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孙曜看着蒋亦薇,轻轻抚上她的脸颊。长期在户外工作的她有着蜜色的肌肤,看起来健康红润,而一张比他手掌还要小的脸蛋,五官小巧精致,她很少化妆,笑起来自然纯真又可爱。
高中和她成为朋友之后,他常听她说想像鸟儿那般,自由自在的在天空飞翔,没想到后来她真的从事飞来飞去的摄影师工作;当然,他也知道她父母亲的事,了解她愈多,对她就愈感到心疼,不过他知道,她不喜欢被人同情。
如果说,他对她的感觉不只有同情和心疼呢?
晚上她那句“友情万岁”,真是让他心情闷极了,不过也让他了解到,尽管她的心已经对这里有所眷恋,但若是鸟儿还想要继续飞翔,那就飞吧。
等哪天飞累了,应该就会乖乖待在他的身边了。
他在她的唇上轻点了下。我爱你,蒋亦薇。
第2章(1)
吉林省是大陆东北地区的一个省分,最热门的旅游胜地莫过于长白山了,被大陆当局列为五a级风景名胜区,像北京的故宫(旧称紫禁城)、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等知名旅游胜地都是此等级数。
长白山此刻正进入初秋,也正是金秋红叶旅游旺季,一年四季中,秋季可说是长白山色彩最缤纷绮丽的时节,山下是阳光明媚,绿意盎然,往上一点则可以欣赏到红叶美景,到了山顶则是一片的白雪皑皑,景色变幻,绚烂美丽,因此吸引不少摄影爱好者到此拍摄这独具特色的景观。
透过台湾旅行社的安排,蒋亦薇跟随着当地的旅游团进入长白山区,这是她第一次造访这美丽的名胜地区,一路上快门按不停,偶尔会和同团的人做交谈,听到有人说是为了看“雪狼”而来。
雪狼?蒋亦薇仔细听着。
传说中的雪狼,一身白色毛发,不轻易现身,但见过的人都惊艳不已,说那是世上最美丽的动物,不过到底是否真的有雪狼存在,大伙也不是很确定,毕竟都是听闻而来的。
二十分钟后,游览车在一处空地停下,让旅客们饱览美丽景色,蒋亦薇没有很认真去听导游说什么,只是把握时间拍照,毕竟停留时间有限,而且这是她这次拍摄旅程中的最后一站,明天就回台湾了,莫名的,她有着冲动,想要快点回去吃某人为她煮的热腾腾美食,思及此,她就觉得肚子饿了。
以前她每次到国外拍照,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迫不及待的心情,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会为她担心,或者等她回家,更别说是煮好吃的东西等她回去。
一想起孙曜,蒋亦薇就想快点结束工作回去。他会在家里等她吗?
离开台湾快二十天,不算是最久的一次,可是她竟有点想念那个男人。
她在台湾时,尽管两人工作的时间错开,但一到假日几乎都是黏在一起……这么一想,她情不自禁地微红了脸。不应该这么说的,该说是他们两人都不爱出门,因此就在家里吃饭聊天,不然就是窝在一起看DVD,明明是很普通的事,可是却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无聊。
愈想,内心的思念似乎愈大,她摇了摇头。现在她还在工作中,得专注一点,再说,明天回去后,不就可以见到他了吗?
此时导游解说完了,大家便各自分开游憩。
蒋亦薇沿着山谷往上走,试图让整片美丽山林入镜,忽地,她停下脚步,不敢置信的望着前方约十公尺的地方,一只白色雪狼就站在那里的高处,骄傲而美丽,莫名的让她联想起某人,总是那般的英挺出色,教人着迷。
真是太美了,让她忍不住想要拍下它,不料她才刚举起相机,雪狼立即警觉的朝她看了眼,随即往深山里走去。
等一下,让我拍张照片再走!蒋亦薇在内心大喊着,她想拍下雪狼给孙曜看。
她马上跟着往前走,心想等它停下时就马上拍照,不过若是可以拍到它的同伴也很好。
此时后方的导游大喊,“小姐!那边不能再过去了!”
“嗯?”蒋亦薇没听清楚导游在喊什么,她一心只想追上前去拍下雪狼的美丽身影。
她手上拿着相机,兴奋的往雪狼离去的方向跟上。
“小姐,那边很危险!”
“什么?”蒋亦薇回头。导游的口音很重,她真的听得不是很清楚,是叫她快点回去集合吗?但不是还有十分钟?她想把握时间去拍雪狼。
孙曜,你等着,我会拍下传说中的美丽雪狼回去给你看。
蒋亦薇又转回头,一心只想快点追上雪狼,没发现前方有个凹地,她一个踩空,整个人霎时往前扑,然后跌落下山谷。
下午三点多,门铃响起,孙曜从门上猫眼看了下,这才露出无奈的表情开门,一名五十多岁的中年贵妇进入,那是他的母亲丁彩凤女士。
丁彩凤直接走进客厅,然后往沙发坐下,不把自己当客人,因为儿子的家也就是她家。
“我渴了,倒杯果汁给我吧。”
“好。”孙曜走进厨房。
丁彩凤原本是精品店销售小姐,因为丈夫常到精品店买东西,两人进而认识,尽管一开始她便知道他是已婚身分,但在被热烈追求后,她还是陷下去了。之后怀孕生下孙曜,因为是男孙,母凭子贵,因此公公送她一间高级公寓,从此过着不为金钱烦恼的优渥生活。
公公接纳他们母子成为孙家成员,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好好教育孩子,而不用公公叮咛,她也打算好好教导儿子,把他养得出色优秀,将来才能成为集团的接班人。
而儿子也没有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失望,从小乖巧听话,成绩都是第一名,她深信他一定能赢过大房那两个儿子,谁知在高二那年,孙曜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不仅外表做了改变,更是不再乖乖听从她这个母亲的话或安排,他的叛逆让她很头痛。
幸好高中毕业后,他还是听话的到美国留学,虽然她本来是希望儿子可以念哈佛的,但耶鲁大学也算是名校,她勉强可以接受,至少这也比大房那两个儿子有本事多了,他们念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大学,搞不好还是捐了不少钱才能进去的。
在儿子回台湾后,她理所当然以为他要进入孙氏集团上班,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拒绝,还说他想要自力更生,想经营酒吧,让她非常生气,之后儿子不顾劝阻的搬出去,然后真的开了间叫春宵的酒吧。
对此,公公生气,孩子的爸无法理解,她更是快吐血了。
看着儿子从厨房走过来,丁彩凤火气又上来了。
“阿曜,你到底要不务正业到什么时候?”
孙曜将果汁放到桌上。
“我哪有不务正业,我经营酒吧,每天都很认真工作赚钱。”这么多年了,母亲还是无法认同他经营酒吧的事,也还没有放弃要他回孙氏集团工作。
“你是存心想看到妈气到昏倒吗?”丁彩凤用力深呼吸,以免被气死。
“妈,我以前就说过了,我不会去爷爷的公司上班,以后也不可能去,所以,你就放弃这个念头吧。”
“为什么?你到底为什么不好好进去公司上班,偏偏要去经营酒吧?”想想她从小是怎么用心栽培他的,现在居然变成这个样子,她心痛啊。
“妈,这个问题这几年我们已经讨论不下数十次,好吧,我就再认真说一次,因为我知道自己不适合那种朝九晚五的工作,我喜欢调酒,也喜欢看到客人喝到我的调酒后露出满足表情。”之所以取名为春宵,是希望所有到店里的客人都能度过美好快乐的一晚。
丁彩凤听不进儿子的话。在儿子还小的时候,她请高人替儿子算过命,对方明明说过这小子是鸿日高挂,人中之龙的命格,他自小的表现也是如此,比任何人都要好,他去经营酒吧,根本是大材小用!
“阿曜,你老实跟妈妈说,你开酒吧,背后的金主不会是大房那边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