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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那是一个正值季节转换的周末下午,酷热的暑气逐渐远离,但冬天的冷列还未靠近,冉向阳在房里写着理化测验卷。距离大学联考还有两年,以他的程度,所有的老师都会认为他不必那么拚,只要发挥平日的实力就可以考出亮丽成绩,但因为他的第一志愿是台大医科,必须与全国精英一较长短,因此他从高一上学期就开始为联考做长期抗战。

    他的书桌紧邻着窗户;累了时,就会站起来看看窗外,看看楼下的绿色花圃,当然,也会顺便看看大门口是否来了客人,他最在意的小客人。

    果然,一声熟悉的脚踏车煞车声带来了他想见的女孩,他愉悦地注视着门前那抹奶油黄的身影,很有默契地,女孩也抬头迎向他的视线,对他灿笑。

    他很欢喜,却故作镇定,坐回原位写考卷,心思却飘得无影无踪;仔细听着她细碎的脚步声,蹬蹬蹬的,终于在他门前落下。

    和往常一样,门被打开,女孩只露出一颗圆圆的头,还有一双圆圆的眼睛,从门缝里往内望,唯独今天有点怪异,他发现她嘴角噙着一丝苦笑。

    “又在用功了?冉大哥,我妈常说我要是有你一半聪明,又有一半用功,将来一定可以考上嘉义女中。”女孩笑起来很甜美,像傍晚拂过的凉风,沁入他的鼻间,让他心旷神怡。

    “干嘛苦着一张脸?”他直接挑明了问,不想这问题继续困扰他,他不喜欢她有烦恼。

    “被你发现喽?”她瘪瘪嘴,在他身边挨着坐下,从文书袋里拿出一个塑胶的绿色眼镜盒子。“老师说我再不戴眼镜,近视会加深,所以我妈前天带我去‘小林眼镜’配眼镜。”

    喔,原来如此,这丫头敢情是怕戴上眼镜会变丑?冉向阳很快就猜出她的心思。

    “眼镜很贵的,要两千块。重点是我妈一直念我,说我功课没你好,近视倒是比你深,都是看小说看坏的。其实她根本不懂,你才是最爱看小说的人。为什么你没有近视?”她歪着头,那样子像充满好奇的猫咪。

    “因为我厉害啊!”他笑着用铅笔敲了她的头,这问题不是很简单吗?为什么他不会近视?因为他很注意眼睛保健。“‘小林眼镜’的东西本来就比较贵,新开的嘛。”他兀自打开眼镜盒,里面躺着一副崭新的咖啡色塑胶框眼镜,镜框的形状有点方方的圆,大大的,几乎可以遮住她半张脸。

    “来,戴上,让我看看。”他打开眼镜架,在她面前耍着,要她戴上。

    “不要,好丑,你会笑我!”她抗拒着,微微皱眉,一副很苦恼的样子。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笑话?有一个老婆问她老公说:‘亲爱的,你觉得我的新发型好不好看?我觉得我以前的发型难看死了。’那老公看了老婆一眼,回答:‘亲爱的,难道你不明白,你的丑与你的发型无关。’好不好笑?”

    “冉向阳,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你是在讽刺我,我的丑与眼镜也无关,是吗?”樊童瑶狠狠瞪了他一眼,更不肯戴上眼镜了。

    “不,我的意思其实是,你的可爱与眼镜无关,就算戴了眼镜,也还是一样可爱。”他的话令她脸红了。

    “你……又要取笑我了!”

    “我没取笑你,你是真的可爱。”而且可爱得不得了!他想,却没有把心里对她的情愫说出来,怕吓着了她。她还很小,不会懂情窦初开的少年,早已在心中偷偷种下爱情的种子,所以他宁可等,等到她长大一点,明白了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后,或许会接受他的感情。

    但万一,万一她懂了,却爱上另一个人呢?他不是没有想过,而且想得很深。如果是这样,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她抢过来吧?

    她戴上了眼镜,一对圆圆晶亮的眼睛被藏在玻璃镜片后面。他满意了,这样的樊童瑶看起来好呆,在她开始摘下眼镜之前,应该暂时不会有任何男生注意到她的美丽吧?嗯,这样应该很安全。

    “你干嘛笑得那么开心?是不是我戴眼镜很好笑?”她想摘下眼镜,却被他阻止。

    “童瑶,答应我,从现在开始,在学校都要戴眼镜。”

    “为什么?”

    “因为──这样才会有人缘。”他胡乱扯谎。

    “咦?为什么?”

    “别问那么多,反正你听我的准没错。”

    “不要。戴眼镜好丑,你骗我。”

    “哪有?明明就很可爱。”

    “乱讲……”

    两个人,一个想摘眼镜,一个却拚命想保住眼镜,拉拉扯扯的,冉向阳突然用力把她双手固定在她背后,不让她移动,却反而使两人靠得好近,那距离好暧昧,他们的鼻子几乎要碰在一起,隔着镜片,他们互相凝望,他体内蠢蠢欲动的爱苗倏然拔高,变成一棵大树,把他的世界遮住了,他胸口隐隐骚动,鼻尖闻到她属于少女的幽香,清香在他体内散开来,刺激着他的恋爱神经,他按捺不住,低头轻轻用唇触碰了她的,像蜜蜂采蜜,像微风吹过湖面,浅浅地掠过。

    却在她心底泛起涟漪!

    她不傻,也没他想像的那么迟钝,这是她的初吻!然她只是瞠大双瞳,隐约知道他对她做了什么事,却比较怀疑他的意图,是不小心的还是有意?

    她的冉大哥也喜欢她,不是作梦吧?但为何才刚亲了她,却立刻表现出很懊悔的样子?

    关于人的记忆是这样的,很多事情,如果不去想,久了,自然就会被遗忘,童瑶也忘了,因为太伤心,所以选择遗忘。

    冉向阳却始终没有忘却,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活得那么痛苦的原因。他没有时刻忘过自己对童瑶的爱。当时,他是那么深爱着邻家的小妹妹,以为她只要戴着眼镜,就不会有别人追求,却没想到,冉乐冬也这样想。

    是啊!他怎么也没料到乐冬会跟他一起爱上童瑶,而且跟他一样早就发觉童瑶的可爱。

    “童瑶,我每天都在你的部落格留言,如果你想知道我写了些什么,就快点起来啊。”

    “童瑶,你看,这些都是你的读者留言的,你的部落格最近被塞爆了,好多好多粉丝留言给你,都破万封了,我读给你听。亲爱的童歌姊姊,还记我吗?我是你的忠实读者巧巧,知道你出了车祸后,我哭了好几天,每天都祈祷上苍快点让你好起来,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喔!不然我绝对哭死给你看。”

    午夜,阗静的病房里,冉向阳开着笔记型电脑,一一把新留言读给童瑶听,不管她是否能听见,他几乎每个晚上都在这里陪着她。自从童瑶昏迷指数提升到八后,便从加护病房转到一般病房了。

    “还有这篇,是你的文友木莲花留言的。她说,童歌,你是我在武侠小说界里最看好的新星,也是我最敬佩的敌手,请你快快醒来,继续把未完成的‘唐潮’写好,让我更肯定你的功力,否则我绝对不饶你。”

    “童歌大大,我好喜欢你的‘唐潮’,尤其喜欢冉大侠与方女侠及杜姑娘的三角恋情,很希望能看到结局,求求你不要再让我们等太久,我现在最期待你的连载了,请你一定不要让故事中断,好吗?”

    “童大,你是不是因为写不出来,所以才骗我们的?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希望下一期杂志可以看到你的文章,不要再拖稿了──愤怒的读者留。”

    “听见没有?童瑶,你的读者生气了,你还不快点醒来吗,嗯?”他摸摸她紧闭的眼睛,想着她睁开眼睛时的模样,想着那个下午,她用猫般无辜的眼神望着他,就算戴上眼镜,还是可爱。“可不可以,再张开眼睛,让我看看你?童瑶,不要对我这么残忍……”说着说着,他忍不住哽咽了。

    不,不能哭,不许哭,事情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糟,他不可以气馁,如果童瑶醒来发现他在哭,一定会嘲笑他懦弱,从此当作一辈子的笑柄。

    但他要坚强做什么?学了这么多专业医学,面对死亡的威胁还不是束手无策!他宁可让她取笑一生,只要她健健康康,只要让他能再望一眼那美丽的瞳眸,就算要他死,他也不会有怨言,真的。

    收起电脑,他站起身,试着平顺自己的心情。现在谈放弃还太早,就算她不会再醒,或是成为植物人,他都不许自己失望。他的童瑶好不容易才跟他在一起,不会轻易放开他的手。

    诚如他所说,在经历过深深的自责后,他已经慢慢进入疗伤期,并试着寻求各种解决问题的可能。因为了解,所以他调适得很快,不愿浪费时间沉湎在悲伤中,而是不断告诉自己,振作起来!

    或许是幻觉,他注视着手心,仿佛还感觉那只萤火虫在那里一亮一暗,垂死挣扎着,然后突然大放光芒,从他手掌起飞,顺着风势,飞往窗外,小小的光点,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内……

    两个月后。

    病房里又传来冉向阳读金庸小说的声音,今天他读的是《笑傲江湖》。“这桃谷六仙真逗趣不是?亏金庸大师能把这几个宝贝写得这么好笑。童瑶,你也可以的,我听你把猴公猴婆的剧情编得很生动呢。”

    护士小姐们已经很习惯冉医师对着樊小姐自言自语、自问自答了。

    “不想听故事了吗?那看影集好不好?”翻出袋子里的一叠DVD,他随手选了一片,放进光碟机里。“今天我们看马盖先第二季,片名叫‘最佳拍档’,你最爱的一集,我们再看一次。”

    熟悉的片头曲从喇叭中传出,这段乐曲冉向阳每天都陪她听上几遍,他相信声音能唤回她的知觉,因此总是不断播放她最喜爱的音乐。

    还记得这是当年风靡全台的影集,影集里的马盖先是个充满正义、正直、温暖、热爱环保又充满智慧的人,总是能在最紧要关头发挥智慧拯救自己,也挽救别人,那时,每个小男生都希望自己能成为马盖先。

    “哈哈,你听,贾大顿是不是真麻烦?你还说他长得很像超级玛利,笑死我了。还有那个笨蛋疯狗老莫,竟然把点燃的炸弹握在手里,难怪会被自己炸得七荤八素的,哈哈哈!你听,他们又在做傻事了,好好笑,真的好好笑……”

    他一面述说剧情,一面抚手笑了,不时转头望着她宁静无波的脸容,再把视线移回电视荧幕时,却看不清楚了。

    不行,他做不到了,这样的日子已经经过两个月了,日子拖得愈久,希望就愈渺茫。“童瑶,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一滴眼泪滑落掌心,那么轻,却又那么重,像一把利刃穿透他的手;他一痛,引来更猛烈的泪水,像午后骤雨,唏哩哗啦的,迅速沾满他的脸。

    午夜的病房里,阵阵低微的啜泣声,是冉向阳无能为力的痛心。

    房内,他坐在病床边,把脸埋在双掌,不能遏抑地饮泣。

    房外,冉乐冬拄着拐杖,靠在门边,同样泪流满面。

    因为他的任性自私,造成樊家人家庭破裂;因为他的卑鄙妄为,造成童瑶如此严重的伤害;也因为他的骄傲幼稚,造成冉向阳一辈子的折磨痛楚。

    他恨,他怎么能不恨?说后悔,他有资格吗?他宛如看见童瑶那张纯真的脸充满哀怨地指摘他:“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为何却把我害得这么惨?看我不幸福,你得意了吗?你开心了吗?啊、啊……”

    不,他一点都开心不起来,不只不开心,还很痛苦,痛得心脏快要爆炸!

    不想被哥哥察觉到,他正想转身离去,却听见一声声响,回过头,看见冉向阳倒在床角处,紧抱着腹部。

    “哥!”他吓得冒汗,赶紧一跛一跛的走进去,按下叫人铃。

    “你太操劳了,冉向阳。再这样下去,连你都要病倒了。”傅亚东皱着眉替他看诊。“等等别吃东西,明天空腹来照胃镜,我怀疑你是压力性胃溃疡。”

    “没关系的,我也是医生,我的身体自己很清楚,还撑得住。”他忍着痛说。

    “是医生也会生病,也会死啊!”杨佳佳口吻就没那么好了,女人的母性使她又急又气,说起话来也顾不得毒不毒了。“你就是太不懂得爱惜自己了,小儿科的工作本来就多,每天工作超过十四个小时,下班后还要照顾童瑶,几乎睡不到五个小时,你以为自己是超人啊?童瑶要是有知觉,她会希望看你这样糟蹋自己的身体吗?”

    “我说过,我没关系,我心甘情愿。”他用手背遮住了眼睛,不想让他们看见他殷红的眼眶。

    “这样下去不行。我看还是多请一位看护,免得你上班时老记挂着。”傅亚东早就建议要多请专业看护,但冉向阳不放心,还是要自己来。

    樊家人还是得回嘉义各自上班上学,尤其是樊殷尧研究所的功课不能耽误,因此只能在周末时全家上来看望童瑶;偶尔李颐珊休假时会来接手照顾童瑶的工作,但大部分时间都靠冉向阳陪伴。

    “你不要任性了,怎么你比糖糖还卢?从明天开始,我会尽量抽时间陪童瑶,你有空就多休息,才两个多月就瘦了七公斤,你说,你说这怎么得了!”

    “能减肥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他勉强扯出一抹笑。

    他哪里需要减肥!他身材很标准的,没有半点赘肉,哪像现在,下巴都尖得可以当镰刀割稻子了。

    “你……你这人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

    手臂下,他的唇还是微微上扬。“对不起,佳佳,不说点好笑的话,我怕我会哭──”

    杨佳佳不等他说完,手早已捂着脸,不让自己在他面前崩溃痛哭,但眼泪依然从指缝中窜出,她心情激动,冲出房门,背抵着冰冷的墙,努力镇定。她怎么忍心在他面前哭泣?最心痛的、受到最深刻折磨的人是他啊!

    “向阳,童瑶若知道有你这样待她,她这一生也就真的满足了。”傅亚东叹了口气。世间若是有情痴,那么他是见识到了,他的好朋友为爱情付出的,连他都惊叹不已。

    “不,不够,怎么能满足?她不知道,我愿为她做的,还有很多很多……”他的声音愈来愈轻,意识愈来愈模糊,然后警觉地望着傅亚东。“你放了安眠药?”

    “你需要好好睡一觉。别担心,佳佳会过去陪童瑶的。”不这样,他今晚是不会乖乖留下来休息的。

    “不,我还没陪她看完一集马盖先……”可是,头好重,眼皮也好重,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靠安眠药,累积了那么多疲劳,他早该睡上三天三夜。

    但,可恶,他还想看看她,想陪她说说话,他还想,还想……

    嘉义家乐福夜市

    樊童瑶每个星期最期待的就是在周六晚上,能够暂时抛下繁重课业压力,跟冉家兄弟去逛夜市。这个夜市很长很深,几乎每个摊位她都有兴趣,尤其是入口卖的烤鱿鱼跟水煮玉米更是她的心头好,是她每逛必买的零食。

    这天也不例外。两个男生一过晚上九点就来樊家约她,樊殷尧因为说谎被禁足不能跟,童瑶偷偷答应他,会替他偷渡他最爱的脆皮鸡蛋糕。

    为了方便载她,冉向阳换骑附有后座的银色脚踏车,童瑶坐在他身后,他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不敢接触他的身体,她一手抓着自己的椅垫,一手握着他外套衣角,好害羞又好幸福,好希望能这样让他载着,就此天涯海角,永不停止。

    冉乐冬玩心重,往往童瑶还在前头摊子前流连忘返,便被拖着往夜市深处玩投圈圈的游戏。乐冬爱玩,但是技术却比不上他的兴致,常常无功而返,最厉害的一次是投中一只小熊玩偶,但自从那次以后,便不再有其它战利品。

    就在他们打算回家的时候,夜市转角处摆有一辆专卖宠物的箱型车,老板是个满嘴槟榔的中年男子,正向围观的人群介绍玻璃箱里的高级小狗。

    摊位虽很热闹,箱子袒小小的马尔济斯也的确可爱,但童瑶却一眼看到桌子底下那一只原本应该是银白色的、脏脏的灰狗;它的脚好像受了伤,走起来一跛一跛,只见它正用那双无辜的大眼睛盯着童瑶,让童瑶的心不住地抽痛了一下。

    “老板,那只狗是不是受伤了?它的脚……”

    “喔,这只狗本来是要卖的,可是一个月前被我的车撞了,脚跛了,干&我血本无归,还要供它白吃白住,浪费我的粮食。小妹妹,你要的话,叔叔可以算你便宜一点啦!算是补贴它这个月的饲料钱啦!哈哈……”男子张着血盆大口,用力嚼着槟榔,说到激动处远会停下来,朝地面狠狠吐槟榔汁。

    “可是它受伤了,不是因为你吗?不就是你撞伤它的吗?你不觉得你应该带它去看医生吗?怎么还能把它卖给别人?”童瑶一口气提出几个质疑,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没有爱心的人。

    “干!老子的狗,老子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啦!小妹妹你没有要买就给我滚远一点,不要妨碍我作生意。”说完,他故意踹那只狗的肚子,狗儿原本就站不大稳,这下更是痛得唉唉叫。

    “你真是太可恶了,有没有人性啊你!”童瑶简直气炸,正想上前理论,却被冉乐冬按住肩膀。

    “童瑶,不要惹是生非,我们回家吧。”冉乐冬在她耳边低声说着,他了解依童瑶的脾气,必然会把事情弄僵,因此先设法阻止。

    “这是惹是生非吗?我没有错,是他正在虐待动物啊!”童瑶气呼呼地瞪着他。

    “不好意思,老板,我妹妹个性比较冲。童瑶,我们走吧。”冉乐冬牵起她的手半拖着她离开。

    “这只狗我买了,多少钱?”在一旁始终沉默的冉向阳终于开口。

    中年男子打量了他一会儿,心想该开价多少时,冉向阳直接从皮夹里掏出两千块递过去。“先说好,我是高中生,只能给这么多,再贵我也买不起,要不要接受随便你。”

    “少年耶,我这只狗可是纯种的白全猎犬,像这种毛色很少见,当初光成本就要上万了,你才给这点就想要打发我哦?”男子显然对他的开价很不满意。

    冉向阳笑着回答:“我记得狗是愈小愈值钱,因为小时候比较看不出来是不是纯种狗,你这只狗我看也有六个月大了吧!再长下去恐怕就卖不出去了。况且我还要负担它的医药费,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是不小的开销,难得有人要买,若是你不愿意,我是无所谓啦。”

    说完,他把钱塞回皮夹,却换那老板急了,连忙说道:“等等,少年耶,你真是会讲话,好啦!算我跟你交个朋友,两千就两千啦!”

    “哥,不行啦,你没先跟爸妈说,他们说不定不答应……”而且那只狗好肮脏喔。冉乐冬没有说出后面那句话,怕惹童瑶生气,只能用嫌恶的眼光看着它;他有洁癖,不喜欢那狗脏脏的感觉。

    “没关系,大不了再帮它找个有爱心的饲主,也强过在这里受虐。”冉向阳笑着,用眼光示意童瑶去牵那只狗。

    童瑶感激他的举动,因为他的体贴,轻易化解了这场纠纷。

    走出夜市,他们打算先带小狗去给兽医看病,冉乐冬厌恶小狗身上的味道,牵着车跟在他们后面,冉向阳倒不介意,怀抱着小狗,让童瑶替他牵车。

    “对不起,都怪我大冲动,没想那么多,只想替小狗出口气。”童瑶低着头,认为自己给冉向阳惹麻烦了。“看兽医很贵吧?”

    “没关系,我的私房钱到现在都还找不地方花,而且我也很讨厌那个人,就算你不说,我也会买下它的。再说,你这么做很酷喔。”他笑嘻嘻地说,一点也不以为意。

    童瑶眨了眨眼,他的脸在她眼里突然放得好大好大,人也变得更高更高。

    她一直都知道他心肠很好很好,但这次是真的打从心底感动了她,也因为这样,才会在她心中刻下那么深的铭印。

    晚风轻拂,中山路两旁路灯灿亮着,他的笑容也在她眼瞳里跳跃闪烁,令整条马路变得黯然失色,只有他散发出的光辉是指引她的那盏灯。

    她迷惑了,怎么会这么喜欢他?喜欢到看不见两旁的街景,只看得见他眼底的风光。狗儿在他怀里得到安全的包覆,也用一种孺慕的眼神瞧着她,她忍不住伸出手抚摸它粗糙而失去光泽的毛。

    “啊!”像是想到什么,她忽然喊出声来。

    “怎么了?”他们同时发问。

    “我忘了帮殷尧买脆皮鸡蛋糕了!”

    她一说完,三个人都笑了,殊不知那时候,在房里罚写功课的樊殷尧正幻想着他的脆皮鸡蛋糕而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哩。

    樊童瑶好像作了一个长长的梦,梦见她和冉向阳一起去逛夜市,夜市人潮将他们冲散,她迷了路,找不到方向出去,所以她像个小女孩,坐在石阶上一直哭。

    童瑶,童瑶,童瑶……

    你在哪里?一个熟悉的嗓音轻轻唤着她,那声音听起来好遥远。她想大声回答,却发不出声音,睁着一双蓄满泪水的圆眼睛,不停地四处寻找,那声音穿透人群,忽远忽近,好怕他会愈来愈远──

    不要、不要,不要丢下我啊!我好怕,冉大哥,我在这里!

    她举高双手,无奈她个子不高,踮起脚尖也还是被人墙挡着,没有人看得见她,没有。然后,哈毛向她跑来了。她的哈毛,早就因为被收养而洗得香喷喷又蓬松松的。她蹲下,任由哈毛在她脸上、手臂上蹭着舔着。

    冉向阳呢?她重新站起,企图在人群里搜寻他的身影,他那耀眼的光芒,是不会轻易被埋没的。

    但他在哪里?

    恍如电影特效,眼前一晃,场景就变了,她又回到他的房间,他正用一双炽热的眸子注视着她,然后,他的脸缓缓向她靠近,轻轻在她唇上一点。

    她想起来了,这是她的初吻!当时那么隐晦不明,但此时,在她梦里,如此清晰,她深深颤抖,深深地,动容了。

    然后,那个下雨天的重逢,他紧紧抱住她,令她心悸不已。又然后,他们一起躺在帐篷里看星星,他握着她的手,眼睛闪烁如星。

    这么多美好的回忆,让那些不愉快的、流泪的过往变得好渺小,她都快记不起,她曾经有过的伤心。幸福这么美好,为何还要惦记那些痛楚?

    她不要!跟他在一起好快乐,她不要、也不舍得这么放弃。

    因为爱他,她不怕找不到回家的路,她必须要回去,回去告诉他,她有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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