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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保姆心计

    送走姜总后,玲子立即关上了客厅大门。

    然后,她心花怒放地“腾”起脚步,欢快地旋转着身体,从客厅门口一直“跳”回到客厅。

    在这一刻,玲子实在是太兴奋、太开心、太高兴、太癫狂啦!

    首先,姜总刚才明确地宣布,将自己欠他的八万元借款,冲减为六万元了!

    第二,

    嗯,这第二是——?

    对了,第二是茶几上那只不起眼的陈旧的黄色小包,在那只黄色的小包里面,另外还有十万元现金!

    按照姜总的说法,这十万元现金,是他送给阿姨的!

    是姜总对阿姨在王市长的耳边吹枕头风后,送给阿姨的“一点谢意”!

    既然这十万元现金是姜总送给阿姨吹“枕边风”的,而实际上呢,这次帮姜总催付工程款的事,我并没有跟阿姨提起过,是我亲口对王市长吹的“枕边风”。

    最最让人开心的是,那天,我只是跟王市长——唔,现在,我不该称呼他“王市长”了,而应该称他“叔叔”才对!

    那天,我也就是跟“叔叔”那么提了一次,“叔叔”居然就真当了一回事,而且还真的就办好了!

    这、这事办得爽快!

    这钱来的更爽快呀!

    而且,而且茶几上的这十万现金,虽说姜总是送给王夫人的;可是,阿姨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过问这件事,也没参与这件事!

    阿姨不仅没有过问、没有参与此事,甚至——阿姨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呀!

    这是我一个人做的事情,是我单独找“叔叔”帮忙解决的问题!

    既然是我一个人帮忙解决的,那么,现在病况把感谢的“心意”钱送来了,我该怎么办?

    玲子走到茶几跟前,努力控制着“呯呯”狂跳的心脏,双手小心地拉开拉链:

    哇——!

    里面果然是一扎扎整齐划一的钞票,全部都是领袖像的最大面值的人民币,连封条都没有动过!

    看得出,这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

    红通通的十万元现金,我、我要转交给阿姨吗?

    看着黄色拎包中一扎扎百元的钞票,小保姆心里犹豫了。

    如果按自己的职业行规和职业操守来讲,别人送给主人家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保姆对主人家都是不能隐瞒、不能暗藏的,更不用说私自独吞了!

    可是,眼前的这十万块钱呢,是姜总对王市长关心和过问华远建筑公司的城东开发区工程款,并催促有关部门及时支付工程款后,专门“感谢”王市长的夫人的!

    而市长夫人呢,压根儿就没参与此事!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在请求“叔叔”帮忙的过程中,整个事情都是我一人办的嘛!

    如果我猛不丁丁地拿出十万块现金,傻乎乎地送到阿姨跟前,别说阿姨对这笔钱的来历会感到莫名其妙,就连我跟“叔叔”之间的关系,她也必然要究根盘底了!

    假如说,阿姨当面问我,姜总为什么送这十万块钱给我?

    姜总送这十万块钱给我,是对什么事情表示感谢?

    我、我怎么回答呢?

    我总不能告诉阿姨说,是我请“叔叔”帮姜总催问了工程款;而且“叔叔”真的帮姜总解决了工程款吧?

    本来,阿姨对我和“叔叔”的关系,就已经有很大的怀疑了。

    如果她知道我现在会撇开她的关系,私下里直接向“叔叔”的耳边吹“枕头风”,那还不要闹翻天了?!

    如果发生那样的事情,我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我不是在自己挖个陷阱往里面跳吗?

    不,不行,这十万块钱,是万万不能送给阿姨的。

    不仅不能送给阿姨,就连这件事情,都不能让阿姨知道。

    也就是说,这十万块钱,必须由我一个人独自留下!

    这样的做法行不行?

    是呀,如果按市政府办公厅的规定,我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允许的!

    但是,我之所以这么做,除了避免让阿姨追究我和“叔叔”的特殊关系外,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也是可以不告诉她的。

    什么原因?

    记得梦都在去年国庆节结婚前,阿姨亲口向我许过诺言,她说等梦都办完大事后,还要给我一定的补偿!

    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梦都不仅大事早已办完了大事,就连梦都的老婆都生下女儿了!

    这么长的时间,也没听阿姨跟我提起补偿的话题。

    她是忘了自己的许诺呢?

    还是故意不提那个话题,想让自己的许诺不了了之?

    如果她想不了了之,那她说话就太不讲信用了!

    她的为人也就太不地道了!

    既然她对我不仁在前,我也只好对她不义了。

    唔,不行!

    这钱绝对不能交给阿姨,而且绝对不能让阿姨知道有这么回事!

    否则,我在王家肯定是呆不下去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这件事万一闹腾起来,不仅我在王家呆不下去,就连“叔叔”在家里和社会上的处境也麻烦啦!

    我决不能让“叔叔”在为我帮忙后,反而陷入被动、受伤、无法下台的地步!

    好,就这么决定啦!

    玲子思前想后地思吟了半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接着,玲子就拿起茶几上的黄包,拉上拉链,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了。

    进入房间后,玲子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

    这事不告诉阿姨可以,但我要不要告诉“叔叔”呢?

    一想到这个问题,小保姆又犹豫了。

    不告诉“叔叔”吧,这事是他帮忙办成的,如果我不告诉他,就显得我做人不地道了!

    如果告诉“叔叔”呢?

    如果我告诉了“叔叔”,没准他会要我把钱还给姜总,那可怎么办?

    我总不能把到手的鸭子又放飞吧?

    而且,如果我告诉了“叔叔”,就会引起“叔叔”对这种事情的关注与担心。

    万一今后我再有事情找“叔叔”帮忙,“叔叔”担心我在背后收人家好处,从此不肯再帮忙了,我可怎么办呀?

    从这段时间我和“叔叔”的交往来看,“叔叔”是个一本正经的好人,也是个十分讲原则、讲人格的好人!

    而且,他还是那种有头有脸的场面上的人物!

    如果他知道了我做的这种事情,肯定会坚决反对、坚决制止的!

    而对于我收下的姜总的现金,他也肯定会要我退还的!

    真要到了那个地步,那我可就失去多啦!

    不,这钱既不能告诉阿姨,也不能告诉“叔叔”!

    只能由我一个人知道!

    那、我——那我就悄悄地把它们存起来?

    或者把它们存入银行后,立即转到爸爸的银行卡上去?

    望着满满一拎包的钞票,玲子在房间里来回踱了几圈,终于下定决心:

    这些钱我谁都不告诉,就我一个人全部拿下!

    想到这里,玲子的心脏又“呯呯嘭嘭”地狂跳起来,浑身的血液也沸腾起来了!

    她的那张小脸,更是兴奋得通红通红!

    在这么多的钞票面前,玲子不可能不激动啊!

    在这之前,玲子这辈子就没接触过这么多的钞票!

    不,别说是接触了,就是连看也没看过、想也不敢想啊!

    去年,当姜总向阿姨送那六十万现钞的时候,玲子也算是见过一次大数额钞票。

    但那是姜总送给阿姨的,玲子只是作为旁观者,在旁边看了一眼,后面就跟她没关系了。

    现在可不一样啦!

    现在,这十万块钱钞票就摆在玲子的面前!

    玲子不说,姜总不说,在这个世界上,连鬼都不会知道!

    好,就这么定了!

    我把它们存到银行去。

    不过,暂时还不能转到爸爸的银行卡上去。

    为什么呢?

    如果我转给爸爸的银行卡后,他和妈妈一看转回去这么多钱,肯定要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要是回答不了,爸爸妈妈还不要担心死呀?!

    好,不管那么多了,先把钱存进银行再说。至于以后怎么处理,等到以后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嘛!

    拿定了主意,玲子就去墙角边的一只旧鞋盒中,取出了一双旧鞋子,又从其中一只鞋子中拿出了藏在鞋底的银行卡。

    拿好银行卡后,玲子再拿起那只看上去十分陈旧的黄色小包,坐到床上,拉开拉链,强忍着“呯嘭呯嘭”狂乱的心口,将黄色拎包里的钱一扎扎取出来,点了一遍,一扎不多,一扎不少,正好十扎!

    你看人家做大事的,说话就是算数!

    姜总说过,“有钱大家一起赚”!真到赚了钱,人家就是说话算话,说过要感谢的,钱一到手,马上就登门送钱来“感谢”了!

    而且,人家说过感谢多少,到时间就一定会拿来多少!

    这才真是干大事、赚大钱、成大器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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