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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柳九九捂着自己伤口,「咦」了一声,「糯米,真奇怪,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疼。」

    她话音刚落,耳朵里就传来周凌恒阴森森的声音,「你当然不疼,朕都替你疼了!」

    柳九九捂着伤口低声道:「哎呀排骨大哥,对不起。」

    「死女人,你没事儿拿刀割自己脖子做什么?」周凌恒疼得额头青筋暴起,怒喝道。

    柳九九赶紧解释,「排骨大哥你听我解释,有个……」

    周凌恒也想听听这位锅铲姑娘能解释出个什么花儿来,可柳九九话音刚落,敲排骨凉透了,他们之间的联系已然中断。

    柳九九撇过头看了眼目瞪口呆的土豆和糯米,神色尴尬,「那个……我刚才自言自语宽慰自己呢,这样可以排解……疼痛。」

    土豆:「……」小姐果真是病得不轻。

    柳九九望着持剑立在桌上,白衣翩翩的俊朗男子,一颗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男子长身玉立,黑眸剑眉,鼻梁挺直,嘴唇微薄,这男人真好看!她仰望着他,眼中满满都是对白衣男子的崇拜。

    白衣男子望着黑衣男子,冷笑一声,「刘昭,你好大的胆子。」

    黑衣男子阴笑一声,「邓护卫来得可真是及时。」

    白衣男子指着柳九九道:「我不过是奉命来打探这位姑娘,并没有接她入京的意思,你如此大费周章,岂不是草木皆兵?」

    柳九九、土豆和糯米三人根本听不懂两人在说什么,什么「护卫」什么「打探」的,让三人如在云里雾里。

    土豆和糯米见白衣少侠根本没有替他们家小姐出口恶气的意思,两人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土豆愤然将手中算盘扔了出去,不偏不倚地砸在黑衣人脑门上。

    糯米接着一脚踢起一条板凳,那板凳腾入空中,在空中漂亮地翻了个跟头,亦是不偏不倚砸在黑衣人腰部。

    黑衣人先是被算盘砸得头昏眼花,再是腰部受到重创,钻心裂骨的疼痛让黑衣人彻底晕厥,躺在地上如条死鱼般不再动弹。

    邓琰看得目瞪口呆。

    方才他在外面将里面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管帐的伙计白净文弱,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打扫的丫鬟个子娇小,看起来柔弱胆小,而柳九九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姑娘,从打扮到长相没有半点老板娘的样子,还不知死活的冲着刘昭的侧脸吹气,将谨慎的刘昭惹怒。

    没想到这看似文弱的管帐伙计手劲儿有力,看似胆小柔弱的丫鬟腿脚有力,两人就搞定刘昭了,完全不用他出手。

    邓琰握着手中的剑,蹲在桌子上饶有兴致地开始打量柳九九,见她被利刃割了脖子却不哭不闹,唇角还带着如春风般的笑意。他不禁摇头感叹,陛下让他打探的这位姑娘,当真是与众不同,这九歌馆也真是卧虎藏龙。

    柳九九望着蹲在桌子上的邓琰,也是愣住了,这白衣少侠蹲着的姿势都这么好看啊……

    邓琰从桌上跳下来,蹲在柳九九面前,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脖颈,疑惑问道:「老板娘,你脖子不疼啊?」

    柳九九呆呆望着他,抿嘴点头,又摇头,「少侠我不疼。」

    邓琰「哦」了一声,转至晕厥的刘昭面前,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摇头道:「你们下手可真够狠。」好歹是堂堂禁卫军副统领,被区区一个伙计和丫鬟打成这副模样,这要是传回京城,岂不笑掉人大牙?

    这刘昭向来帮太后做事,眼下在这里出现,必是太后也得知他受命来调查柳九九一事。

    当今太后对陛下溺爱至极,后宫嫔妃无一不是她亲自替陛下挑选的。陛下登基之时年纪尚轻,之前东宫并无太子妃,登基之后心系国家大事,皇后之位一直空悬。最让太后头疼的,莫过于周凌恒登基后从未临幸过众嫔妃,后宫四妃年轻貌美,个个绝色,周凌恒硬是连看都不曾看一眼。

    太后为了让皇帝临幸嫔妃是费尽了心思,这回太后从小安子那里得知,陛下要遣人去柳州城寻一位叫柳九九的姑娘。太后一听是个姑娘,忙也遣了刘昭前来打探柳九九,若这姑娘身家清白,便接来宫里。

    糯米扶着柳九九起身,柳九九捂着脖子吩咐土豆,「土豆,快,把这人送去官府。」

    邓琰摸着下巴望着刘昭,此人向来高傲狂妄,在京城时便仗着太后之势,老欺负他属下,有报仇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他伸手进刘昭衣服内,将他令牌扯下,不动声色塞进自己袖中,继而招呼土豆,「以防他半路醒来,找条绳子将他给绑起来。」

    土豆早准备好了绳子,他白了眼邓琰,嘀咕道:「你又是谁?」

    邓琰抓了抓后脑杓,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一排小白牙,「我……我是从京城来的,帮我家主人来办事,路过九歌馆正好瞧见这人在此作祟。我素来侠义心肠,见不得这些人打家劫舍,因此从窗户外冲了进来。」

    土豆狐疑的觑了一眼邓琰,哪有人自己夸自己的,脸皮也忒厚了呗。

    邓琰目光掠过土豆,落在柳九九身上。这姑娘模样生得讨喜,是个福气相,不过这容貌比起后宫四妃……似乎没什么可比性,全然不是同一种类型。

    柳九九招呼邓琰坐下,让糯米将桌上一筷未动的饭菜拿去热了,重新端上桌招待邓琰。

    邓琰连日赶路皆以干粮充饥,这会儿吃了柳九九做的菜,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堂,用野菌炖的肘子可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胃,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味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呈糖稀色,他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的米饭好吃到不行,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她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黑葡萄似的,白嫩脸庞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样,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

    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男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得就跟他长相似的。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向柳九九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怎么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要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长得俊,能吃,还能干吃一碗白米饭,大概也挺好养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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