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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又怎样?」他颇不耐烦地回答。.

    接着,她可能就会说「你怎么那么厉害啊」,或者「我好想学喔,你能不能教教我」之类的。

    花痴他见多了,眼前这个除了花痴,还白目,看不出来他根本连话都不想跟她说。

    「我想跟你谈合作的事。」她感觉得出他的不耐,只好开门见山,将来意说明。

    「合作?」

    「就是谈生意,我想卖你的作品。」她以为他听不懂,说得更白些。

    他皱眉,对这种商人语气,很反感。

    俞筝递上自己的名片。「我对你的作品很感兴趣,老实说,你的设计水准不输国外的知名设计师,实在不必辛苦摆摊,有更快的方法扬名国际。细节我还没认真想,不过,只要你愿意将作品交给我,我们公司会以最大的努力,将你以及你的作品推向世界各地。」

    谷正牧的眉间纹路更深了。

    扬名国际?

    他对什么快速成功、一夜成名不感兴趣,当然,对她的「抬举」只觉排斥。

    「我不需要。」他低下头刻字,不想再谈。

    「也许你觉得太突然,可能一时间无法相信我说的,不过,你可以考虑一下,窝在这种小市集实在太浪费自己的才华了……」

    「浪不浪费由我自己决定。」谷正牧无情地说:「你可以走了。」

    俞筝一时语塞,除了尴尬,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堪。

    这难堪来自她意识到他是男人,她是女人……

    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莫名地产生了微妙的情感变化,情绪似乎就变得很容易被复杂难解的原因牵动。.

    「没关系,不急着现在做决定,」她只能笑笑地这么说,在对方下了逐客令之后。「我再找时间拜访你。」

    「不必。」他完全不给她机会。

    俞筝没再多作争辩,因为不想再让他更讨厌她。

    待俞筝离开后,谷正牧继续完成剩下的工作,这时他才发现摊位上的作品居然销售一空,而一大叠钞票就整整齐齐地摆在他桌板下的铁盒里。

    他后知后觉地想——在他忙着刻字的同时,她到底应付了多少客人?

    第2章(1)

    俞筝失眠了,从凌晨到天亮,帽檐底下那双拒人千里的冷眸,不知为何始终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下去。

    张眼、闭眼,市集里那个男子和他摊位上独特精致的作品,犹如幻灯片般一张、一张轮流交替地闪过她眼前,扰得她无法休眠。

    这是她的毛病,一件很想做但尚未完成的事会一直搁在她心头。

    对那个人以及对他作品的浓厚兴趣,在离开市集之后如雪球般愈滚愈大,那种感觉很难解释,仿佛它一直在那里等待着,为的就是等到她去发现它、爱上它,然后让更多的人了解它的美好。

    这是她的使命,她却因为他的拒绝差点退却了。

    是她太心急,还没取得对方的信任之前就贸然提合作的事,而且在那样人来人往的市集里实在也不适合深谈,何况她还一身简便衣物,一点说服力也没有,难怪他不愿意谈。

    俞筝找到说服自己再接再厉的动力,精神全回笼了。

    现在,她迫不及待想再跟那老板见上一面,这次,她会以更成熟、更专业的方式介绍自己、介绍公司,并且多给对方一些思考空间,尽管她也担心被竞争对手捷足先登。.

    好不容易挨到下午,俞筝换上平日上班时穿的套装,带着一早就开始准备的企划资料,又来到天母市集,可是,原本销售皮饰的摊位换成了一个卖兔宝宝布偶的女孩。

    她记得参加这个市集通常都是连着两天一起报名的。

    「请问……」俞筝朝卖兔宝宝的女孩问道:「这个摊位,原本是不是卖皮饰的?」

    「昨天是,上个星期不是,下星期可能是,但也很难说。」女孩俏皮地给了一个让人摸不着头绪的答案,并且用一种促狭的眼神瞅着俞筝。

    「不知道那个老板今天在哪里摆摊?」俞筝感觉女孩认识那老板,那眼神似乎将她视为「追求」他的爱慕者之一。

    可见,她不是今天第一个来找他的人。

    「你等等,我帮你问。」女孩跳着跳着溜往旁边的摊位去了。

    俞筝心想,难怪她的作品是「兔宝宝」……

    不一会儿,女孩带了三名男子回来。「问他们吧,他们住在一起。」

    这三个男人,一个蓄喧子,一个留长发,另一个戴了顶毛线帽,又高又壮:穿着打扮都颇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总之,很「艺术家」的调调。

    「帮你介绍一下,我叫小兔,他叫阿邦,是我男朋友。」女孩挽着留长发的男子,笑咪咪地介绍。「前面那个卖木雕的摊位就是他的。」

    她的小名令俞筝莞尔,好可爱,天真活泼,不过,她很想有空的时候再来好好认识她。

    「这个大个子叫冯亚克,他的毛线编织很漂亮喔,等等你可以去看看,不要被他的外表骗了,他很帅,而且很温柔。」

    「你好。」俞筝微笑点头,心想,这落差也太大了,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却是做毛线编织。

    「另外这个卖银的不重要,我就不介绍了。」

    「喂,没礼貌,是卖银饰,不是卖淫。」最后一个没被介绍到的男子自己跳出来,往小兔头上一敲。

    他亲切地走向俞筝。「李浩念,叫我阿浩就行了,你找阿牧?」

    「对。」原来那个男人叫「阿木」?是很「木头」。

    「他今天没来。」

    「我知道,但我今天一定要见到他,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吗?」她不想再失眠一晚了。

    「哇……够积极。」李浩念吹了声口哨。

    「是有正事想拜访他。」

    「我知道一定是正事。」李浩念促狭地附和,而后转身。「你等等。」

    「这个怎么样?要不要告诉她?」几个男人头碰头低声商量。

    「说吧……谁让那小子桃花这么旺。」

    几个损友心有不甘,平平都是型男,那家伙既不讨人欢心,个性又机车,何况大家天天混在一起,味道都一样,凭什么他就特别有女人缘,现在连创作也大受欢迎,第一天摆摊居然就卖到断货。

    为此,送几个花痴过去整整他,应该算刚好而已,如此一来,大家才能「平心静气」地继续做朋友。

    「他在家。」他们推出李浩念做代表。

    「地址是?」俞筝打定主意,不管他们用什么眼光看她,不管他们心里想什么,她都不反驳也不解释。

    「我写给你。」谷正牧的损友彼此交换坏坏的眼神,只能说,男人的友情一定得经过「女人」的考验,才会愈炼愈坚固。

    「谢谢。」俞筝拿到地址后,威激地鞠个大躬,立刻赶往谷正牧的住处。

    *

    地址很难找……

    俞筝在同一条巷子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开始怀疑这地址根本就是假的。

    为什么门牌从221号直接跳到233号,中间的几间房子消失了?

    时间是晚餐时间,街边无人好问,她只好停下车步行,见巷子就钻,连防火巷也不放过。

    终于,在一堵水泥围墙后方,发现还有一排矮房子。

    她绕了好大一圈,从另一条巷子穿入,矮房子前有一大片水泥地,空地上堆着漂流木、塑胶瓶罐和一些废弃的电器和工具,就跟资源回收场差不多。

    这排房子没有门牌,但俞筝确定没错,因为,她已经在矮房子的屋檐前看到她要找的那个男人。

    俞筝走向谷正牧,鞋跟在水泥地上敲出轻微声响,但那男人像聋了般,仍专心地在工作桌上敲敲打打,直到她站到他身旁,他的木槌才停了下来。

    谷正牧抬起头,不悦地盯着俞筝,因为她挡住了他的光源。

    「按照约定,我来了。」她露出甜美微笑,用假装熟稔的口吻说话。

    「闪边去。」

    「这里还挺难找的,我绕了好大一圈……」面对谷正牧一双瞪起来会吓死人的浓眉大眼,她不断强化自己的心脏功能,绝对要专业、要忍耐、要禁得起考验。

    艺术家通常脾气都很怪,但实际上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只是太执着于创作,对其他事物不感兴趣罢了,若是因他们的不擅交际而动怒,那就自我意识太高,太不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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