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第八章如梦似真的奇遇(2)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N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傻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裸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没有,但她愿意带我走出林子。一路上,我看见三个男人,有一个在挖泥地里的蚯蚓,一挖到就飞快往嘴里塞,好像饿得很厉害;一个用头撞树,把树上的毛虫撞下来后,仰头张开嘴去接毛毛虫;还有一个守着地上的一个小洞,我上前问他在做什么,他来不及回答,就看见到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他动作飞快,手一伸一缩,就把老鼠给抓起来,紧接着张嘴将老鼠的头给咬下来,他咬得喀滋喀滋作响,好像正在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这时候,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自觉停下脚步,不敢跟上前,那个女子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道:“别害怕,你不会变成他们那样,你的心地纯正,不存邪念,快跟上吧,马上就要出林子了。”说着,她就把她刚折下的小树枝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