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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穆熙春对张大叔嫣然一笑,感谢他替自己解围。

    “两位公子的面,很快就送过来了。”说完,她转身走开。

    看着她纤细婀娜的身影,两人不自觉的又露出迷醉痴笑。

    回过神,不小心又对上了眼,双方同时恨恨的哼出鼻息,把头一甩。

    京城,广明客栈天字一号房。

    广明客栈是京城里最豪华、最顶级的客栈,能够入住此处的客人非富即贵,就不少要入京面圣的达官显贵,都曾在此地暂时落脚。

    今天,天字一号房来了一位贵客。

    他不是别人,正是远近驰名,在各个县城都拥有分号的饕餮孙家少爷——孙不凡。

    孙家老爷是在南境庆春城发迹的,初时饕餮只是一家饭馆,后来扩大规模成了楼,在庆春城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来客,都对饕餮美食赞不绝口。

    在庆春城打下根基之后,便由当时十八岁的孙不凡接手管理。

    孙不凡有个庆春城知名美人的娘,因此得到良好遗传的他从小就长得好,是公认的美男子。

    可他不只拥有出众的容貌,更有着精明的脑袋。

    接手饕餮后,他致力扩展版图,欲将饕餮的名号带出庆春城,首先,他先在商业重镇的靖城开了第一家分店,网罗了各地美食及特色小吃,并加以改良精致化来贩售。

    不同于一般饭馆及茶楼,饕餮的服务面面俱到,以客为尊,甚至还替有特殊需要的客人量身打造宴席,深得不少权贵的赞赏及喜爱。

    有了靖城的成功经验,孙不凡在十年间陆续在南庆城、黛城、初阳城、窦城以及长溪城开了分店,成了国境之内名号最响亮的连锁事业。

    民以食为天。人活着,什么都可以轻省清减,却是不能不吃。

    他有着无比的雄心,有朝一日必会以“食”成为天下霸主。

    可是,眼见饕餮的版图就要拓展至天子脚下的京城时,却不料碰上了一块挡路的大石。

    因此今日,孙不凡远从庆春城而来,便是为了亲自移除这块大石。

    “姜延秀,立刻带我到城南。”

    “孙少,你远道而来,舟车劳顿,不如先歇息一日吧。”

    姜延秀是京城人,经人介绍为孙不凡收购城南的土地及铺子,他一直是这行业之中的佼佼者,可这次却踢到了铁板。

    自受命收购城南的铺子至今已快半年,他仍未能搞定最后一家面馆。

    孙不凡对此颇有微词,于是只身一人,仅带着爱犬后一便来到京城,想亲自会会那冥顽不灵的面馆店东。

    “歇?”斜瞥了他一眼,“这事都弄了半年,我还能安心的歇着吗?”

    “未能完成孙少交付的任务,还请孙少原谅。”他心虚的低下头。

    “罢了……”孙不凡虽没怪姜延秀,但语气中还是听得出那么一点点的失望。

    他行事向来俐落,不喜欢拖泥带水,好比饕餮的经营,他也总是亲力亲为,因此经常南来北往的到处巡视。

    在他到处奔走的同时,他也悉心的发掘拥有长才的厨子并纳为己用。

    他从来不怕砸大钱买人买地,因为他就是有办法藉此获取更大、更多、更丰厚的利益。

    “那家面馆,你开出什么价钱?”他问。

    “回孙少的话,已照你的指示,以两百两收购铺子。”

    两百两绝不是小数目,足够让那家面馆换个地方重振旗鼓,甚至买间更大的店铺。

    “这样还打动不了他们?”他浓眉一纠,微带懊恼。

    “那面馆是一家三口所经营,店东姓穆,固执得很。”姜延秀说。

    “我还没见过用钱砸不倒的人。”孙不凡勾唇一笑,道:“别说了,你立刻带我去。”

    话才说完,外头突然下起了大雨。

    他看向窗外,沉默了一下,“这雨下得可真大……”

    “此时正是雨季,常常下起这样的阵雨……”姜延秀看看雨势不小,语带商量地开口,“孙少,依我看,你今天还是先稍作休息,待养足了精神之后,明日再前往城南吧。”

    孙不凡思索着,然后低头看着趴在他脚边、懒洋洋吐着舌头的爱犬。

    “后一,去是不去?”他问。

    “齁呜~”它发出奇怪又低沉的叫声,动也不动的继续趴着。

    后一因为长得不讨喜,没人收养、流落街头,某日跑到饕餮茶楼讨食,遭到驱赶时,竟坐在门口发齁齁齁,像是在笑似的奇怪叫声。

    当时孙不凡正好要进茶楼,听见它叫声有趣,长相又奇异,于是收留了它,并将它取名为“后一”。

    后一一身黑毛闪亮,脸方方的,十分健壮。它下巴突出,因上下颚咬合不正而致使两排利牙暴露在外,像是青面獠牙,又犹如镇墓神兽般吓人。

    它聪明但性子古怪,贪吃却又挑食,凶恶但非常黏人。自从被孙不凡收留后,除了撒尿拉屎之外,不曾离开过他,就连他睡觉时,它也尽责的守在一旁。

    而孙不凡也带着它到处跑,它就像是他的贴身护卫般。

    正所谓打狗看主人,因为大家都知道后一是孙不凡的爱犬;所有人都觉得它难看,就是没人敢当着孙不凡的面说。

    狗凭主贵,后一的地位当然也就不同一般。

    “知道你讨厌湿……”他一笑,“好吧,明天再去。”

    “齁齁!”

    趴在窗边,后一看着下了整夜的雨。它最讨厌下雨天,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很讨厌。

    因为雨天的时候,“他”不能发挥高超箭术去打猎。

    不过“他”会沦落到变成“它”,也坏在他有着精湛犹如神技的弋射能力。

    想当年还是“他”的时候,他是个名叫后阱的男人。那时天帝之子——九只金乌经常一起飞在天上相互争辉,恣意逍遥。

    可在他们玩乐之时,却忘了他们所发出的光及热会蒸发水源、晒死农作,使凡人活在连年干旱欠收的痛苦之中。

    因此他领命取神弓神箭前去警告金乌,怎料却在看见百姓受难的景象时真的动了气,竟将九只金乌接连射了下来。

    而他也在那之后,遭到天帝的报复诸事不顺,最后甚至连漂亮的娘子——嫦娥都离他而去,独自飞到了广寒宫去。

    他更在天帝的“安排”下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并被要求得守护着神子们,助其有个幸福的人生以赎当年之罪。

    可他何罪之有?要不是天帝宠溺那几个不知民间疾苦的死孝,他会将他们从天上射下来吗?

    只是,这些牢骚……他只能在心里想想,一句都不能对天帝发泄。

    不过尽管一开始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但跟在金乌转世的孙不凡身边数年,自己也渐渐的喜欢上他了。

    孙不凡是个内心柔软的人——虽然他看起来真的非常不像。

    当年,他沦为一条小丑狗时,因为天帝的吩咐而一天到晚赖在孙家所开的茶楼外,没想到孙不凡非但没因为他丑而驱赶他,甚至还收留了他,对他照顾有加。

    他后羿可是个有恩报恩的铮铮铁汉——虽然那已经是古早古早以前的事,但他这知恩图报的性子可没因为变成一条狗就没了。

    于是,他从迫于无奈到心甘情愿,一路就这么守护着孙不凡。

    “后一?”孙不凡醒来,见它趴在窗边,轻声唤了它。

    听见他的声音,它站了起来,走到床边。

    他摸摸它的头,“你在干嘛?”

    “呜~”还能干嘛?不就观察天气呗。

    “早点儿睡。”

    “呜~”想起那些往事,它突然睡不着。

    孙不凡拍拍床铺,“想上来一起睡吗?”

    “呜~”算了,两个男人窝在一起,多恶心。

    身为金乌神子的幸福守护者,它倒比较希望睡在孙不凡床上的是个如花美眷。

    这么一想,它赫然惊觉孙不凡也已经二十八了,身为一个男人,孙不凡也算是功成名就,名利双收了。

    可是,一个男人不光只要成功的事业,还需要幸福的家庭。

    若孙不凡能够家庭事业两得意,那它也算是功德圆满,得以对天帝交代。

    只可惜这么多年来,他一心只想着打拼事业,从不曾分出一点点的心思给任何女人——不过倒是有一堆女人一看到他便口水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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