,此行已定。

    无法改变圣意的公主,性格变得更蛮横了,痛恨起身边的每一个人,连无力挽回的兰妃也成为她痛恨的对象,她一个人不好过,便要所有人跟她一样不好过,一起毁灭。

    那时凌翎已经订亲了,再三个月就要成亲,她的未婚夫是她自小就认识的宁将军之子宁玉晟,年十八,大她三岁,青梅竹马的两人打小感情就好,情意切切的如同一个人。

    要嫁到茹毛饮血的突厥,公主可是见不得人好,她一看到眼染喜色的凌翎,不乐意了,竟然以死相胁,既是伴读也该是陪嫁,她要皇上封凌翎为女史,陪同嫁至一片荒凉的关外,否则宁死不嫁。

    凌府满门一听闻,惊得大骇,凌家父子还在金銮殿跪上一整天,请圣上收回成命,但是皇上一句——朕的女儿嫁人,爱卿的女儿陪不得吗?要不要朕把皇位让出来。

    凌府不敢求了,再求便是逆上。

    不过他们还是走了路子,请太子出面求情,看在太子的面子,皇上同意三年后可归。.

    凌府进宫谢恩。

    只是此举又激怒了丰玉公主,她另有打算。

    适时,宁将军母丧,宁玉晟也得守三年孝,所以婚期往后延三年也是可行的,待出了孝期再议婚。

    然而三年后,凌府长子前往突厥接人时,已为突厥王妃的丰玉公主怎么也不肯放人,还冷诮的说:“人是不可能给你,但是要尸体简单,本妃陪送上好的楠木棺材一口。”

    凌云峰是被突厥士兵驱逐的,扬言王妃有令——再入突厥地界刖其双足,不得全身而退。

    凌家人被赶走一事,事隔三日才传到凌翎耳中,她气不过的找公主理论,为此还和公主闹得不愉快,差点也害其他女史、女官受到牵连,被送给草原上骁勇善战的勇士。

    “我都回不去,你凭什么回去?”

    丰玉公主愤怒的大吼,凌翎无声的落泪。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妥协,以十年为限,在十年期满后凌翎可以迳自离去,但是在这期限内,公主要她做什么她都得做,不得有任何违逆,她是公主的钱袋子和万能女史。

    凌翎捞钱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右,她仗着公主的势开采宝石,并大量搜购皮毛和药材,差人运往京城兜售,再让人以公主之名运来盐和江南的茶叶、布匹,卖给突厥人。

    她两相得利,经手的银两每年有数百万之数。

    可惜公主太会花钱了,一下子要建宫殿,一下子要盖别院,嫌突厥什么都缺,高价购买关内各项物事,还曾花费上百万两运冰,也曾为了想吃鱼,不惜路途遥远运来十尾武昌鱼。

    凌翎赚得多,花得也快,所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攒钱的法子,她还得为自己存返乡的路费。

    谁知十年一到,丰玉公主怀着她第三个孩子,由于孩子过大,有性命之虞,此时此刻的凌翎根本走不开,她必须确保公主生产顺利,母子平安才行,否则公主出事她也别想活命,还没抵达家门便已人头落地。

    再说打小的情分加上十年的异乡相处,说没感情是骗人的,公主的孩子是凌翎看着出生的,他们喊她女史姑姑,当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份情谊也就越弥足珍贵,凌翎像个姊姊般管着爱胡闹的公主。

    等到公主生下第三子,坐完月子,突厥爆发大规模的内战,这下凌翎想走也走不了,到处在打仗。

    打了好几年终于平静了,凌翎也已三十了,当年的青梅竹马早娶妻生子,为人夫,为人父,她当下有种不知往哪去的茫然感,她不晓得还能不能做回那个单纯的凌府千金?

    但是她还是要回去,思乡之情快将她折磨死了,她想爹,想娘,想十几年不见的哥哥、弟弟。

    公主来送行,赐了她一杯饯别酒,此后天南地北各一方,再也不相见,一路好走,不再思乡。

    凌翎一杯下肚后就没再清醒,她被安置在楠木福棺中运回京。

    原来到了最后,公主还是没放过她。

    第二章这一世,初为人母(1)

    “莹姐儿,我们去看哥哥练字好不好?”

    “好。”莹姐儿娇软的一应。

    凌翎抱起身子还很轻的莹姐儿,鼻头往她颈肩、胳肢窝蹭来蹭去,逗得她小小身子扭来扭去,咯咯咯的笑个不停。

    听着小女娃甜糯的咯笑声,凌翎觉得旁徨不已的心变得平静许多,她不再是凌太傅之女、当权大臣的家眷,而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皇甫婉容,年幼的他们需要她。

    庄子不大,院子只有二进,分了三小院和一处客房,另外是下人住的偏屋,母女俩只走了几步路便到了两明一暗的小院,明处的左间屋子做为书房,一个眉目清朗的小儿正十分专注的描红。

    “小姐……”

    凌翎……不,凌翎这名字已随着逝去的生命消失了,她该认命,真正把自己当作这具身子的主人。

    皇甫婉容在唇上比出一指,做出噤声的动作。

    因为没钱买不起小厮,浅草便暂时充当书僮,为小少爷铺纸,研墨添茶。

    “娘。”额上冒了点惫的隽哥儿见到娘亲到来,欢喜的咧开嘴。

    “娘吵到你了?”怎么才练个字就满头大汗,他拿的是笔不是大刀。她笑着用帕子擦擦儿子额头的汗。

    他摇头,模样很是可爱。“没吵到,我刚好写完十个大字,娘你瞧瞧,看我写得好不好?”

    “好,娘瞅瞅。”她由不适应当娘,到如今的应得顺口,心里已接受是两个娃儿的娘。

    孝子都是爱求表现的,当她看到儿子亮晶晶的双眼瞅着她瞧,笑在心里的她鼓励的揉揉他的头发。

    “嗯,以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你再多用点心能写得更好,等夜嬷嬷买了纸回来,娘教你识更多的字,我们也该念《三字经》启蒙。”他的启蒙已经晚上一、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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