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朝露听了,只觉得心里有只尖锐的爪子划得她难受,眼前浮现一个画面,那个模糊的背影拖着腿前行,那划着圈的病腿每随身子甩动一下,爪子就跟着划了她一下,她几乎想冲进那个虚幻的画面里,搀住那个蹒跚而行的人,助他一臂之力。
她很快回过神,继而是一阵惋惜和心痛。是的,她为那个认识不算很深、交情几乎算无的褚云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对一个年轻人这样关心备至,那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可以冷漠对待的人。
她只是个俗人,无法忽略他的残疾,但是,她由衷地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不俗的女子堪配这样一个不俗的男子。
蓦然间,她记起那个叫书俏的女子,心里莫名地略感安慰,转而对母亲说:“妈你也别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还在褚云衡那里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亲密得很,说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侣了呢。”
“哦?叫什么名字?”
“我听褚云衡叫她书俏。”
贺蕊兰面露了然,“原来你说的是林医生。他们俩虽然要好,但没戏。”
朝露一边接了用来煮面条的水,放上瓦斯炉,一边问:“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们认识好多年了,从小褚在德国那会儿就认识了,若要有发展的余地,早就进入状况了,还会等到今天?不是我说,林医生对小褚也许有心,我在他家做了好几年,一个月总能见她来个一两回,嘱咐这嘱咐那的,厨房里的事有时也会帮忙,说实话,一个女人做到这个地步,说她没有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对林医生好是好……却总觉得少点火候。”
朝露失笑,“火候?这算什么用词。”
贺蕊兰对女儿的嘲笑不以为然,“妈是不会那些高深的词。我就说一个事实,任平时多么文雅的一个男人,见到自己动心的女人眼睛里能没一点和平时不同的火花?小褚对林医生就是少了那点火。”她垂下头,忽然有些哽咽,“你还别说,你那个爸爸,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我们也有过好的时候……”
朝露从型母亲相依为命,深知母亲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人,她搂住母亲,柔声说:“我有时也会想爸爸呢。”
贺蕊兰倒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会怪他害你这辈子都得被人说闲话。”
朝露把头抵在母亲的肩头,轻声道:“外人不知道,总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恶不赦,我们却知道,爸爸也有许多好,如果没有那次的冲动造成的意外,或许也不会……”
父亲出事那会儿,她才小学四年级。在她依稀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父亲也不是什么奸恶之徒,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化工厂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爱喝几口酒,没有什么大毛病。
可是,或许就是那点急躁,才让他在酒后与人口角,失手打死了人。
一开始,母亲甚至没有告诉她父亲被抓进了拘留所,慢慢地,周围开始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她才从那些人的只字词组和不善目光中获知了父亲不归的真相。
她没有找母亲核实,母亲也一直没有正面告诉她父亲的下落,但大概知道她已经辗转得知父亲坐牢的消息,大约在父亲服刑两个月后,她被母亲带去探监,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穿着囚服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块洗不掉的烙印—杀人犯的女儿。
她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忘了拿起电话,流着泪对着隔板后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喊着,“爸爸!爸爸!爸爸!”
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的呼唤里有思念、有责备,更有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她就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了。
还没熬到出狱,父亲就过世了,得了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末期,最为遗憾的是,他走的时候,她和母亲都没赶上见最后一面。
追悼会办得很简陋,不只是因为经济原因,也因为说不出体面的悼词,熟悉的人谁不知道董嘉鸣坐牢的事?他这一生就是有这个污点,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年冬至,母亲把父亲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她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随后退到一边,呆呆地看着工人一点一点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起了小雪。
第3章(1)
礼拜一,朝露一走进办公桌就看到桌上放着一大束满天星,花束用淡绿色的缎带包着,整个配色显得素雅而清新,细小的白色花朵密密缀于绿色的花茎上,远看像是掩映在草丛间的点点露珠。
朝露没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这个世界上,知道她喜欢满天星的人只有一个,会送她这样一束没有玫瑰没有百合没有任何大花朵点缀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蕴洲办公室外,透过玻璃门,她看到里面的灯光,于是放下包,敲了敲门。
在得到允许之后,她推门而入。
“需要花瓶吗?”方蕴洲抢在她之前开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个空花瓶。他的语气淡然,就像是见到同窗忘了带笔,而他刚好有多余的,便好心而又随意地问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说:“谢谢,Tony,借你的花瓶一用。”
方蕴洲的眼神微微一暗,手指下意识地在黑色的签字笔上来回摩挲,他抬起脸道:“你每次叫我Tony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疏远我。”
“不是疏远,只是保持上下级的适当距离。”
方蕴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应该念中文系,不是疏远而是保持距离……看你说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在国外太久了,在文字上较真我还真不是你的敌手。”
“我的意思是,公事上,我不希望牵扯到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从来不否认我们是旧识,甚至到今天仍然是朋友。”
“那么,请不要对小小的一束花那么敏感。”方蕴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煮碗面当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她也不在意。
想想昨晚上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柳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问道:“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饭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室有好几家餐厅,供应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
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作是出差。”
话说到这个分儿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于是她接受了。“好。”
朝露从方蕴洲的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便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色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整个上午,朝露的视线偶尔会离开电脑和档案夹,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楔上,不自觉地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随口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他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就塞到她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