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哦不不不……也许不能称它是更痛的伤痕,她甚至没有任何的痛感,只是觉得心烦意乱罢了。.
对,只是心烦意乱……
“瑷琳,我问你哦。”
“什么?”
“你有想过要改变吗?”
“改变啊?我想想……”唐瑷琳以食指指尖点了点下巴,歪着头道:“有很多耶,你问的是哪一种改变?”
“像是生活形态啦、穿着品味啦、休闲兴趣什么的。”
“哦,有啊有啊!当然有。”唐瑷琳的眼神突然亮了起来,仿佛未来的路上一片璀灿,“我有超多事情想改变,所以我才会努力跑趴,看看能不能钓到谁家的公子,从此之后过着贵妇一样的生活,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顶级货。”
“……”沈曼曦突然觉得自己问错人了,“算了,你当我没说。”
“欸?为什么?我有说错吗?”
“没事没事,你没说错什么,只是我要去洗澡了,晚安。”她马马虎虎地结束了,连电视也忘了关,匆匆起身躲回自己的卧房里。
事实上,她最初的室友并不是唐瑷琳,而是伊玫。
大概是两三年前的夏天,她和伊玫同时进了现在的公司,因为当时两个人都是公司里的新人,自然而然便产生了革命情感,最后甚至决定合租下一间两房一厅的老公寓。
房东是个不缺钱的退休老太太,人很好,尤其心疼那些独立在外打拚的年轻女孩,两、三年下来租金也没涨过,所以她们也一直没有打算要搬离。
直到去年初,伊玫结婚搬去了夫家,她不得已只好再找一个室友进来分担租金,这一找便找来了唐瑷琳。.
她和唐瑷琳在大学的时候就相识了,因为外貌水准相仿,穿着打扮也同样讲究,于是不知不觉渐渐愈走愈近,当时还被学校的男生称作是商学院的双校花。
唐瑷琳这个人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世故、太过物质化,她总嚷着女人若是长得漂亮就要懂得拿来当武器。
要找乐子,就找瑷琳;要聊人生,那就千万别找她。讲直白些,唐瑷琳是称职的酒肉朋友,但绝不会是良师益友。
当然,不可否认透过唐瑷琳的牵引,她确实结交过不少知名企业小开,衣橱里那一整柜价值不菲的名牌衣装全是那些男人送的,然而曾几何时,她看着那些昂贵的礼物却已经毫无任何的喜悦。
每当她生气、不开心,男人总是以首饰、包包来打发。最后,她自己也开始渐渐明白,那些男人根本不在乎那一点钱,却总是拿钱来换取女人的原谅。
这是否代表着这个女人就跟他花掉的钞票同样微不足道?
当她寂寞的时候,男人不见得会陪在她的身边;当她生病虚弱的时候,男人更是肯定不会在她的身边。
曾经她有个金融新贵的男友,年收入上看千万,却在她病得几乎走不出门的时候说:“我工作很重要,别传染给我。你自己去看医生吧,车钱、医药费,还有看你想吃什么,要花多少钱都算在我头上。”
那番话令她心灰意冷,补没痊愈就先和对方分手。想想,她的感情路似乎老是陷入了这样的漩涡之中。
是命中注定?还是她咎由自取?
突然,卧房的木门板被外头的人敲了两下,打断了她的思绪。
“喂,女人。”那是唐瑷琳的声音。
她开了门,倚在门框边,“怎么了?”
“礼拜三晚上,那个gelae要开生日趴,你要去吗?”
“谁?”哪个gelae呀?
“你这么快就忘记啦?十月从美国回来的那个男生,读经济的,半个月前不是才见过?”
“哦哦……我有印象了。.”听说那男人一家都是炒股票致富,光是家族的房产就有五、六亿的价值。
可是,她兴趣缺缺。
“要不要去看一看?顺便介绍几个不错的男人给你。”
“不太想去耶,懒懒的……”
“懒懒的?你真敢说,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多邋遢,就算有男人送上门来也会被你吓跑。”
沈曼曦听了,冷笑一声。邋遢吗?就算她穿得光鲜亮丽出门,某人也还是照样会被她给吓跑。
“你就去露个面吧,不然你这样堕落下去也不是办法,是该出去透透气、找个男人吸点养分回来了。”
……是当她蜘蛛精吗?还吸点养分咧。
唉。她叹了口气。“好吧,我去。”
“干么答应得那么不情愿?”
“星期三晚上耶,下班都几点了,还跑趴,多累呀。”她说了个极其大众化的借口。
“那你要自己过去吗?还是我等你回来再一起出发?”
沈曼曦摆摆手,兴味索然,道:“还有四、五天的事,你急什么急,到时候再说。”
“哦,好啦。”唐瑷琳见她心情低落,也不想自讨没趣,撇了撇嘴便径自转身走开了。
有那么一瞬间,沈曼曦是真心希望住在这个屋檐下的仍然是伊玫,而不是刚才转身走掉的那个女人。
第5章(1)
周三晚间她就后悔了。
下了班之后,沈曼曦在公司的女厕里换上跑趴用的小礼服。
基本上,小礼服的组成就是几片薄薄的布料而已,穿上去并没有让她觉得自己添了几分性感,反倒是缩在大衣里打寒颤,她现在只想快快跳上计程车,然后到Party的会橙一杯烈酒暖身。
在公司一楼门口等呀等的,等不到计程车来,她等得不耐烦了,加上她现在身上的衣服实在不怎么平常,不想让熟识的同事多问、猜测、说嘴,于是决定绕到公司后门去碰碰运气。
穿过一条窄窄的防火巷,却在窄巷的尽头被一抹窜出来的黑影给吓到。
“啊!”
当时天色已经暗下,以为是遇上什么变态,她吓得本能尖叫,差点儿拔腿就跑,直到对方开口发出了声音——
“啸!是我!”
咦?这声音不就是……
“你……林书逸?!”她错愕,没料到会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撞见这个她曾经恨极一时的男人。
对方在她回过神来之前,激动地抓住了她的手,“曼曦!你为什么一直不肯接我电话?”
被这一抓,她骤然清醒。“先提出分手的人是谁?你还好意思问我这种问题?”
连她自己也讶异,只不过是短短几天的时间,她对他的爱慕之情已经完全消失殆尽,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厌恶。
“我一直想找你,为什么故意不接电话?”
她瞪了他一眼,伸手推开对方高大的身躯,错身走出窄巷外,道:“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偷偷见面了,有事的话请你利用公司的分机。”
“曼曦!”他拉住了她的手腕,“你就不能听我说几句话吗?”
“恭喜副总,听说要结婚了是不是?”她挤出了一抹假笑,道:“现在请你放手,我在赶时间。”
“赶时间?赶什么时间?”林书逸皱了眉,瞥见她风衣底下那件稍嫌曝露的性感礼服,他的表情先是震惊,而后羞恼,“你已经有了别的男人?你这么快就已经有了新的男人?!”
她嗤了声,“你都有未婚妻了,我有新男人又怎么样?”
“你——”
“最没资格抱怨的人就是你吧,林副总。”她狠狠瞪了男人一眼。
“曼曦……”他的语气软了下来,“你明知道我有苦衷,可是你知道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还是你,你就不能——”
“停。”她制止了对方继续往下说,“这种虚伪恶心的话,你就留着说给老董的女儿听吧。搞不好你多讲个几句,可以让你快一点爬上总经理的位置,你说是不是?”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尖锐了?”林书逸激动地抓住她的双手,“尾牙是什么诚,我能不作戏吗?”
“作戏?”沈曼曦忍不住翻了白眼,冷冷一笑,道:“你当我是没有大脑的花瓶,男女之间是不是作戏,我还看不出来吗?”
“曼曦,你听我说,拜托你回来我身边,好吗?”他眉宇间的情绪,仿佛既深情也痛苦,“那真的只是作戏而已,我不能不给老董面子啊……你想想看,我如果娶了老董的女儿,继承了她爸手下的三家公司,以后要钱要地位都有,还怕包养不起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