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进警局是家常便饭
k市警局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不是在于它的建筑风格或者占地面积亦或是装修层次,主要在于里面的警察个个秉公执法,警局纪律严明。
此刻正是下午下班时间,偌大的警司虽然放满了办公桌,却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在那写着什么东西或对着电脑屏幕敲着键盘。
景修月三人站在警司门口,洛千心低着头,显得无比尴尬,她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又莫名其妙的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一起进警局。
而景修月却一副熟稔的模样,轻车熟路的走进去 ,洛千心紧跟其后,一直低着头。
景修月看洛千心头都快垂到地面上的样子,忍不住拍了拍她:“喂,你头低那么低干什么?找钱呢?”
洛千心怒道:“你干嘛?这可是警察局啊,你还敢这么放肆?”真搞不懂,都进了警察局了还敢那么嚣张,真以为他爸是李刚啊。
景修月看到洛千心语气不佳,耸耸肩,什么也没有说。
这时,一个满身尽带黄金甲的胖子,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冲出来,指着景修月对一边的琛深说道:
“警察先生就是他,就是他自称警察说要办公,开走了我的车。”
琛深装腔作势的咳嗽一声:“景修月,你还有什么话说?”
景修月慵懒的走到胖子身边,礼貌的询问:“这位先生,可否让我跟你说一些话。”
胖子一脸鄙夷:“你又想说什么?告诉你,这回我可不会轻易再上你的当了。”
景修月笑的像狐狸:“这位先生,我想你十分乐意听一听关于戒指的事情”
景修月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枚戒指,用食指勾来勾去,钻戒上硕大的钻石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缤纷的颜色。
胖子神色一紧:“你想说什么?”
景修月笑的淡然,慢步走了过去。
片刻后,胖子笑的一脸谄媚的对着琛深说:“警察先生,我想这是一个误会,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还没等琛深说话,胖子就急着朝门外走去。
景修月拦住他,笑:“你说我拿着警察证,冒充警察的事?”
胖子会意大笑:“哈哈,哈哈,那是我看错,看错,误会,误会。”一只脚已经踏出门槛。
就在他另外一只脚踏起时,背后传来景修月饱含真诚的提醒:
“哦,对了,你的车没油了,记得加油。”
胖子脚下一个踉跄,扭头愤懑的瞪着景修月,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胖子走后,一道洪亮的声音从拐角处的一间屋子里传来:“景修月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
洛千心扭头,像声源方望去,声音是里面一间办公室里传出来的,上面写着k市局长办公室。
景修月不为所动,只是周围的气场有些低沉。
里面的人又喊了一句:“还不进来?”
气氛忽然凝重起来,周围的人神色不明的看着景修月,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景修月将手插进裤兜里,优雅的抬起脚,慢条斯理的走向办公室,临了回头对洛千心说:“你在这等我,不要乱跑,等会我送你回去。”
洛千心点头,注视着景修月渐行渐远的身影,直到消失在拐角处。
景修月身影一消失在拐角处,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瞧,又来一次,这个月他进了几次警察局?”
“是啊,署长这个月都来咱们局里三次了,害的我都不敢大声出气,生怕祸殃池鱼。”
“好歹也是个知名人士,你们说说他就不怕别人给他报道出来,堂堂心理学教授隔三差五进警察局?”
“嘿,人家的关系大着呢,再说就算报道出来又怎么样,没准还能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呢。”
一干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气氛再也不像刚才那样紧张压抑。
只因里面那个大人物正在教训人,没空管他们。
洛千心站在那里局促不安,屋子里的人注意力都放在景修月和办公室里的那个大人物身上,好像没人注意到她。
于是,脚一点一点后退,慢慢退到门框处,洛千心转身就想跑,谁知琛深眼明手快一把抓住了想落跑的洛千心。
“小姐,景修月让你等着他,你现在还不能走。”
洛千心皱眉:“警察先生,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关于那辆车的事情也解决清楚了,我应该可以走了吧,你们警察局也没有权利随便抓人吧。”
她现在是明白了,这个琛深和景修月是早就认识的朋友,而里面的那个大人物估计和他也关系匪浅吧,所以他才敢那么嚣张。
不过是一个嚣张跋扈的公子哥罢了。
她真是无聊透顶了才会和他浪费了一下午时间。
琛深点头,纠结道:“警察是不能随便抓人,可是修月一会就出来了。他......”
洛千心打断他的话:“他是他,我是我,我和他不熟的,你不想我投诉你吧,警察先生?”
洛千心语气变得凌厉起来,没有刚才那副温柔可人的模样。
琛深思索片刻慢慢松开抓住洛千心的手。
洛千心看到自己终于可以走了,向琛深道了一声谢,便扬长而去。
琛深摇了摇头,看向大门紧闭的办公室,又把兜里的手机掏出来,上面有一条短信,发信人是景修月,里面写着:把她带回警局,我就跟你回去。
回到家,洛千心将挂在墙上的日历打开,在上面用笔划下了一道。
3月1号,被她用红笔划了一道斜线。
视线下移,3月份的日历尾端,画着一个红色的圆圈,被圈住的日期是,3月30号。
她和苏瑾年有过约定,两个月。
两个月,无论她找不找的回她的记忆,她都会回到A市。
至于失去的那三年,得之,她幸,失之,亦她幸。
一如往常,打开日记本,洛千心在上面写道:
“3月份的第一天,又在k市走了一天,我还是没有找到以前的记忆。”
笔尖一顿,洛千心脑海里突然浮现一双眼睛,那双被掩盖在夜幕下的利刃,充满精光又带着潜伏的危险,还有一身的慵懒。
片刻后,洛千心笔尖一动,将笔记上的那句话划掉,重新写道:
“3月份的第一天,我看到一个人,一个男人,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感觉自己认识他,说起来好笑,我居然跟着一个陌生人去了一座人迹罕至的别墅,还去了警局。不过现在为止,我都还没有确定他是不是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