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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崔莺莺再认同不过了,“这件事父亲确实甚是糊涂。.”

    红娘口中的表少爷姓郑名恒,是她母亲的侄子,一个不学无术又猥琐的纨裤子弟,十分庸碌,是个草包,终日就知道斗鸡走狗、眠花宿柳,但他父亲贵为礼部尚书,郑恒又是长子,能把她许配给门当户对的郑尚书家,双亲都认为这桩亲事好极了,没什么不妥,人品什么的,哪里会比家世重要?

    原主对于这桩亲事自是百般不愿,可除了自怨命薄也只能听天由命,这时代的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以原主并不敢违抗。

    “小姐!”红娘很惊讶的看着主子,她有没有听错?小姐性子向来绵软,她说是替小姐不值,却没想过小姐会附和。

    崔莺莺看红娘吃惊的模样便知道自己的言谈又不合原主行止,连忙改口,“我是说,父亲也是爱护我才会一时糊涂了,将我许配给表哥,以为尚书府便是好归宿。”

    红娘听了这才松了口气,“是这样没错,老爷爱女心切,犯糊涂也不奇怪。”

    话锋一转,红娘又蹙眉道:“奴婢听说表少爷光是外室便有三个,这是多荒唐的事啊,这事夫人肯定是被蒙在鼓里,小姐若是去求求夫人,或许能有转圜余地,请夫人为小姐另觅佳婿。”

    崔莺莺面色一冷,“母亲向来信重娘家人,对郑家百般维护,纵然表哥有千万不是,母亲也不会动摇,况且又是父亲生前许下的婚约,母亲更是不会违背。”

    而且她才不想要什么佳婿,她只想要回去,回她的世界去!

    “可难道小姐真要嫁给表少爷?”她光想到郑恒那嘴脸就浑身起疙瘩,更别说郑恒根本把青楼当家里后院在逛了。.

    崔莺莺叹了口气,她知道这身躯原主的命运,她不会嫁给郑恒,她会嫁给张生,但这并没有比较好,张生也只是个弱质书生,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她想念她的枪,她的伙伴,她在现代的日子……

    思及此,她再度看向繁星点点的穹苍。

    老天爷,看在我前世让那么多罪大恶极的坏人伏法的分上,您就不能让我回到现代吗?

    要不,消除了我前生的记忆也好,这样我便能安分的做崔莺莺了,这样连孟婆汤都不给喝就把我送来古代算什么破事啊?

    “姊——”一名少年走进后园子,“母亲让你快进屋去,说是让嬷嬷炖了银耳燕窝,还热着,让姊快去喝上一碗。”

    崔莺莺看着她在古代的唯一手足——崔欢,小名欢郎,长得秀美异常,手指比她这个女人还修长白皙,一双凤眼温润深邃,整个人犹如深谷绽放的幽兰,不带半点尘埃,要不是梳着男子发式和穿着男子服饰,任何人都会把他错看为女子。

    “知道了。”她不喜欢喝燕窝,黏糊糊的有些腻口,若是送到她房里,她都会让红娘替她喝。

    崔欢传达完之后却是杵在那儿动也不动,一双明澈的双眸看着天际,他没说话,但似有无限烦忧。

    “你跟母亲说了没有?”崔莺莺无法视而不见,崔欢的烦恼太明显了。

    崔欢蹙着浓长秀眉,“尚未开口。”

    崔莺莺道:“若是你真不想,就要快说,否则等亲事定下来可就推不掉了。.”

    因为崔老爷过世,若是不能在百日内成亲,就要守孝三年,而三年后她就是大龄姑娘了,是以,崔夫人已写信让人在长安的郑恒速速过来与他们会合,一同扶柩回博陵,待崔老爷下葬后便要让他们成亲。

    基于同样的理由,崔欢如今勉强构得到可成亲的年纪,崔夫人想让他传宗接代生下孙儿,自是不想等三年,已经着人在寻亲事了。

    可是崔欢不想成亲,她看出端倪那时便直接问了他,他也承认了并不想娶妻,理由是想考功名,可是在她看来,并非如此。

    崔欢喜欢吟风弄月、弹琴吹奏、莳花弄草、下厨捏陶,何曾看他苦读过了?一个不曾抱着书卷的人,说要考功名也太过了。

    她隐约觉得欢郎是不爱女人,他爱男人,可难以启齿。她来自现代,知道灵魂被禁锢在身躯里是多痛苦的事,让他娶妻生子,他根本克服不了,所以她鼓励他,让他向崔夫人坦白不愿娶妻,莫再为他寻亲事了。

    “我知道……”崔欢咬着下唇。

    崔莺莺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一拍崔欢的肩膀,“不如现在咱们一起去向母亲说个明白吧!”

    这样婆婆妈妈的,真的是看了惹她心烦。若崔欢是她的手下,她早一脚踹过去了。

    崔欢被拍得一个踉跄,神色慌乱地道:“姊这、不、不妥……还是……再、再过几日吧!”

    崔莺莺一副要他保证的眼神和语气,“你说的可得作数,只能几日,不能再拖了。”

    “嗯……”崔欢点点头,神色很是不安。

    红娘在旁边犯嘀咕,“少爷不想成亲,小姐该好好规劝才是,怎可以鼓动少爷推拒亲事,夫人知道了准没完。”

    崔莺莺扬眉,语气笃定道:“只要你不说,母亲就不会知道,若是母亲知道了,就是你说的。”

    红娘很是气结,“奴婢口风紧得很,小姐自己才不要说溜嘴。”

    小姐自从半年前不小心落湖后就性子大变,旁人或许不知,但身为贴身丫鬟的她可是感受很深,平时在人前还会维持大家闺秀的模样,一进闺房完全像是另一个人,还会抱着棉被在床上滚来滚去,她都不知要说什么才好。

    这还不打紧,小姐落湖醒来约末过了半个月,便开始嫌弃自己身上没肉,天天要她准备牛肉、生鸡蛋和白米饭,吃法还很诡异,把生鸡蛋打进米饭里,和牛肉拌在一块儿吃,又让人在跨院做了一个木架,四下无人便吊在那木架上一上一下的,说是为了强身健体,看得她瞠目结舌。

    吃食的改变就不说了,性格上也变了很多,以前的小姐性格温柔、轻声细语,现在这些只有在人前才看得到,人后……甭提了,就如同适才一般,半句不让她。

    亏得她红娘向来口齿伶俐、铁嘴钢牙,如今却老是在小姐面前落居下风,实在怀念落湖前的小姐啊,她打心里觉得一定是湖里有水怪,那水怪对小姐做了什么事,小姐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我要是说溜嘴,便换我叫你小姐。”崔莺莺发狠道。

    “小姐自己说的。”

    “是我自己说的,如何?”唉,她如今的娱乐也只剩与这红娘斗斗嘴了。

    第1章(2)

    崔欢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姊姊、红娘姊姊,你们两个别吵了。”

    崔欢虽然也觉得他姊姊这几个月的言行举止多了些男孩气,但在他不想成亲这一点上,姊姊站在他这边,换做以前的姊姊是绝不可能的,他也就觉得姊姊这改变甚好。

    事实上,眼下的他自顾不暇,自是无心想姊姊为何改变了。

    家中一连串的变故接踵而至,先是父亲突然病故,母亲又决定搬回故乡博陵,如今还火急火燎的为他寻亲事,他多怀念从前在长安的悠闲日子啊,他多想回到从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啊……

    “是啊,别吵了,进去喝燕窝!”崔莺莺一手揽住他们一人的肩,边走还边使劲往下压了去,惹得两人痛呼连连,她则扬起了笑容。

    “这点疼都受不住,算什么英雄好汉?”

    崔欢、红娘哀嚎声不断,“我们本来就不是英雄好汉。”

    黄河边的蒲津关,又名蒲关,位在长安、洛阳、太原之间,自古便是交通要道,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近年来,世道并不太平,突厥兵常来肆虐,百姓的生活已是苦不堪言,偏偏各地武将还割地为王,拥兵自固,甚至残暴欺压百姓,简直是比强盗还可怕的土匪,怪只怪朝政腐败,天下混乱,百姓也只能自求多福。

    然而,在如此兵荒马乱之际却有个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的地方,那便是住在蒲关附近的百姓,因为镇守蒲关的是那赫赫有名的白马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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